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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1页)

夏季总是名团群集。不过亚布纳有自己的乐队,模仿大乐团风格,带点缅因特有的冷感。

“接下来是温斯洛(Winslow)·贝里,他喜欢人家叫他温(Win)!对吧,温?他秋天就要进哈佛了!”

父亲直直地凝视着母亲,母亲微笑着别过脸去——替他发窘,也替自己发窘。说真的,她从未发觉他长得如此英俊。他的体格跟巴布教练一样健壮,得瑞中学又将他塑造成一个懂礼节、会打扮、有着波士顿(而非爱荷华)时髦发型的年轻人。他看起来就像已经进了哈佛,无论当时这对母亲有什么意义。“噢,我也不知道怎么讲,”她对我们说,“大概就是很有教养吧!我想。他看上去就是那种知道喝多少酒不会醉的男生。那双眼睛又黑又亮,无论你什么时候看他,都会觉得刚才他一定还盯着你瞧——可就是抓不住那一瞬间。”

这种能力跟了父亲一辈子,在他身边,我们无时无刻不感受到那深切慈爱的眷顾——虽然瞧向他时,他似乎总是正望着别处,做梦、拟计划、沉思、冥想。即使后来他已对我们的生活动向茫然无知,却仿佛仍“眷顾”着我们。这是种疏离与温情的奇妙组合——在那衬着缅因州灰蓝海浪的翠绿草坪上,母亲头一次感受到这种能力。

员工介绍:下午四点

这就是她发现他也在那儿的时刻。介绍完毕,新进员工排练完第一回鸡尾酒会、晚餐和入夜余兴的准备工作后,父亲和母亲四目相遇,他朝她走来。

“还要两年我才能进哈佛。”他第一句话就说。

“我知道。”母亲答道。“不过你能进去真不错。”她立刻补上这句话。

“你觉得我进不去?”他问。玛丽·贝兹耸了耸肩,由于老是听不懂拉丁教授说什么(因为中风,他说的话只是一团咕哝),她养成了耸肩的习惯。那天她戴着白手套,还有一顶附面纱的白帽,这是她头一回在露天宴会当“招待”的打扮。父亲欣赏着她秀发和头型美好的搭配——发丝从脸边往后梳,在白帽和面纱下显得简洁而神秘,令他不禁遐思连连。

“你秋天有什么计划?”他问。她又耸了耸肩。不过,父亲或许已透过她面纱下的眼神,看出母亲正期待有人能将她从想象中的远景解救出来。

“那次见面,我们都很友善,”母亲对我们说,“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我们晓得彼此一些没别人知道的私事。”在那年头,我想这已经够亲密了。

“那年头哪有什么亲密好讲,”弗兰妮曾说,“情人在一起,连放个屁都不敢。”弗兰妮总是如此斩钉截铁——令我不得不信服。她连遣词造句也走在时代尖端——就像对自己的去向完全了然于胸,我永远也跟不上。

在亚布纳的第一夜,就有驻馆乐队模仿大乐团的演奏,不过客人很少,下场跳舞的人更少。这一季才刚开始,而缅因要等更久才会进入旺季——这里天气实在太冷,就算入夏也一样。舞厅有个打磨得十分光滑的木质地板,延伸得仿佛可以越过面海的门柱。碰到下雨,工作人员就得搭上棚子,否则雨水会把光洁的舞池打湿。

01 那头叫缅因州的熊(6)

当天晚上,算是对员工特别优待——因为客人不多,而且大半都早早上床暖和去了——乐队一直演奏到很晚。父母和其他人都应邀下场跳了一个多钟头的舞。母亲一直记得舞厅的大吊灯坏了,闪烁不定、大小不一的五彩色点投射下来,地板在忽明忽灭的灯光中,有如蜡烛般柔软而富有光泽。

“我很高兴在这儿有个认识的人。”母亲对父亲低语道。他正经八百地邀她共舞,跳得十分僵硬。

“可是你也不算认识我。”父亲说。

“我这么说,”父亲告诉我们,“你们的妈就会再耸肩了。”她果然又耸了耸肩,心想这人真难说话,搞不好还自以为了不起——而父亲则肯定,他对她的感觉绝非一时兴起。

“不过我想认识你,”他对她说,“也要你认识我。”

