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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意外来客(第1页)

从庄园到城门口的路程并不算太远,尽管约翰在大雨中被雨水刺激得完全睁不开眼睛,但骏马还是将他带到了目的地。这或许就是所谓的老马识途吧?约翰不禁设想。

与同时期许多城市一样,慕尼黑城墙与郊外的土地隔着一个不高也不算矮的峭壁,一个木桥横在中间连接着城市与外界。约翰到木桥边后就下了马,改为步行牵着马向前走去。

城门口站着一名无精打采的卫兵,看到约翰的到来起先愣了一下,然后微微前倾,确认来者身份之后立即行了一礼。他同约翰是老酒友了,约翰自然也同他打了个招呼。

“这大雨天的,你不在家里待着吗?”卫兵问约翰。

“有点心累,出来散散心,”约翰声音低沉,“训练房没有人吧?”

“当然没有了,其他兄弟都在打呼噜呢。等雨停了咱们去喝一杯?”

“好啊,结账照旧老办法,输了的请。”

“哼哼,我前段时间搞到几个幸运骰子,肯定不会再输了!”

告别老友,约翰牵着马走进军营。其中的布置约翰再清楚不过了,他闭着眼睛都能保证不迷路。

训练房内空无一人,除了木桩外,各类训练用的木制武器堆成数个小堆,显然负责打理的人并没有约翰那么强的责任心。在庄园里,要是值班人敢这样敷衍等待他的绝对是马鞭。

他本想来到这里继续温习自己的剑术,可学过的人都知道,如果只是唱独角戏那永远无法进步。本来庄园里也有练习场地,但都是露天的,下雨期间没法用。

城内有一个颇负盛名的教官,教出过好几个竞技大会冠军,最重要的是他为人豪爽,对每个前来求助的人都不分贵贱,你愿意学我就愿意教是他的宗旨,大到贵族子嗣小到铁匠儿子他都一概接纳。

在他身上约翰也学会了不少技巧,可问题是今天教官不在。无奈之下,他只得拿起训练用的木剑,对着那些木桩施加来回的斩击,一时整个训练场都回荡着木头相碰迸出的闷响。

由于屋内闷热外加身着铁甲,约翰身上开始浸汗,手上的剑也愈发沉重,但这不是疲惫。昔日的训练练就了他磐石般的身躯,训练没几下就累了是不可能的,真正累的不是身体而是他的心。

十五年前,约翰出生于巴伐利亚的军事贵族世家,在慕尼黑周边拥有自己的地产。由于不是长子,根据欧洲习惯法,有三条路摆在眼前:成为僧侣;打家劫舍;成为高级贵族的扈从。

约翰选择了第三种。

第二条路他不会选择,他的家族虽不算名门,但在当地也是值得关注,再加上父亲对骑士精神近乎家训般的坚持,约翰自小就树立了极强的荣辱观,那些人在他看来罪恶程度远甚于异教徒,即使违背教宗的旨意用弩箭射杀都不为过。

第一条路他也考虑过,但在经历过一件小事后便默默放弃了。一切都源于一个奇怪的神父。

那神父是个奇人,约翰不止一次听说他的风流韵事,有人说他是一个流氓赌棍,因为强奸某贵族的千金外加欠债而逃亡到此,也有人说他是一名去过伊比利亚半岛的十字军战士。约翰曾到教堂去蹲点,结果很快就被对方发现了。

为了免受责罚,约翰只得和盘托出,结果神父反而大笑起来,并向他一一回答了那些流言:前者为仇家张冠李戴,但去过伊比利亚确为事实,神父为了证实这一点还将他当年用的器械给约翰看。

也许是那些东西唤起了约翰的兴趣,也或许是神父找到倾听对象倍感欣喜,约翰一晚上都在听神父的冒险故事,也是自此参加十字军的愿望在他心中扎下了根,尽管这位小十字军后来因彻夜未归被家里人收拾了一顿。

当他提出要去当扈从时,家里人的反应喜忧参半。

母亲和姐姐都是慈悲为怀的圣徒,但哥哥和父亲却很支持。特别是父亲,总喜欢吹嘘一名叫康拉德的先人曾经在第三次十字军东征跟随红胡子在科尼亚大战突厥人,但没有一个人相信他,直到约翰的出现。从此约翰就天天缠着父亲跟他说康拉德的故事,搞得现在约翰能把其倒背如流。

如今整个欧洲的局势都不容乐观,东方新崛起的奥斯曼苏丹国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巴尔干扩张。虽说巴伐利亚距离巴尔干还隔着一个匈牙利和奥地利,但这已经足以引起整个欧洲的恐慌,以至于人们对东正教徒的敌意都稍稍缓和了一些。

按理来说,如今自家门口已经存在一个刀口舔血的凶残敌人,上帝的子民们应该再一次团结在十字架旗帜下,可贵族们要么沉溺于寻欢作乐要么就为鸡毛蒜皮的事彼此攻伐不休。

像他这样想要捍卫家园的人只能干瞪眼着急,每天只能将多余的精力放在训练上,以汗水代替泪水,以木桩代替异教徒。可画的饼不能吃,一味的训练只会带来巨大的空虚。

他渴望真正的战斗,渴望像那名神父一样真正对异教徒武装传教,无论是在黎凡特的茫茫大漠,还是在伊比利亚的挺拔高原。

为了追求杀伤力,约翰专门打在同一个地方,末了对着那个部位,一双手高高将剑举过头顶,短暂蓄力后再猛砍下去。“咔啦”一声,原先坚固的木桩缺了一个角。

“这招‘晴天霹雳’打得不错。”

一个浑厚但极具磁性的男性嗓音打破了寂静,约翰被吓到了,同时迅速转身朝身后水平划了一剑,但定睛一看才发现那个男人是站在门口正对着他,距离他有数米之远。

约翰放下了手里的剑,疑惑地瞧着他。而男人也知趣地缓缓向他靠近,铁甲胫足摩擦在石头地面的一连串声响在室内清晰可辩。

待他走近时,约翰才终于看清这个男人的长相。

对方的身躯如歌利亚般高大,肤色不知为何呈现出一种少见的小麦色,鹰钩鼻,灰色眼睛睁得老大,脸颊上深深的皱纹如同尖刀雕刻,两侧的浓密的长胡须爬满下巴。约翰不难猜出对方身份大概一样是骑士。

不过也有不同,沃尔夫冈至今为止也就只参与过剿匪以及公国内部的械斗,而眼前的老骑士却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场,他是真正参与过性命攸关的大战的。

“大人知道这一招?”约翰问道。

“不但会,还可以教你如何完善。”

老骑士走到一旁,拿起另一把木剑,走到另一个木桩前摆起准备动作。与约翰一样,对方也是将剑双手举过头顶,但随后劈下来时却一把将木桩劈出一道大裂口,木剑也断为两截。

“哎呀,太用力了。公爵到时候会不会怪罪下来呢……”骑士略感抱歉地自嘲起来。

约翰对此目瞪口呆。先前自己竭尽全力也只能砍掉一个角,而对方竟然可以做的比自己更好,震惊的同时也唤起了约翰的自尊心,让他上前向骑士请求切磋,而后者欣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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