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牧是被哐啷啷一阵刺耳的金属噪音弄醒的,顶着一脑门睡眠不足的低气压,艰难地爬起来,闭着眼睛两只脚丫在脏脏的地面上划拉了一会儿,熟练地找到了拖鞋,然后踩着吧嗒吧嗒憔悴的脚步走到门口——
不晓得是阴天还是时间还早,屋子本来就拮据,家具杂物乱堆,更显得影影幢幢如同鬼屋,一股子陈年腐朽味儿,屋子当中一个小男孩儿,抿着小嘴,睁着一双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一脸颓靡的方牧,衣服下摆滴答滴答往下滴着水,脚下,是一只翻了的不锈钢脸盆。
方牧后知后觉地一拍脑袋,终于从满是回收物的脑袋里扒拉出那么一点有用的记忆——从今天起,他就不是那浪荡不羁的风一样的男子了,携带着一只七岁的拖油瓶,还想自由?那得再加持两对翅膀。
这个事实令人有点儿忧伤。
方牧吧嗒吧嗒地走到沙发边坐下,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问:“干什么呢?”
小孩儿有点受到惊吓,手指捻着衣角不吭声。
方牧揉了揉眉心,又打了大大的哈欠,死狗一样地从沙发上艰难地起来,走到厨房,一边打开冰箱,一边头也不回地问:“饿了没?”
依旧没得到任何回应。没在冰箱里找到任何果腹东西的方牧重新嘭一声关上冰箱门,回头看了小孩儿一眼,小孩儿衣服倒是没再滴水了,湿漉漉地贴在瘦骨嶙峋的身上,看得方牧皱眉,“把衣服脱了。”
他这回倒是听话,自己笨拙地卷着t恤下摆,即便被衣服裹住头也没吭气儿,硬是将衣服扯下来了,露出排骨一样的小身板,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围着方牧转。方牧将湿衣服裹吧裹吧,胡乱地擦了擦他的身体,随手一扔,盖住一只正从沙发角爬过的蟑螂,再兜头扔给小孩儿一件自己的t恤,吩咐道,“穿上。”
说完也不再管他,捡起地上的不锈钢脸盆,走到水管下冲洗了一下,又接了半盆水,扔了条毛巾下去,招呼小孩儿过来。衣服过大了,下摆几乎到小孩儿小腿,他正低头默默地扯着,听见方牧的声音,放下手,乖乖地走过来。
方牧绞了把毛巾,拎过猫仔一样细弱的小孩,刷墙似的在他脸上抹了一把,把小孩儿的鼻子都揉红了。然后就着小孩儿的洗脸水,自己胡乱地擦了把脸,丢了毛巾,找出两包还没过期的方便面,往锅里倒了水,打开煤气灶。
小孩儿见方牧顾不上自己,默默地将被弄乱的刘海理顺。小孩儿叫方措,从遗传基因上来说,跟方牧没有半毛钱关系。方牧第一次见到方措,小孩儿坐在楼梯口,十根手指的指甲咬得秃秃的,几乎都不会说话。方牧看着这身上没四两肉的小崽子,第一次,心里动了那么点传说中的恻隐之心。
锅里开始噗噗噗地冒泡,方牧收回漫不经心的思绪,将烟叼在嘴上,关了煤气灶。先给小孩儿盛了一碗,将茶几上的报纸烟盒等乱七八糟的东西随手一扫,扫出一小块空地,面碗啪的一搁,对小孩儿道,“快吃,吃完带你去买衣服。”
一大一小两个人,各自端着面碗,稀哩呼噜地吃完,完事将筷子面碗往水槽里一扔,抓了钥匙,领着方措出门。
他这地方是个老公寓,也不知道有多少年头了,斑驳墙壁上画个圈儿,里头住一个平头正脑的“拆”字,如今里面除了方牧也就住了两户人家,一个是八十多岁的独身老太婆,方牧在这儿住了一年多,也没见着有什么人来瞧她,这老太婆脾气古怪尖刻,从来不跟人来往,每次见着不修边幅游手好闲的方牧,跟看见社会不安定因素似的,必警惕地甩上门。另一对是开早点铺子的夫妻,有一个体重严重超标的小胖墩儿子。
