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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页)

她耸耸肩,一个小男生而已。

继续前行,奔向龟苓膏的光明所在。

等到她买到了龟苓膏,一路悠闲地逛回到宿舍,老妈的夺命连环CALL在等着她。

人人都说陆潇潇是D大鼎鼎有名的冰山美女,但是,比起她那个身为知名专栏作家的老妈从珊女士来说,她实在还远不够瞧的。从珊女士不仅外貌比那个同名女明星要美艳N倍,而且学贯中西,才华横溢,十数年来不仅身兼多家报纸杂志的专栏作者,字字珠玑地和广大读者讨论各种有关大到人生哲理,小到家长里短的各种话题,间或也上访谈节目客串,在D市文坛也算颇有声名。

只不过,一直以来,从珊女士写文章用的都是笔名,再加上虽为母女关系,但和陆潇潇长得一个像黛绮丝,一个像小龙女,相貌南辕北辙,且两人都还算比较低调,很是维护家庭隐私,因此,迄今为止,尚无人知晓大名鼎鼎的专栏作家微风女士和D大的陆潇潇同学是处于同一屋檐下的一家人。

陆潇潇一向都很佩服老妈,老爸早早去见马克思,一个女人,只靠手中一支笔,书山文径奋斗多年,独力抚养女儿长大成人,而且,日子过得比一般人,还都要好一些。

至少,她让潇潇不仅衣食无忧,而且,从小对潇潇各方面才艺的培养可谓不遗余力,极其舍得下血本,务必要让潇潇站出去,从内到外,从头到脚,绝对绝对不输给任何一个完整家庭的小孩。

而且,陆家现在所居的这套三室两厅的面积宽敞,周边环境也颇为优雅的高层公寓,完完全全是老妈从珊女士一手一脚挣回来的,一分一厘都来得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决不假手他人。

实在是,极其极其要强的从珊女士。

现在,这个极其极其要强的从珊女士在电话里吩咐:“潇潇,周末回来一下,我有要紧事跟你说。”

陆潇潇习惯了老妈慈禧太后般言简意赅的口吻,也知道作家的脾气与常人有差,得罪不得,因此,爽快答应:“知道了,周末一定回来。”

电话那头仿佛很满意一般:“嗯,星期天我带你上街,带你去买你想了很久的苹果I…POD。”

陆潇潇且惊且喜。

老妈降尊纾贵陪她去买MP3?

天知道要想让从珊女士上一趟街比杀了她都难。

有问题,而且,似乎还不小。

因为,家里一向有在陆家服务了十多年的刘阿姨在打理里里外外的所有家务,从来都不让从珊女士操半点心。

想当初,潇潇尚年幼时,从珊女士笔耕不辍,无暇他顾,家务活只得交由保姆打理,但是,作家的脾性和要求又不是一般人等可以摸得清,达得到的,所以,要求甚高且脾性有些异于常人的从珊女士效仿田教授,走马灯般换了二十八个保姆,曾经一度创下那个小小的介绍所的历史最高记录,而且据说,迄今仍然无人能破。

只不过,最后还是在这个看似慈眉善目的刘阿姨面前,灰溜溜地,心悦诚服地,败下阵来。

从此,无儿无女亦无牵挂的刘阿姨一举定乾坤,十五六年来,牢牢占据了陆家的第一把交椅。

就连陆潇潇,也是打小就觉得跟刘阿姨更亲一些。

因为,她不仅如举世称赞的菲佣般烧得一手好菜,举凡打扫卫生,小修小理,出门购物,谈心聊天等等等等,均是一等一的能手级干将。

而且,她胜过菲佣的地方在于,语言相通,交流无碍,使得从珊女士从一开始就不必以年近三十的高龄之姿去恶补外语。

她实实在在是陆家当之无愧的精神领袖。

因此,电话那端的从珊女士吃准女儿心思,不惜加重砝码:“刘阿姨说,周末回来,给你做你最最喜欢吃的人参乌骨鸡汤。”

吃令智昏,陆潇潇小鸡啄米般点头。

方才心头的一丝疑虑很快抛之脑外。

狭路相遇

宋聿懒洋洋走在学校的小路上。

又是一个周末,不想回家。不想回去对着那些空旷的房间,空旷的墙壁,冷冰冰的,毫无人气。

昨天,司机打电话来问他用不用接,他一口回绝。他知道,老爸已经去纽约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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