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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的一天,方萦真坐在家里客厅,手里翻着一本《李清照词选》。
心想,哎呀,自己对古典诗词的喜欢,是从上中学,就疯狂喜欢。记得那时候,早上在教室里,上早读,每个人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全班人都进入早读状态,任意的选择自己喜欢的课文,都能做到旁若无人地,放声朗读,激情四溢,完全沉浸在自己,忘我的读书声中。大胆朴实,执着热情,心底单纯,只顾着自己读书的,那种沉醉感觉,好美啊!
当时,之所以敢在教室里,如入无人之境地,撒野样的读书,是看了《青少年毛泽东的故事》这本书。书中介绍,少年毛泽东,故意手捧着书,在熙熙攘攘的闹市中,放任高声读书,锻炼自己胆量和意志,修炼自己专心致志本领。
这本书里的故事,给了方萦真,特别强烈的印象,后来上高一,那一年,是上早读时间,那个语文老师,每次上语文课,遇到经典的诗词散文,这个老师情感投入,是爆棚的,是激情似火的,是全身心的高能量,震撼教室里每个角落的,自然也就震撼、击穿了十六岁的方萦真,那颗年轻火热的心。
方萦真当时,在教室里放声背诵的,就是毛泽东的经典的诗词:《沁园春长沙》,还有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那首长诗,自己也倒背如流了,尤其是那句:”安能最眉折腰事权贵,是我不得开心颜!”
人说少年时候,读的书是石头上刻的花;老年时候,读的书,是沙滩上写的字。李太白的这句诗,就是在她的心灵深处,打上了深深的烙印。
她激情满怀,全身心投入在,诗词的意境里,完全不顾及,是在学校的教室里。那个场景,真是刻骨铭心啊!任何时候,想起来,都是热血沸腾,激情荡漾。久久不能自已。
突然想到,其实根基,还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参加各类形势教育的时候。对了,在家乡的红湖小学,班主任韩海军,给大家,从当时的报纸上,抄下来,各种很通俗易懂,有朗朗上口的儿歌,更像是顺口溜,这种悦耳动听的文字形式,深深吸引了方萦真,到现在为止,方萦真都能脱口背诵出,当时的那些儿歌,比如什么“金蛋蛋,银蛋蛋,送到地里夺高产。红小兵齐奋起,……永远革命,志不移!”之类的。
此时此刻,方萦真笑了,哎呀,当时在十岁的时候,没有背诵“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还好了,被点燃的时间段,就是和少年的心,同频共振了。就是这种感觉,一种被点燃后,就再也,停不下来的惯性,一直持续着,竟然再也放不下了。彻底变成了自己生命的主旋律和格调,主方向了。坚如磐石地执着着,深耕着,变成了骨子里的,岿然不动的威严。
放假都好几天了,方萦真每天就这么,在家里,享受这份,独一无二的人间好风景。过这样的暑假,就是方萦真最大的快乐。
自己正云里雾里,手捧着那本《李清照词选》,如痴如醉地,凝视在精美的字里行间,儿子开门进来了。
满头大汗,冲进来,先咕嘟咕嘟喝了一杯水,就坐在方萦真身边的沙发上,说:“妈妈,咱们明天要去,我外婆外公的老家,那里要过会了。那你能不能说说,这过会的古风俗,从啥时候开始过会的?”
“哎呀,这个嘛,从我生下来,能记事起,我的外婆,我的妈妈,就开始过年、过会了。那要从我外婆,算起来,至少也有一百多年了啊,要知道,我外婆,可是跟着自己的父母亲学的。你这么一说,我还没查过这方面的,历史资料,这过会的习俗,从哪个朝代开始的。哪天有空了,我要好好调查一下。”
儿子很好奇地,看着方萦真的脸:“没想到这一个过会,也有这么老的讲究啊?”
