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压根没想到,四个街区的路程,艾斯卡米罗公路竟有三个急转弯。路面狭窄,每个街区差不多平均五幢房子,路边是草木杂乱的褐色山丘,这个季节,除了鼠尾草和常绿灌木,什么也没有。在第五也是最后一个街区,艾斯卡米罗公路朝左拐个小弯,一头撞向山脚,呜呼哀哉。这最后一个街区有三幢房子,两幢隔路相对,另一幢在路尽头。这就是瓦尼尔的房子。我的车灯照出那钥匙仍在门上。
这是一幢狭小的英国式平房,有高高的屋顶,前面是一排有铅框的窗户,一侧是车库,车库旁停着一辆拖车。新升的月亮静静地照在小块草坪上。一棵大橡树紧挨着前廊。房子里没有灯,至少从前面看起来没有灯光。
从地形看,白天客厅里亮灯似乎不是不可能。除非是上午,不然这房子总有点暗。作为一处爱巢自有其道理,但作为一个敲诈者的住处,我不以为然。猝死哪儿都会发生,但在瓦尼尔身上显得轻而易举。
我开进这幢房子的车道,又倒过头来把车开出去,开到路口,把车停在那儿。我沿着马路往回走,因为没有人行道。前门是包着铁皮的橡木做的,接合处刨成斜面,没有门把手,只有插销。钥匙插在锁孔里。我按了门铃,夜晚的门铃声像是从远处的空房子里传来的。我绕过橡树,用笔形电筒朝车库门缝里照进去。那里有辆车。我走到房子后面,看到一个荒芜的小花园,用碎石围了一道矮墙。另有三棵橡树,一棵橡树下有一张桌子和几把金属椅。围墙一角有个烧垃圾的桶。我用电筒照了照拖车,随后回到房子前面。拖车里不像有人。车门锁着。
我打开前门,将钥匙留在锁孔里。我不想在这儿玩什么花招。已经发生了的就让它发生吧。我只是想确认一下。我进门后在墙上摸灯的开关,找到一个,便把它打开。墙上的几对壁灯光不强,但照亮了整个房间,我看到了梅尔说起的那盏大落地灯以及其他东西。我走过去将灯打开,再回来将壁灯关掉。那盏落地灯有个大灯泡,倒装在一只精美的玻璃碗中。它有三种不同强度的光。我将按钮开关按了一遍,先后出现了三种不同的光。
这个房间前后贯通,后面有门,右边有道拱门,里面是个小餐厅。拱门的帘子拉了一半,织锦帘子很厚实,浅绿色,不是新的。左边墙的中间有个壁炉,两边是书架,书架并不是固定的那种。房间的两角摆着长沙发,室内还有一张金色椅子、一张粉色椅子、一张棕色椅子以及一张金色和棕色的蒙着椅套、带脚凳的椅子。
脚凳上搁着穿黄色睡裤的两条腿,脚踝裸着,脚上是深绿色的山羊皮拖鞋。我的眼睛顺着脚,慢慢地、小心地往上看去。一件深绿色花绸睡袍,系着带穗子的腰带。腰带上睡袍敞开,可以看见睡衣口袋上绣的字母。口袋里有块折好的手帕,露出白色亚麻手帕坚挺的两个角。蜡黄色的脖子,脸歪着,朝着墙上的一面镜子。这张脸果然瞟着眼。
左臂和手摊在膝盖和椅子之间,右臂从椅子上垂下来,指尖碰到了地毯。碰到的还有一把小左轮手枪的枪柄,这是把点32口径的短筒手枪,几乎没有枪管。右边的脸抵着椅背,但右肩因流血而呈现深褐色,右袖有血迹。椅子上也有,有很多的血。
我觉得他头的位置很不自然。某个敏感的人可能不愿看到他右边的脸。
我抬起脚,轻轻地将脚凳稍微往边上推一下。那穿着拖鞋的脚后跟在凳面上勉强地移动,而并不跟着脚凳一起动。这家伙已经僵硬了。所以我弯下身子,碰了碰他的脚踝。双倍的冰凉。
他右手边的桌子上,有喝了半杯、早已走味的酒。烟缸里满是烟灰和烟头。有三个烟头上沾着口红。很鲜艳的大红色。多半是金发女郎会用的那种口红。
另一把椅子旁边还有只烟缸。有许多烟灰和火柴,但没有烟头。
房间里有相当浓重的香水味,混杂着死人的气味。香水味尽管盖不住死人的味道,但依然迟迟不愿离去。
我察看了这房子的其他地方,开灯又关灯。有两间卧室,一间摆着浅色家具,另一间的家具是红枫木的。那间有浅色家具的房间似乎没人住。漂亮的浴室贴了棕褐色和紫红色的瓷砖,淋浴小隔间有扇玻璃门。厨房不大。水池里有很多瓶子。很多瓶子,很多杯子,很多手指印,很多证据。也可能没有,视情形而定。