(“——”听到这里,弗兰妮总是会来上一声。)这时一阵引擎声盖过了乐团的演奏,正在跳舞的人纷纷离开舞池,出去看个究竟。这个插曲让母亲松了一口气,她正愁不知怎么回父亲的话。于是他们一同——没有牵手——向邻接码头的舞厅门口走去。在吊灯摇曳的光芒下,有艘捕虾船正启程出航。刚卸下的一部黑色摩托车正在码头上吼声大作。引擎空转着,大概是为了去除油管和排气口带有盐分的湿气,而司机似乎一心要等噪音正常些才打算开动。摩托车旁有个侧座,里头坐了个动也不动的黑影,像是穿了太多衣服的傻大个儿。

“是弗洛伊德!”有人说。几个老员工跟着喊道:“没错!是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跟‘缅因州’!”父亲和母亲都以为“缅因州”是那部摩托车的名字。这时乐队发现人走光了,便停止演奏,乐手纷纷凑到门口的人群看热闹。

“弗洛伊德!”大家嚷道。父亲常说,他当时想到“那个”弗洛伊德会在一长列灯光中骑着摩托车,驶过漂亮的大理石车道,来到门口底下向众人自我介绍,实在是忍俊不禁。西格蒙·弗洛伊德来了,父亲想他恋爱了,所以这世上没什么不可能的。

当然,此弗洛伊德非彼弗洛伊德。这一年“彼”弗洛伊德正好过世。“此”弗洛伊德是个维也纳来的犹太人,有个没人会念的拗口名字,每年夏天(打从1933年他离开老家维也纳那年起)都会到亚布纳打工;他很有安抚员工和客人的本事,所以赢得了弗洛伊德的美名。他是个走江湖的,来自维也纳,又是犹太人,亚布纳那些爱卖弄聪明的老外,都觉得“弗洛伊德”这名字再自然不过。1937年夏天,他带着一部全新的印第安摩托车,外加一个土法自制的侧座来到此地,这名字显得更合适了。

“后座跟侧座都给谁坐呀?弗洛伊德?”旅馆的女侍老爱取笑他,因为他满脸吓人的伤疤和瘢痕,(“烫出来的洞!”他说。)根本没女人喜欢他。

“没半个人,除了‘缅因州’。”弗洛伊德边说边解下侧座的帆布篷。熊就坐在里头,黑得像机车排的废气,比爱荷华巴布更结实,比野狗更机警。弗洛伊德从北部一处林场把它赎出来,说动亚布纳的经理部门让他训练熊娱乐宾客。刚从奥地利移民的弗洛伊德,从纽约坐船来到箱湾港时,履历表上大大地写着两行字:曾任驯兽师与养殖员,擅长机械修理。那时没动物可养,因此他就在亚布纳负责修车,淡季时则到林场和造纸厂当技工。

后来他告诉父亲,他一直在找一只熊。有熊的地方就有钱,弗洛伊德说。

01 那头叫缅因州的熊(7)

父亲看着弗洛伊德在舞厅门口跨下摩托车,心里纳闷老员工是在欢呼什么劲儿。弗洛伊德扶着侧座的黑影子下车时,母亲还以为那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太婆——说不定还是司机的母亲(一个裹在黑毯子里的胖女人)。

“缅因州!”有个乐手吼道,高声吹起喇叭。

父亲和母亲眼睁睁看着那只熊跳起舞来。它用后脚从弗洛伊德旁边一路蹬开,然后四足着地,绕着摩托车兜了几圈;弗洛伊德站在车上鼓掌,名叫缅因州的熊也跟着鼓掌。母亲感到父亲握住她的手——他们没有鼓掌——她没有抗拒,只用相等的力气回握他,两人眼光始终没离开在下面表演的大胖熊。母亲心想,我今年十九岁,我的人生正要开始。

“你这么觉得?真的?”弗兰妮每次都问。

“一切都是相对的,”母亲会这么回答,“不过我当时的感受就是这样,没错。我觉得人生‘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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