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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雅特里斯(第1页)

暑期末,我坐车来到了St。城,走前再也没见过德米安。我的父母陪着我出行,小心翼翼地将我托付给了一所男生宿舍,管理者是一位高级中学的教师。如果他们当时知道这个安排会让我走到何种境地,一定会目瞪口呆。

我依然在思考,自己今后是成为一个孝子,本分的公民,还是我的秉性另有所安排?我的最后一次尝试——在父亲支持的家庭和精神中幸福生活——持续了很久,其间几乎成功,最后竟还是失败了。

坚信礼之后的假期中,我心中生出了一股奇特的空虚和孤独感(此后我还会经常尝到这种空虚和乏味!),那种感觉久久不退。我丝毫不为即将背井离乡而痛苦,因为无法痛苦,我甚至感到羞愧,姊妹们莫名其妙地流泪,我却不能。我为自己感到震惊。从前的我是个性格善良、多愁善感的孩子,而现在的我已面目全非,对外部世界抱着完全无所谓的态度,每天只专注于聆听自己内心的声音,聆听自己体内风暴的秘密咆哮,那是叛逆的、黑色的风暴。在家中的最后半年,我的个头窜得很高,我正在迅速发育,体格清瘦,懵懂地望着世界。男孩的稚气已完全弃我而去,我心知别人不会爱这样的我,因此也丝毫不爱自己。我常常思念马克斯·德米安,但有时也会恨他,是他造成了我生命的贫瘠,而这种贫瘠在我眼中无异于一场丑陋的疾病。

初时,我在学校并不受欢迎,也不引人注目,其他人开始时嘲笑我,后来便不理睬我,觉得我胆小怕事,性格孤僻。我却喜欢自己这样的形象,索性变本加厉地独来独往,在外人眼里是潇洒至极的玩世不恭,然而我私下却常常被突如其来的悲伤和绝望情绪淹没。在学校中,我一直沉浸在从前的知识积淀中,新班级和我从前的班很不一样,我渐渐习惯了轻视同龄人,觉得他们是无知的孩子。

一年多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其间几次放假回乡,并没有不一样的感觉。我还是更愿意离开。

那是十一月初的事。我已习惯了每天风雨无阻地散一小会儿步,思考一些问题,散步令我获得了一种快感,一种饱含忧郁、厌世和厌己情绪的快感。某天傍晚,我在湿蒙蒙的暮霭中散步到市郊,某公园的宽阔林荫道仿佛一处与世隔绝之地,引诱着我走过去,路上覆满了落叶,我带着一种阴暗的快乐踩踏着这些落叶,一股湿涩的味道飘来,远方的树丛慢慢从浓雾中挣脱出来,幽灵一样巨大而阴森。

走到林荫道的尽头,我犹豫着站住了,望着黑黝黝的树叶,贪婪地呼吸着腐朽和死亡的潮湿芬芳,我心中的某种东西在回应和招引着这种味道。哦,生命的味道却多么平淡!

这时,从旁边的小径中走来了一个人,大衣随风摆动,我正想往前走,那人却唤了我一声。

“你好,辛克莱!”

那人走过来,是阿尔丰斯·贝克,我们学校里年纪最大的学生。我很喜欢他,除了他对我像对其他小孩子一样,总是连嘲带讽,倚老卖老,我对他没什么不满。他长得粗粗壮壮,连宿舍的管理老师都听他的话,而且他还是很多高中传奇故事的主角。

“你在这儿做什么?”他以一种居高临下的长者姿态殷勤地问我,“那,让我猜猜,你在作诗?”

“我没这种兴趣。”我有些粗鲁地顶了回去。

他大笑着,和我一同走,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我早已不习惯这种谈话方式。

“你不用担心,辛克莱,我是明白人。在傍晚的雾中散步,怀着秋天的愁思,人自然会想作诗,我明白。描写枯萎的大自然,描写少年时代的风逝,就像自然的枯萎一样。想想海涅吧。”

“我没这么多愁善感。”我反感道。

“嗯,就算是吧!可我觉得,在这种天气,人应该找一个寂静的地方,喝喝酒什么的。你跟我一起来吗?我正好是一个人——还是你不愿意?我不是要教你学坏,亲爱的,如果你想做乖孩子的话。”

片刻之后,我们已坐在市郊的一个酒肆里,喝味道可疑的酒,举着大酒杯乱碰。刚开始我不喜欢这种感觉,毕竟是全新的体验。渐渐的,由于不习惯酒的味道,我便开始拼命讲话。仿佛心中推开了一面窗户,整个世界跨了进来——有多么久的一段时间,我都没有谈起自己的心!我开始胡编乱造,隆重推出的当然是该隐和亚伯的故事!

贝克饶有兴趣地听我讲话——终于有了一个能被我灌输什么的人!他拍着我的肩膀,称我是个好汉。长久蓄积的说话欲望终于得到了痛快的满足,我得到了承认,在一个年长的人面前卖弄了见识!他夸我是个天才坏蛋时,我的心中仿佛注入了一杯甜蜜的烈酒。世界焕发出新的色彩,我的思绪如泉奔涌,精神和火焰燃烤着我。我们谈起了老师和同学,彼此一拍即合。我们谈到了希腊人和异教,贝克一个劲儿地想知道我的恋爱史,而我却无以回答。没有经历,就没有发言。而我心里虽然翻腾着各种感受、虚构和幻想,却连借着酒劲也不敢向人吐露。贝克对女孩子的了解远胜于我,于是我兴奋地听他胡侃。他讲的内容简直不可思议,难以置信,却又似乎顺理成章。贝克大约十八岁,却已有情场经历。他认为,有人觉得女孩子们只爱漂亮,只爱听殷勤话,这话虽然说得很好,却不对。女人其实很能干,很聪明。比如说开文具店的雅各特夫人就不错,不过她柜台后面发生的事情,可不能说给别人知道。

