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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4 枪声 1963年 第二十七章(第1页)

加斯帕·默里爱上了美国。这里的收音机频率昼夜无休,电视有三个频道,每个城市也都有自己的早报。美国人很慷慨,家里都很大,他们举止放松,不拘小节。而故乡英国就不一样了,英国人即便在做生意、进行电视采访,举行体育比赛时都像在维多利亚式客厅里喝茶一样拘谨。加斯帕的军官父亲没看出这一点,但他的德犹混血母亲却看得很清楚。在美国,人们的举止要更直接。餐馆里的侍者不鞠躬,也不虚情假意地和客人打招呼,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却比英国要高得多。在美国,没人会刻意奉承。

加斯帕计划为《圣朱利安新闻》写一组美国纪行的文章,但他还有更大的野心。离开伦敦前,他找到巴里·皮尤,问《回声报》是否有兴趣看他写了些什么。“看啊,如果你写的东西够特别。”皮尤无动于衷地说。上周加斯帕在底特律采访了奇迹乐队的主唱史莫基·罗宾逊,然后把采访的稿子邮递给了《回声报》编辑部。他觉得稿子应该已经到了伦敦。他在信里附上了杜瓦家的电话号码,但皮尤一直没打电话。加斯帕仍然满怀希望,他想今天打电话问问皮尤。

在美国,加斯帕住在华盛顿的杜瓦家。杜瓦家住在距离白宫几个街区的一座豪华住宅里,房子很大。“我爷爷卡梅隆·杜瓦一战前买下了这里,”早饭时,伍迪·杜瓦对加斯帕说,“他和我爸爸都是参议员。”

名叫贝特西小姐的黑人女仆为加斯帕倒了橙汁,问他要不要吃些鸡蛋。“谢谢你,我喝点咖啡就行了,”他说,“一小时后我还要和家里的一个老朋友再吃顿早饭呢!”

加斯帕是在杜瓦一家出游伦敦时,在威廉姆斯家彼得大街的房子里见到他们的。除了杜杜,他和杜瓦家的其他人都说不上熟悉,但杜瓦一家还是热情地欢迎加斯帕的来访。和威廉姆斯家一样,杜瓦家的人都很大方,对年轻人更是如此。劳埃德和黛西经常收留流浪在外的年轻人——少则一天,多则一周。加斯帕更是在他们家待了好几年。杜瓦家的人似乎也很好客。“谢谢你们让我住在这里。”加斯帕对贝拉说。

“别客气,这没什么。”贝拉说。

加斯帕转身问伍迪:“没猜错的话,今天您要为《生活》杂志拍摄民权大游行的现场照片吧?”

“是的,”伍迪说,“我会混在人群里,用小型三十五毫米相机小心地把现场最真实的镜头拍下来。别的摄影记者会拍摄平台上发言的名人的特写。”

伍迪穿着很随意的休闲裤和短袖衬衫。对他这样的大高个来说,在人群中抓拍照片也并非易事。但伍迪的新闻照片仍然闻名世界。“和所有对新闻职业有兴趣的人一样,我很熟悉你拍的那些照片。”加斯帕说。

“你有没有感兴趣的专题?”伍迪问,“犯罪、政治,还是战争?”

“我想涉及尽可能多的方面——就像您那样。”

“我感兴趣的是面孔。无论是葬礼、橄榄球赛,还是凶杀案调查,我首先会拍这些场合下的一张张最真实的脸。”

“今天你想拍下些什么?”

“没人能预先知道会发生什么。马丁·路德·金预测参加游行的有十多万人。如果真有这么多,这将是史上规模最大的民权游行。人人都希望现场能气氛平静,但这根本无法保证,看看伯明翰都发生了些什么吧。”

“华盛顿可不一样,”贝拉插话说,“这里有黑人警察。”

“黑人警察的数量很少,”伍迪说,“而且他们也不一定都在现场。”

杜杜·杜瓦走进餐厅。她十五岁了,身材娇小。“谁会在现场?”她问。

“希望别是你,”她妈妈说,“你可别去给我惹麻烦。”

“我当然不去了,妈妈。”

加斯帕发现,分别的两年里,杜杜变得谨慎了很多。这天她穿着棕褐色的牛仔裤和宽松的牛仔衬衫,显得很可爱,而非性感。对于也许会最终失控的游行日来说,这身装束非常合适。

杜杜对加斯帕的态度仿佛她已经忘了他们在伦敦的调情似的。她示意加斯帕别想当然地重拾他们那段过往。显然,这两年她已经交了新的男朋友。加斯帕反倒大松了一口气,幸好她没觉得自己是属于她的。

最后一个出现在餐桌上的是比杜杜大两岁的哥哥卡梅隆。他身穿白衬衫和亚麻西服,戴着领带,像个中年人。“卡梅隆,你也别去惹麻烦。”贝拉说。

“我根本不想沾游行的边。”卡梅隆拘谨地说,“我打算去史密森尼博物馆逛逛。”

杜杜问:“你们觉得有色人种应该得到选举权吗?”

“我不觉得他们会惹出什么麻烦。”

“有了选举权的话,他们就不会以别的方式惹麻烦了。”

贝拉说:“够了,你们俩都别说了。”

加斯帕喝完咖啡。“我要打个越洋电话。”接着他又自觉地补了一句,“我会付钱的。”尽管他也不知道钱是不是真的够。

“快去打吧,”贝拉说,“用书房的那部,别担心钱。”

加斯帕松了口气。“您真是太好了。”他说。

贝拉挥手让加斯帕不用在意,“《生活》杂志也许会帮我付电话账单的。”她含糊地说。

加斯帕走进书房。他打给伦敦的《回声报》编辑部,找到巴里·皮尤。皮尤问他:“加斯帕,在美国过得好吗?”

“非常好,”加斯帕紧张地咽了口口水,“收到我采访史莫基·罗宾逊的那篇文章了吗?”

“收到了,写得很棒,谢谢你。但不适合登在《回声报》上,你改投《新音乐评论》试试。”

加斯帕大失所望。他没兴趣为流行音乐杂志写稿。“好吧,”尽管这么说,但他不打算放弃,“我原本以为,史莫基是披头士最感兴趣的歌手这件事会让读者对采访更感兴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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