我回到客厅,站在中间,尽可能用嘴呼吸,心想,要是把这个案件报上去,情况会怎么样。报告这个案件,并说我就是发现莫宁斯塔死了的那个人,然后溜之大吉。情况会不妙,很不妙。马洛,报告了三起凶杀案。那些死人差不多要堆到马洛的膝盖了。无论自己怎么解释,都不合理,逻辑上说不通。但那还不是最糟糕的。我一旦开口,我就不再是个自由的侦探了。那我现在所做的,我所发现的就会到此为止了。
卡尔·莫斯可能因医生的身份,在一定程度上愿意保护梅尔。或者他会觉得从长远考虑,让她把所有的心事一吐为快,不管这是什么样的心事,会对她更有好处。
我又回到那张蒙着椅套的椅子那儿,咬着牙齿,抓住他的头发,将他的头从椅背处拉开。子弹从太阳穴射入。这情形可能是自杀。但路易斯·瓦尼尔这样的人不会自杀。一个敲诈者,即使是个受到恐吓的敲诈者,也相信自己有力量,并喜欢这种感觉。
我让他的头回到原来的位置,弯腰在地毯上擦擦手。弯腰时我看到瓦尼尔手边那张桌子的下层架子下露出一幅镜框的框角。我用手帕把镜框拿出来。
玻璃已经破了。镜框是从墙上掉下来的。我可以看到那颗小钉子。我可以猜到镜框是怎么掉下来的。有人站在瓦尼尔的右边,甚至靠着他,这个他认识且并不害怕的人突然掏出手枪,朝他的右侧太阳穴开枪。随后,受到血或射击冲击力的惊吓,杀手朝后一跳,靠着墙,将镜框碰下来了。镜框的一角落到地上,弹到桌子下面。杀手太小心或太害怕而没有去拿。
我看看镜框。这是一幅小小的画,并不特别。画中一个穿紧身衣裤的人,袖口有花边,一顶丝绒圆帽上插着根羽毛,从窗户里探出身子,显然在对楼下的什么人叫喊。楼下的情景不在画中。这是幅彩色翻制品,而它翻制的原画本身就无甚价值。
我在房间里到处察看。还有其他的画,几幅相当漂亮的水彩画,几幅版画——如今看来很老派的版画,还是说并非版画?一共有五六幅。好吧,也许这家伙喜欢这幅画,然而为什么?一个男人从高高的窗户探出身去。很久以前。
我看看瓦尼尔。他对我根本没有帮助。一个男人从高高的窗户探出身去,很久以前。
起初,这个想法的产生很随意,我几乎没有注意,差点弃之不顾了。就像一片羽毛轻飘飘的。又如雪花落地。一扇高高的窗户,一个男人探出身去——很久以前。
这个想法水到渠成了。就像电焊,火星四射嘶嘶作响。很久以前从一扇高窗——八年前——一个男人探身——探得太多——一个男人跌下去——跌死了。一个名叫贺拉斯·布赖特的男人。
“瓦尼尔先生,”我不无赞赏地说,“你演得太妙了!”
我把画翻过来。背面写着日期和钱的数目。日期几乎长达八年,钱的数目大多是五百美元,几笔七百五十美元,两笔一千美元。还有一行小字写的总数。总数是一万一千美元。瓦尼尔先生没有收到最后一笔付款。钱到来前他死了。以八年计,这不是一笔巨款。瓦尼尔先生的主顾很能讨价还价。
镜框底板是用留声机的铁针钉在镜框上的。有两枚铁针已经掉了。我设法将底板弄松。在底板和照片之间有一只白色信封。信封封了口,信封上没写字。我撕开信封。信封里有两张四方的照片,一张底片。这些照片都是一样的。照片上一个男人大幅度探身窗外,嘴张开,喊着什么。他的双手放在窗框边的墙砖上。他身后有一个女人的脸。
他是一个瘦瘦的黑发男子。他的脸不是很清晰,他身后那个女人的脸也看不太清。他探身窗外,喊叫着什么。
我拿着照片,注视着。眼下我还看不出什么。我知道它意味着什么。我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但我看了又看。过了一会,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对劲。这东西很细微,但很关键。那个男子手的位置,靠着安置窗框的墙角。这双手没有抓着任何东西,没碰着任何东西。只是他手腕的里侧靠着砖砌的墙角。这双手是在空中。
这个男人不是探出身去,而是正在跌落。
我把照片放进信封,把底板折起来,连同信封塞进我的口袋。我把镜框、玻璃和照片藏在衣橱的毛巾下面。
刚把这些事做完,一辆汽车停在房子外面。路上响起脚步声。
我赶紧躲进拱门的帘子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