我心醉神迷地坐着。当然,我并不爱雅各特夫人,然而,这种事情依然令我大开眼界。这种消遣——至少是比我年纪大的人的消遣——我连做梦都没有想过。它们的感觉不对劲,比我想像的爱情低俗平庸得多——然而那就是现实,是生活和冒险,坐在我身边的这个人已经有了体验,而他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

我们的谈话渐渐冷下来,遗失了什么。我不再是那个天才小少年,却变成了一个普通男孩,聆听一个男人的话。然而即便是这样——和我多月来的生活相比——我也觉得愉悦,幸福。更何况,我渐渐意识到,这些都是禁忌,绝对的禁忌,不管是坐酒肆,还是我们谈论的内容。至少我从中尝到了精神和叛逆的意味。

我清楚地记得那个夜晚。凉爽潮湿的夜里,我们沿着昏暗的街灯往回走,我生平第一次喝醉了。那种感觉并不美好,很痛苦,却非常刺激,有甜蜜、逆反和放荡的意味,那就是生命和精神。贝克毫不留情地数落我不懂事,但还是对我表示关心,半扶半搀地带我回了学校,将我从一扇打开的窗户中偷偷推了进去。

我人事不省地小睡了半晌,然后痛苦地醒来,脑袋开始冷静,这时,一种疯狂的痛苦攫住了我。我从床上坐起来,身上还穿着白天的衬衫,衣服和鞋子扔得满地,散发着烟草和呕吐物的味道,在头疼、恶心和剧烈的渴意中,我的心中忽然浮现了一幅长久未见的画面。我看见了故乡和家园,父母,姊妹们和花园,看见我那宁静可亲的卧室,看见了学校和集市,看见了德米安和坚信礼课。这些画面无一不明艳照人,流光溢彩,奇妙,神圣而纯净,而这一切,此刻我意识到,这些在昨天甚至几个小时前还属于我、等候我的内容,在这个该死的沉沦时刻,已离我远去,推开了我,鄙夷地审视着我!自幸福的童年开始,我从父母那里感受到的一切爱意和热忱,母亲的每一个吻,每一次圣诞,在家时的每一个虔诚明亮的周日早晨,花园中的每一朵花——都已被蹂躏,被我践踏!如果此时有警察前来,捆住我,将我这个废物和渎神者带到十字架前,我肯定会同意,甘心跟他走,并觉得心服口服。

这就是我的内心本色!我放浪不羁,厌倦世界!我内心倨傲,追随德米安的思想!这就是我的面目:废物,下流胚,醉醺醺,脏兮兮,令人作呕,庸俗不堪,我是一头丑陋的畜生,被可怕的欲望驱赶不休!我就是这样的人,我生于纯洁、华丽、娇美的花园,曾经热爱巴赫和美丽的诗歌!我厌恶又愤怒地听见自己在大笑,那是酒鬼的笑法,歇斯底里,断断续续,愚蠢而无聊。这就是我!

然而即便如此,这种痛苦对我几乎算得上是享受。我盲目麻木地憋屈了太久,心沉默了太久,一直坐在冷板凳上,即便是这种自我谴责、这种恐惧、这种可怕的感觉,心也愿意接受。毕竟那是感觉,有火焰迸发,心在颤抖!在苦楚中,我竟莫名有解脱和希望的感觉。

在外人看来,我堕落得很快。有了第一次大醉,就有第二次第三次。我们学校里的学生喜欢在酒肆里胡闹,我是参与者中年纪最小的孩子之一,很快,我就从小跟班升级成了首领和明星,成了一个臭名昭著的酒肆常客。我再次完全堕入了黑暗世界,堕入了魔鬼之手,然而在这个世界中,我是杰出的人物。

同时我却依然悲哀。我过着自我毁灭的放荡生活,伙伴们以我为首领,称我为好汉,觉得我是一个胆大妄为、风趣幽默的男孩,我的心灵却满含恐惧和忧虑。我依然记得,某个周日上午,我从酒肆里出来,在街道上看见孩子们在玩耍,他们头发齐整,穿着周日的服装,阳光而快乐,那一刻,我竟落了泪。每次坐在低级酒肆脏兮兮的桌边,就着啤酒谈笑风生,以各种荒唐不经的俏皮话逗引或吓唬我那班朋友时,我的心底却对那些被我嘲弄的事物充满敬畏,内心深处,我已痛哭流涕地跪在灵魂和往日面前,跪在母亲和上帝面前。

我和伙伴们貌合神离,在他们身边依然孤单,因此更痛苦,然而这是有原因的。我是酒肆中的英雄,是哗众取宠的小丑,我对教师、学校、父母和教堂的言论显得聪明大胆——我能听别人讲下流笑话,自己甚至也能讲一段——然而我的伙伴们去找女孩儿时,我从不跟着一起去,虽然我在胡侃时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情场老手,其实却是独身一人,对爱情充满渴望,一种无望的渴望。没有人比我更脆弱,更害羞。看见面前走来年轻的端庄女孩,如此秀丽整洁、明艳文雅,我只在心中把她们看成奇妙而纯洁的梦影,在她们那无与伦比的高贵纯洁面前,我只得自惭形秽。有段时间,我甚至不敢光顾雅各特夫人的文具店,因为每次看见她都会脸红,想起阿尔丰斯·贝克说过的那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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