走出门,是噪音漫天尘土飞扬的工地。方牧的悍马上面积了厚厚的一层灰,一打开门,灰尘就纷纷扬扬往下落,方牧将小崽子拎进副座,系上安全带,自己坐上驾驶座,一脚轰下油门。
他也不知道养孩子到底是个什么章程,进了商场,没头没脑地转了半圈儿,最后打包了一打t恤,一打内裤和几条裤子,又在超市里配齐了零零碎碎的生活用品。
晚饭是洋快餐,方牧对吃的没什么要求,好吃不好吃不知道什么时候对他已经没有任何意义,进食对他来说只是一项必要的维持生命的必要手段,一只汉堡,三口两口解决,吃完了也不晓得是什么味儿。倒是对面的小孩儿,吃相相当凶残,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得好像在他的生命里只剩下吃这件事。方牧看着专心进食的小崽子,扯了扯嘴角,嗤的笑了一声,神情中带着自己也没发现的愉悦。
点的东西没吃完,方牧要了个塑料袋打了包。
回到旧公寓,方牧先打发小孩儿去洗澡,自己捡了小崽子换下的衣服,往水盆里接了水,倒了洗衣粉,随手搓了搓,就拿到水管下冲,完了懒得拧干,晾在阳台上。衣服啪嗒啪嗒往下滴着水,空气里飘着一股肥皂水的味道。方牧点了根烟,怔怔地看着,觉得自己的生活也如同那湿衣服一样,软趴趴湿漉漉,没任何着力。
小孩儿洗完澡,自己出来了,站在昏昧的房中一副无所适从的样子。
别说,这小孩儿长得还挺好看,白净,秀气,一双眼睛乌溜溜的,看着像两颗被冰水洗过的玻璃珠子似的,特别纯净——反正长得不像他爸,方牧没见过他妈,不知道长得是不是像那个女人。
方牧扔了烟头,走过去撸了把小孩儿的脑袋,抓了车钥匙,一边往外走,一边说:“走吧,今儿带你去开眼界。”
小孩儿被方牧的大手拨得陀螺似的转了个圈,晕头晕脑地被方牧带出门。
去的地方是一个酒吧,酒吧外墙刷成蓝色,名字很简单,就叫“蓝房子”。酒吧布局诡谲,七弯八拐跟盘丝洞似的。方牧领着小孩儿,脚步不停,最后来到一扇平平无奇的门前,门前一盏昏黄的壁灯,一个穿着侍应生年轻男人看见方牧,露出熟稔的笑容,叫了一声牧哥,目光好奇地往怯生生地跟在方牧身后的小孩儿看了一眼。
门内,别有洞天,是一个小型赌场,虽小,却是老虎机、牌九、扑克、骰子五脏俱全。门一关上,立刻就隔成了两个世界,外界的音乐嘈杂全部远去,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个金钱与权力交织的光怪陆离的世界。
不断地有人跟方牧打招呼,不断地有人将好奇的目光投向方措。方牧目不斜视地走过,直到来到一张玩扑克的桌旁,方措的身子忽然腾空,耳边传来一个戏谑的声音,“哟,这是谁家的崽子,这么俊?”
小孩儿四肢跟只乌龟似的无用地扑腾,一张小脸涨得通红。
方牧两手插着口袋,闻言瞟了小孩儿一眼,语气里有掩不住的炫耀,“我的!”
这么一说,倒引起了在场的人的兴趣,一个个跟打量吉祥物似的打量着小孩儿,稀罕得不得了,嘴里不断地啧啧称奇。
方牧拉开一把椅子,大马金刀地坐下,问:“今天玩什么?”
有人笑道,“方老二,你还敢玩啊,你还有东西输吗?”
方牧轻佻地拍拍小孩儿的脸,调笑说:“这不还有一个活的吗?”
满桌哄笑。
小孩儿眼里闪过惊恐,紧抿的嘴角松开,乞求地望着方牧,小声地说:“我要回家。”
方牧有些稀奇,这小孩儿自从到他这儿之后,乖得跟只猫仔似的,让干嘛干嘛,就是不吭声,这还是第一次表达出自己的意愿。随后,方牧脸上露出了恶劣的笑,随手拎住小孩儿的耳朵,往上提了提,调笑道,“回家?回哪个家?你有什么家?你叔叔婶婶早把你称斤论两卖给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