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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故乡(第1页)

我的生日是五月十三日,和王小波一样。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差一个月就四十五岁了。王小波差一个月四十五岁那天,在北京郊区心脏病发作,去世了。

我固执地认为,一个人在二十岁之前待过十年的地方,就是他真正的故乡。之后无论他活多久,去过多少地方,故乡都在骨头和血液里,挥之不去。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广渠门外垂杨柳就是我真正的故乡。

这里原来是北京城的近郊。所谓北京城里,原来就是城墙以里。北京城本来宜居,城墙一圈二十四公里,城里多数两点之间的地方走路不超过一个小时。广渠门附近的确多水,有大大小小很多湖、沟、池塘,有挺宽、挺深的护城河。多水的一个证据是,二〇一二年夏天的一个夜晚,下大雨,广渠门桥底下淹了好些车,还淹死了一个人。在北京这种缺水的北方城市,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事情。水多,杨柳就多,长得似乎比别处快、比别处水灵。草木多,动物就多,原来还有公共汽车站叫马圈、鹿圈的,估计清朝时是养马、养鹿的地方。在附近,我还见过四五个巨大的赑屃,汉白玉,头像龙,身子像王八,石碑碎成几块,散在周围。我想,附近应该埋葬过王侯级别的男人和他的老婆们,一直纳闷他们随葬了一些什么东西。

这里曾是我身心发育的地方。一个窗外有成排的垂杨柳、窗内有小床的家,家门外三百五十四步之外的小学,沿途一二十个小摊和三四十棵杨柳,杨柳上的知了,护城河边的灌木,护城河里的鱼。我的肉身在这里从半米长成了一米八,我的心智在这里形成了世界观和人生观,肉身和心智一起在这里爱上姑娘,在这里反复失身、反复伤神。

在多个别处住了很久之后,我又回到了自己定义的我的故乡。我曾经在世界各地研究过很多养老院,专家一致意见,人脑难免萎缩,人难免老年痴呆,就像眼睛老花一样不能避免,一个最简单有效延迟老年痴呆的方法就是和小时候常待的东西待在一起,比如书和围棋、象棋,和小时候常待的人待在一起,比如父母和损友。

在王小波走完了一生的年纪,在常人至少过完了上半生的年纪,我把近二十年散落在各处的个人物品都搬回了我的出生地北京,更确切地说,搬回了北京广渠门外垂杨柳。从昆明的办公室、住处,北京的办公室、父母家,深圳的办公室、住处,香港的办公室、住处,加州伯克利山上的住处,各种箱子被陆续运回北京,堆在垂杨柳的房子里。我又开始了到处跑的生活,三餐一半是在机场和飞机上吃,实在忙不过来,安排别人开箱,书为主,不管顺序,先摆上书架再说,还有点衣服,先挂在衣柜里再说,其他箱子暂时不动,等我有空,慢慢收拾。

有一天晚上,应酬回来,喝过一点点酒,微醺,进了屋门,放下公文包,没开灯,在黑暗中,街上的灯光和天上的月光涌入房间,依稀看到满架、满墙的一本本买来的书,闻见一些书微微的霉味、老茶饼的味儿、衣服的樟脑味儿,当时愣住,似乎进入了一座坟墓,坟墓的主人似乎是自己,又似乎是另一个和自己关系密切的人,似乎走进了一块冻住了的时间,硬硬的,冰一样,没有方向和前后,几年、几十年,没头没尾地停滞在一处,又似乎比冰柔软,手放上去,放久一点,不融化,但是变得如同透明软糖一样,捏一捏,变形。心里一紧,缓一缓神儿,吸一口气,心里又一紧。

四十不惑,筋骨渐涩,我又开始跑步,让肉身和心智还能有能量反复失身、反复伤神。小时候跑过的路又重新跑了又跑,护城河、龙潭湖、夕照寺、天坛,和读老书一样、见老友一样、喝老酒一样,熟悉的陌生,陌生的熟悉,一阵阵恍惚。我小时候多病,老师说多跑治病,所以常常以跑代走。从小学门口到家门口,跑十分钟,书包叮当作响,我跑上三楼,跑进家,我爸的炒菜就上桌了。我爸说,他一听到我书包的响声就葱姜下锅,我跑进家门,菜就刚熟,有锅气。

无常是常,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常是无常,过去的人、过去的河流、过去的酒、过去的城市,似乎一直还在,在另一个时空里长生不老。

每到这种时候,“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这两句诗总是冒出来,总是吸一口气,再跑一会儿,逼自己忍住不要去想所谓生命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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