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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2页)

向扬带着照片和奥迪不出两分钟就消失在了萧瑟的沿江路尽头。我依旧看着这条萧瑟的河流,我从包里找出一个已故却没死的事物,说它已故,是因为它已经坏了很久了,说它没死,是因为它没有任何生命。是一台老式的傻瓜照相机。它是我生命中第一件数码产品,虽然它不是数码。当时价格昂贵,为了买到它,我存了一个学期的零钱,放假又到附近的店面打了两个月零工。

在初中的倒数第二个学期,我如愿买到了这台照相机。我刚拿到它的时候,我买了一盒胶卷,我第一个想到要照的人,就是李菲菲。

我在学校后面的山坡上给这台照相机留下了第一副影像,就是刚刚我给向扬的那一张,那是我唯一一张李菲菲的照片,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带在身边,我骗向扬说我也有他的照片,其实我没有,我包里没有任何照片,虽然我出行这么久,可是拍的照片全在电脑里,真正有实物影像的,就只有这一张而已。

它真是我的老朋友了,一路跟着我,可它目前就毫无生气的在我面前,曾经年少的率真,都被它用影像的形式带走了。我看了它不下十秒,我对它说了人生中最后倒数第二句话:再见了,朋友。

说完,我右手用力的挥动,一个完美的姿势,它就在我面前飞了出去,几秒后,河面泛起一阵水花,我又对它说了人生中最后一句话:回去吧,老朋友。

我坚信,它是塑料做的,一定能在某个时刻浮起水面,伴随着波流,回到家乡。它应该从哪来的回哪去。

时间是最无情的,时间摧生了我一个又一个老朋友的离去,它们都在我生命中的某个时刻被我用任何形式抛弃了,我虽然是一个喜欢怀旧的人,可我绝不是一个守旧的人,我的事物们,它们总是在离我而去,这是一个正常的轮回过程,我不能一辈子都收藏它们,因为毫无意义。它们也该入土,期待轮回,不应该这样毫无生命特征的存在于我的世界里,至于它们什么时候被我抛弃,这需要看我有没有想起它们或者我心情怎么样。

世界上有很多的收藏家,喜欢带着上个世纪的事物在公开场合拍出一个很好的价钱,这虽然是一个有意义的行业,可却是多件无意义的事情。这些上百年的东西早就应该随着那个世界远去或者进博物馆了。世界应该向前看,过往的文物,应该具有学术价值而不是商业价值。

我认为或许有一天我会离开这座城市,眼前是一条通往我家乡的河流,也许我可以顺着这条河走下去,就能到了。现在林娇不明去向,到最后我会不会像寻找李菲菲一样,踏上寻找林娇的路?生命难道就像接力棒,我在这个城市会找到李菲菲?然后林娇不见了,我又去寻找林娇?可我干嘛要一辈子就为了两个女人奔波整个中国。答案是我也不知道。

时间就这么溜走,有时候我真想回到以前,要是当时李菲菲跟我走,要是当时李菲菲没有下落不明,现在我还在小镇,过着属于两个人的生活?而事实是我连李菲菲到底有没有离开小镇都不知道,年轻的时候,总是喜欢随性而为。

不知不觉,我已经独自在河堤上吹了两个小时冷风了,过往的车辆和行人肯定都以为我是来跳河的。而来到这个城市的第一天,就在对岸,我也曾经认为周沐是跳河的。我带上全部家当——旅行包回到了熟悉的出租房内。花了一个半小时的步行时间,冬季的白天很短,夜幕将至。房间很空荡,窗台上立着一株仙人掌,那是林娇买回来的,现在它的主人已去向不明。

我刚丢下包,电话响起,不过不用接的,是短信声。

打开短信,这样写道:酒吧等你。发件人是周沐。

我收拾了一下,便来到酒吧,依旧是和外面的世界不一样的格调。

调酒师早已守候在门口,他把我领到周沐所在的地方,我在周沐对面坐下,轻车熟路。

周沐为我点了一杯玫瑰红。

我说: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

周沐说:第一次在这见到你,你就是喝的这个啊。

我说:找我什么事吧。

周沐说:没事就不可以找你啊。

我哦了一声,说:随意啊,反正我不用付账的。

周沐说:那如果我要你把以往的消费全结清怎么办。

我说:我结啊,怎么了,难道你以为我除了人,就什么都没有吗。

周沐笑了笑,说:好吧,一万块。

我说:有那么多吗。

周沐说:你别忘了,你每次来,都是点最贵的。

我说:是你点最贵的,我基本上都是跟着你来的,好吧?

周沐说:算了,说正事,明天开始,你还得继续装我男朋友。

听到这个,我差点没顺过气来,我说:还装,上次的事都没完呢。

周沐说:那没办法,明天我爸要见你。

我说:见我干什么。

周沐说:我只是个传话的,你去了就知道了啊。

我说:那,我还得装?

周沐点点头,一副正儿八经的表情说:还得装。

我说:那干嘛这么麻烦啊,反正现在林娇都不知哪去了,装什么啊,直接就是不就得了?

周沐把脸贴了过来,近得不能再近,看着我,我的视野里只能看到两只眼睛,看了半天,周沐说:好。

我站起身,说:好啊,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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