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7年
丽兹还没有睡。听到仆人迎他进门,她连忙走了出来,一条胳膊下搂着他的狗,小狗挣扎着,一边呜呜地叫。
“忘了自己住哪儿了?”
他叹了口气。
“约克郡那边怎么样?”
他耸了耸肩膀。
“红衣主教那儿?”
他点点头。
“吃过了?”
“是的。”
“累了吧?”
“也说不上。”
“来一杯?”
“好的。”
“莱茵白葡萄酒?”
“行啊。”
墙板上过油漆,泛着柔和的绿色和金色亮光。他走进房间。“格利高里——”
“——的信?”
“嗯。”
她把信和小狗交给他,自己转身去拿酒。她坐了下来,自己也端起一杯。
“他向我们问好。好像我们只有一个人似的[1]。拉丁文真糟糕。”
“哦,是嘛。”
“嗯,你听。他希望你很好。希望我很好。希望他两位可爱的妹妹安妮和小格蕾丝很好。他自己很好。由于时间关系就此搁笔,你们的孝顺儿子,格利高里•克伦威尔。”
“孝顺?”她说,“就这样吗?”
“那儿就是这样教他们的。”
小狗贝拉轻咬着他的指尖,那双无邪的圆眼睛犹如两颗奇特的小月亮,亮晶晶地望着他。丽兹虽然劳累了一整天,看起来精神还不错;在她的身后,蜡烛又直又长地挺立着。她戴着他新年时送给她的珍珠和石榴石项链。
“你比红衣主教好看,”他说。
“这是一个女人所得到的最小的恭维了。”
“从约克郡回来的时候,这话可让我想了一路。”他摇摇头。“好了!”他把贝拉举到空中;小家伙开心地踢着腿。“生意怎么样?”
丽兹制作一点丝绸饰品。文件封口上的丝带;宫廷里夫人小姐们用的精美发网。她很有时尚眼光,还在家里招了两名女学徒;不过像往常一样,她抱怨起了中间商,以及丝线的价格。“我们该去热那亚,”他说,“我会教你直视供货商的眼睛。”
“我倒是愿意。可你永远都无法从红衣主教那儿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