“那是,我们这过年的习俗,就更古老了。几百年,几千年的历史都有了,反正我没做过,这方面的研究,好像我的注意力,也不在这上面,从小到大,只是跟着大人们过,过了一年又一年,肯定是要过到老,过到死的那一天了。
这样没深究这个现象。大部分人,都是这么过的,老百姓常有一句话说:年好过,月好过,日子难过!过好每一天,是最难了。过年就那么十来天,月,也是三十来的天,只有这日复一日的时间,才叫日子,才叫过日子啊。这句话的深层意思,是怎么过好日子,才是最重要的。这就是关乎到,每个人的一生一世,一辈子的前途和命运啊!”
“有你说的,那么悬吗?我咋就,感觉不出来呢?”
“你还小,对这些东西,没什么深刻的体验!那你看看,你自己,刚生下来的时候,才有六斤八两,现在是你四个,四年级的学生了。身心一起生长的过程,就是生命的真相。”
“妈妈你看,我比你还高了?是啊,我给你喂了,一年半的奶水,你当然长得快了!这不用怀疑!”
“你给我喂了,一年半的奶水,人家别的小孩,最多吃母乳一年,妈妈,你竟然给我,喂了一年半的奶水?你咋这么厉害啊?”
“我自己小时候,只吃了我妈妈,一个月的奶水,刚一出月子,你外婆,就上班了,我的外婆,给我找了个奶妈,我吃了,奶妈一年的奶水。后来,被我外婆抱回家,自己喂养我长大的。
我从小到大,感觉外婆就是我的妈妈。其实,我外婆,在我的生命中,扮演的就是妈妈的角色。我妈妈倒像,是我的一个阿姨的感觉。哎呀,说不好,反正就是怪怪的,不伦不类,四不像,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反正就是很别扭。很不自然,很复杂的感觉,说不清道不明。”
“好了,我们下楼去,给我外婆外公他们,买明天过会的礼物去?”
“不需要了,明天咱们到县城,再买,也来得及,现在早早买上,明天倒车,上下车,提着这些东西,怪沉的。”
“哦,那我们去,下楼吃饭去。你想吃啥?”
“我们去吃羊肉泡馍吧。我好久,都没吃了。”儿子歪着脑袋说。
“好的,走起!去老孙家,吃泡馍喽。”
第二天,天还没亮,方萦真就起来了,坐在书桌前,永远看不完的书,她老有一种时间不够用的感觉,总觉得,生命的过程,实在是太快了,没怎么活,就匆匆地过了无数个春夏秋冬了,那种活着活着,就感觉老了的惊叹,老是在心里,闪来闪去。挥之不去,永不磨灭。
是啊,人只要活在文字里,就有那种肉体太渺小,太脆弱的感觉,好像手里的书本,把自己深深地、强烈地、拉到这个精神世界。那股子强大的力量,老要让自己,对冲这个柔软的肉体,这个经不起,风霜雨雪洗礼磨练的肉体,实在是太容易衰老了。
不光是要衰老了,而且还会很快就死亡了。死神就像是个催命鬼一样,时刻都踩在脚后跟了。很恐惧,很紧张,很焦虑,很无奈,无助无力。向死而活着,是德国人海德格尔说的。这份恐惧感,让人有种无形的压力。
那几本大学毕业时候,就买了的黑格尔的《美学》、《逻辑学》,翻看了一部分,就受不了了。完全被自己的过分强烈的情绪所笼罩,所限制,不敢多看太长时间。怕自己忍受不了,这股子理性的力量。只好放下,这些太厚重的哲学美学经典。
方莹真只好,拿起日记本,又开始信马由缰,自由驰骋,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的非常感受,似乎让自己更上瘾。
只是方萦真忘情忘我的时刻,忘了周围的一切,忘了自己,置身何处了?简直走进了那个,自己醉生梦死的境界中去了。
时间这时候,是飞速流逝的。到了八点多,儿子自己醒来了,看见方萦真,坐在书桌前,全身心投入的样子,就自己爬起来,穿好了衣服。
对方萦真说:“妈妈,你想吃啥?我下去,买早点。”
“我,两个包子,一个鸡蛋,一碗豆浆。”
“好的,我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