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抢劫案使詹妮弗再一次成为新闻人物。被告又是由雷恩神父介绍来的。
“我的一个朋友遇到一点麻烦……”他刚开了个头,两人便哈哈大笑了起来。
这位朋友原来是保罗·理查兹,一个被指控从银行抢劫了十五万美元的流浪汉。
据说当时一名强盗走进一家银行,他身穿黑色长雨衣,雨衣里藏着一支锯短了枪杆
的枪。雨衣的领子向上翻着,盖住了半个脸。那人大摇大摆地走进银行,朝出纳员
挥舞着手中的枪,让他把手头的全部现款交出来。钱到手后,强盗便坐上在门外等
着的汽车逃之夭夭。曾有几个人看到逃走的车子是一辆绿色的小轿车,可是牌照上
抹了泥巴,看不见号码。
抢劫银行案一般是由联邦政府处理的,因此联邦调查局参加了侦查。他们把罪
犯作案的方式输入中心电脑,保罗·理查兹便是电脑提供的嫌疑犯。
詹妮弗去赖克斯岛监狱访问了理查兹。
“我向上帝起誓,我没有干,”保罗·理查兹说。他今年五十多岁,红红的脸
上长着一对孩子似的蓝眼睛。看起来手脚已不十分灵便,超过了抢劫银行的年纪。
“你到底是清白的还是有罪的,这一点我现在并不关心,”詹妮弗说,“但是
我有一条规矩:我决不代表对我撒谎的人说话。”
“我敢拿我母亲的生命起誓,我没有抢。”
詹妮弗早已不相信对天起誓之类的保证了。不少当事人曾拿他们的母亲、妻子、
情侣以及孩子的生命向她起誓。要是上帝让这些起的誓应验的话,那么现今地球上
的人口恐怕要少得多了。
詹妮弗问:“你认为联邦调查局为什么要逮捕你呢?”
保罗·理查兹不假思索地回答道:“因为十年之前我抢过一家银行。当时我笨
手笨脚,被当场逮住了。”
“你当时在雨衣里藏了一支锯短了的枪?”
“正是这样,我一直等到天下雨才动手抢劫。”
“这一回不是你干的?”
“不是。肯定是哪一个精灵鬼学了我的样。”
主持预审的是主张对一切罪犯从严处理的弗雷德·斯蒂芬斯法官。据传,他赞
成把一切罪犯统统送往渺无人烟的荒岛,永远不叫他们离开。这位法官还认为,凡
第一次行窃被抓住的人,应根据伊斯兰传统砍去右手;再次作案,应该砍去左手。
詹妮弗所遇到的法官中,最难对付的便是这个人了,她请肯·贝利来商量对策。
“肯,我想请你了解一下有关斯蒂芬斯法官的全部情况。”
“斯蒂芬斯法官?他的情况谁都知道。他……”
“这我也知道。请你务必再调查一下。”
经办本案的联邦主诉人是詹妮弗的老熟人卡特·吉福特。
“你打算怎样替他辩护?”吉福特问。
詹妮弗像是吃了一惊,理直气壮地回答说:“当然是无罪啰。”
他不无讥讽地说:“这正是斯蒂芬斯法官所希望的。我估计你准备要求组成陪
审团吧?”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