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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3页)

我后来有点忍不住,我说:“秦先生,这儿厨房怪乱怪脏的,要不您去外面等着。粥好了,我给您端过去。”

秦绍丢了一句“你干你的,不要管我。”就又立在那里了。

我心想,我要能信你这话才行啊。不要管你,我这命还留得住吗?也不知道那女佣在这里工作多久了,这样子还敢说他洁癖。鬼才信呢。

如果时间是把杀猪刀的话,我都觉得这二十分钟都够把这把杀猪刀磨得锃亮地朝秦绍划拉过去了。

最后我看着手表,当秒钟最后一次指向12时,我像是跑完了一场马拉松冲向终点的选手,简直想振臂高呼。

我放了青菜火腿和盐,盛出一碗粥,轻轻地摆放在外面的餐桌上,心里不停祈祷,这处女粥一定要好吃啊,要是惹了他,今天就甭想出这房子了。

他今天的心情看着真不错,居然抬抬下巴跟我说:“你也一块儿吃,傻站着看我吃干嘛?”

我心想也是,万一他第一口觉得不好吃,把烫粥扣我脸上,我毁容了都没处说理去,我还是能躲就躲远点吧。我就借机溜进厨房,慢吞吞地盛出一点,又晃悠了半天才端出去。

秦绍说:“你躲里面偷吃呢?磨蹭半天。”

我看他碗里的粥一动不动,想着这是什么意思?要我先吃,怕我下毒?这还跟古代太监给皇帝试吃一样啊!

我舀了口粥,吹吹热气,放进嘴里,吧唧了一下,竟觉得味道不错,不由又往嘴里送了一口。我原来做这个是有天赋的,妈妈良好的厨艺基因延续到了我这里,我都有些眉飞色舞,好久没有什么成就感的事情了,这倒真是个意外的收获。

秦绍也慢慢喝着粥,每一口都带着品尝的斯文劲儿。有钱人就是这样,又不是茅台,每一口还留有后味啊。

我看秦绍这么慢条斯理喝下去,曲世成就要饿死了。我趁他心情还可以,跟他商量道:“秦先生,这粥做得有点多了。我带走点吃行不行?”

秦绍眼皮都不抬一下说:“多了就放冰箱,晚上饿了做夜宵。”

我一头栽地,想不到有钱人竟然抠门成这样,连点粥都要分两顿吃。我这才相信人们常说的“越有钱越抠”。我望着厨房的一锅菜粥,想着真是便宜了这条大尾巴狼啊。可怜曲世成,我只好去医院的小铺给你买点,你就凑活吃点吧。

第16章 第六章 重逢;伤(1)

感情寻找它的模特儿,衣服挂在橱窗,有太多人适合,没有独一无二。

——王菲《香奈儿》

回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是临近中午的时间了,曲世成已经跟饿久了的小绵羊似的,看见我连抬眼的力气都没有了。我把粥拿出来跟他说:“我熬粥熬糊了,真对不住你,只好在楼下买了点。”

曲世成的眼神更黯淡了,他嘟着嘴巴,说道:“熬糊了也可以拿过来让我尝尝看啊。我还等了半天,都恨不得给叶琴琴打电话,让她给我先买点东西过来垫垫肚子了。”

我笑小孩子脾气都执拗,想着十年前我应该也是这样,做什么事情都爱较较劲,也懒得回嘴,把粥碗递给他。

曲世成不服气地撇着嘴,忽然惊慌地朝我身后一看,又紧张地看着我。我被他看得发毛,好似我身后有冤魂缠绕,连忙回过头看,这一看就把我看得忘记了呼吸。

若是冤魂,我还能呼救,可是站在我身后的是温啸天。我怕这又是我的幻觉,紧紧地闭了眼再睁开时,发现那人还没有消失,只是背着光,拉长的影子刚好落在我的脚尖。

原来他没有死。他好好地活着。虽然没有了彼时柏原崇胖嘟嘟的娃娃脸,可是他的眼睛、鼻子和嘴唇都还是记忆里的模样。他消瘦地站在面前,似是经过了七年的跋山涉水,终于走到了这里。我如同钉在原地,另外分出的一个人格远远地看着这样的相遇,想着要是拍电影,应该会有摄像机绕着我们俩做个旋转拍摄。可是生活不是拍电影,我还沉浸在我的世界里,就听到曲世成喊了一声“小舅舅,你怎么回国了?”

曲世成和温啸天长得像,原来真有亲戚关系,只是我没有料想到他有这么大的外甥而已。而且从曲世成的话里,我知道了温啸天这七年一直在国外,我还傻傻地等着他回A大。

我不知道我该用什么样的心情去面对他。曾经料想过的轻轻松松打招呼的潇洒样子我做不来。我看见他活着,还有一丝失望,因为这说明我还得去想,如果不是死亡将我们分开,那他为什么会突然消失?如果像电视里演的那样,他生了重病,不久要离世长别,那他就不应该这么健康地站在我面前。我爸得了尿毒症就老成那样,温啸天要是得了绝症,绝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只是清瘦而已。

我实在想不出理由来,他七年来没有联系过我,就像大学里1100天的相识是我单方面被植入了晶片,我一直处在一个编织起来的美梦中,而他其实一直不存在现实生活里一样。

我想他是不是失忆了,这是问题的唯一答案。我傻傻地看着他,等着他如何过来跟我打招呼。我希望他认出我,又希望他认不出我。他要是认出我,我连唯一的借口都失去了。

可能我一直盯着他看,导致他身后站着一个像混血儿的女模特儿我都不知道。她穿着Catherine Walker的米色大衣,拿着橙色的铂金爱马仕包,正挽着温啸天的手臂用生硬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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