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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第2页)

和自己在一起,她时常恍惚,偶尔走神,每次看到这样的她,他都忍不住想要用力摇晃她的肩膀,把她摇醒,让她只看到眼前的自己。可是每次,他都没有这样做。

或许是大男人的自尊心作祟,他在心底仍希望自己能渐渐的取代那个人在她心中的地位,没想到,一切只是枉然。

这本书是她的成名作,他清楚的记得样书寄到家之前她的忐忑,以及寄来以后她眉宇间的神伤和生硬别扭的闪躲。她不让他看到这本书,不让他知道她的笔名,不让他参与她的工作,她把他完全排除在自己的世界之外,只因为这是一方净土,是她和她心底的那个影子仅存的联系。

他把那本《竹马弄青梅》从头翻到尾,那些工整的铅字就出自自己的妻子之手,她文笔洗练,用词精准,感情真挚,有那么几个瞬间,甚至连他都被书中的情节和情感所感动,一颗心像是一张平整的纸被人揉成一团再展开,变得皱皱巴巴的。但他的心底却叫嚣着另外一种声音——没有你,她的笔下没有你,她希望你不存在,你根本就是个破坏者,你破坏了她的幸福,她的爱情,如果没有你的存在,她早就跟真正爱的人在一起了,那场爆炸,如果你为了她死在新疆,或许比你此刻活着更另她开心吧?

怀着这种心思,陆非不知道应该如何面对余丹。

他没有勇气把那本书放在余丹面前,把心里的疑问,不甘,以及阴暗恶毒的想法都坦白的一一交代,他告诉自己,他还有很多事要忙,他,他们,都需要冷静,或许距离会让愤怒平息,让误会化解。

于是,事情就这样一拖再拖,从他上次跟踪余丹,已经过了一个多月。

余丹再也等不下去了,她决定去找陆非,问个清楚明白。

于是,在陆非第三次挂断她的电话之后,余丹拎着包走出了家门,她拦了一辆出租车,前往北京最繁华的CBD商区,也就是陆氏集团在北京的所在地。

“对不起小姐,陆总很忙,如果您需要见他,请您提前预约。”前台小姐的声音甜腻的让余丹恼火。

“那可以告诉我,你们日理万机的陆总需要忙到什么时候吗?”余丹双手环抱,冷笑着说。

“陆总正在开会,至于开到什么时候,我也不太清楚。”

余丹深吸一口气,勉强压下心头的愤怒,她拿出手机,霹雳啦啦的编辑了一条短信,按键时用力过大,发出咔咔的声音。

“我在你公司对面的星巴克等你,等到你来为止。”

余丹在星巴克里等了三个小时,喝了三杯不加糖不加奶的美式咖啡,跑了四趟厕所,胃更是因为咖啡的刺激而隐隐的绞痛了起来,陆非都没有出现,也没有给予她任何的回应,就在她已经有些绝望的时候,她的手机终于响了,屏幕上闪烁的,竟然是常静的名字。

“余丹,你在哪里?”

“我在外面,怎么了?”余丹问。

“我在你家门口,我做了很多熏鱼,正好有事路过你家附近就给你送过来了,刚才按门铃竟然没人听。”

余丹略一思索,觉得常静的辈分摆在那里,她辛苦的做好熏鱼又送过去,自己如果让她白跑一趟,吃个闭门羹,实在是说不过去,只得无奈的说:“你在门口等一下吧,我这就回去。”

余丹站起身,看着眼前空了的三个马克杯,咬了咬嘴唇,强按下鼻息间的酸意,转身走出了咖啡厅。

就在半个小时之后,气喘吁吁的陆非狂奔到星巴克,他焦急的四下搜寻,却哪里还有余丹的影子?

作者有话要说:到结尾的部分已经构思完成,下面就是奋力码字了。最近《笑忘歌》卡文,暂时不更了,专心把这篇写完。

第六十一章 病倒

“谢谢你。”余丹把熏鱼放进冰箱,关上冰箱的们,转身对常静客套的笑了笑。

“这是应该的,大家都是一家人了,你能够接受我,我真的很开心。”常静笑的很真挚,甚至带着一丝小心翼翼的讨好。

这神情让余丹觉得有些好笑,她早就不是十年前那个极端爱憎的叛逆少女了,很多过去想不通的事,如今已学会用宽容的心态和平和的角度去审视面对。如今,常静已经为父亲生下了儿子,更细心陪伴和照料父亲的生活起居多年,而她,能够带给父亲的已经太少太少了,她又有什么权利和资格对父亲的生活指指点点横加干涉?

如果不是她的出生,父亲不会失去所爱,他已经为了自己独身十七年,辛苦把自己养大,他为自己做的,着实已经仁至义尽了。这也是她在为人母之后才渐渐相同的事情,或许是年龄和阅历渐长,她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放下了怨恨,学会了体谅别人的感受,以及感恩他人对自己的付出。

这是那个十七岁的少女没有学会的东西,当时的她,自私的只考虑自己的生活,父亲,江修远,这两个她生命中最爱最在乎的男人,都必须要把她放在第一位,这是必须,理所应当,如果稍有违背,便是谬误,是大逆不道。

“陆非对你好不好?”常静问。

余丹浅浅一笑,垂下头,羽翼般纤长卷翘的睫毛在眼睑处投下一片小小的阴影,“他对我很好,对晓亮也很好。”

常静四下打量着这栋豪宅,神色中有掩不住的歆羡,“这样有钱有貌又对你死心塌地温柔体贴的男人,实在是少见,能够让你遇到,真是你的福气。”

余丹笑而不语,心中暗道自己其实是“有苦难言”。

“对了,我听说晓亮的奥数得了全国一等奖,马上要去上夏令营了啊!”

提到儿子,余丹喜不自禁,眉梢间瞬时染上明晰的自豪之情,“是啊,夏令营之后再去上海参加全国选拔赛,如果入选国家队,要代表咱们国家去美国参加国际比赛。”

“晓亮真是个聪明的孩子,跟你一样,不像我,笨得要死,只知道死读书,能够给余谐的天资也那么有限和平庸。”

“每个孩子擅长的东西都不同,我上次回家,看到余谐在画画方面好像很有天赋,他自己也喜欢。”

“喜欢又怎么样?”常静脸色一冷,语气也有些尖锐了起来,“难道让他以后当个画画的?还是设计师?这种行业很难混出头,有多少人去学,真正学出个名堂的又有几个?他天天嚷嚷着买画笔,我让他去上奥数和英语的辅导班他就不愿意,每次都跟我吵,拧不过我就采取消极怠工的状态,偏偏你爸爸溺爱他溺爱得紧,跟我达不成统一战线,我管余谐他总是跟我唱反调!”

“管孩子这种事,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不过有些事急不得,也逼不得,如果他不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家长的管束和强迫甚至会让他产生厌烦和抗拒的情绪,我原来就是这样。”余丹回忆起那个年幼无知,事事与父亲唱反调的自己,苦笑着摇了摇头,“有时候,自己甚至已经不是讨厌这件事了,而是单纯的,不想按照父母所说的那样去做。”

“我也想放手让他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可是你也知道,现在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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