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两三年,我陆续把前半生散在世界各地的物件搬回北京,在我出生的垂杨柳重新安营扎寨,试图过好后半生的生活。在清理这些物件的过程中,我看到过去岁月极其清晰的痕迹,一些剧痛和狂喜在某些瞬间被毫不留情地再次揭开,所有似乎过去了的其实都没有过去。我再次坚信,我不得不做一个写作者,不写出来,不反复写出来,这些伤心事如何过去,哪怕似乎过去?
在清理这些物件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科技在过去三十年的进步。二十五年前,我的第一台笔记本电脑还在用3。5寸软盘,机器内存2M;二十年前,开始严重依赖电脑,平均三年换一台,新电脑被狂使一年之后,键盘上印刷的字母就开始变得模糊;十年前,第一代苹果手机出现,曾经那么被依赖的电脑渐渐越来越少触碰。我反正已经老到不用自己再建估值模型、自己做PPT了,如果不是在周末写专栏文章、不是在假期写小说,竟然可以整个星期甚至整个月不碰电脑。
在清理这些物件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到,前半生积攒的东西太多了,地球就是被我这样的人一点点毁掉的,除了日常吃喝,后半生什么都不买也够了。我动用了平时不太常动用的佛法,“断舍离”——其实,简单一个字——“扔”。
在对抗贪、嗔、痴的战斗中,佛法的作用一般,总体没能扔掉很多东西。相对扔得最多的是工艺品和纪念品,那些印刷画、旅游纪念品、开会纪念品,就美感而言,多留一件就多一分对自己的鄙视。相对扔得较多的是科技类物品:那些旧电脑、旧硬盘、旧外设。还扔了一些书,那些凑数的、应景的,又没文字又没见识的。衣服扔得不多,三十年前穿了走进春天里去泡妞的牛仔裤现在还能穿。扔得最少的是和手写相关的本子和笔,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记日记和札记,到现在十几本了;在麦肯锡工作九年,本子和笔不离手,摞起来几十本了;在华润工作五年延续麦肯锡的习惯记工作笔记,摞起来十几本了;在电子邮件之前需要贴邮票的所有手写信:情书和非情书,色情的信和非色情的信,满满一纸箱了。
还有笔。因为总要记笔记,笔不离手,进麦肯锡工作第一个月就跑到国贸买了一支万宝龙牌的钢笔,如今收拾出十来支,包括纪念卡夫卡的限量版。买这支笔的时候,卡夫卡是我的文字英雄,如今,卡夫卡还是我的文字英雄,但是我已经活过了卡夫卡在世间的阳寿,他刚活到四十岁就挂了。还有毛笔,十岁前练颜真卿的字帖,十岁后就彻底放弃,开始用硬笔。遇上好看的毛笔就买一支,如今堆在那里,也有十来支了。这些硬笔和毛笔,我一支也不想扔掉。
在一切已经电子化或正在飞速电子化的如今,为什么还要手写?
因为手写有人味儿。手握着笔,笔尖在纸上划过,留下黑色或者其他颜色的笔迹,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写完,盖上笔盖儿,折叠好纸,塞进信封,散步去邮局,投进邮筒,想象收信人撕开信封,打开纸张,看到那些黑色或者其他颜色的笔迹。每一步,都是人的味道。整个世界充满了电子和塑料,因为忌惮相关法律、法规、卫生问题、人性麻烦,连最基本的人性满足都越来越借助U盘和手机里的东瀛爱情动作片,我打算逐渐放弃电子邮件,手写信,给心里真正放不下的人,贴张邮票,去邮局寄了。
因为手写能培养美。手写字多了,有可能就写得好看了。字写得好看了,对于线条、形状、颜色、空间、文学等美感的重要组成就会有感觉了。
因为手写是最简单的快乐。有人问华罗庚为什么学数学,他说学数学最简单,一支笔、一张纸就够了。其实,最简单的快乐,一支笔、一张纸也就够了。中年不如青年时心志凶悍,容易动动脑子就心悸神乱,据说写毛笔字可以聚气凝神,以后周末,天气好就去护城河边跑步,天气阴霾就在屋里窝着写写字。中年后,AlphaGo战胜人类后,越来越不容易快乐。听人说,跑步能高潮。我试了试,真的,跑完十公里之后,一天嗨。听人说,手写字也能高潮。我看见过某个书法家一边写行楷一边小声叫:“不行了,不行了,我苏东坡附体了,我不要,我不要啊。”我打算也试试。
这次重新搬到北京之后,我在有生之年不想再搬家了,除非发生大地震和大战争。文字打败时间,手写给人温暖。我握着我的笔,阿法王羲之,不服来战。
摄影/吕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