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身子绷得紧紧的,以一种常人很难做到的姿势,舒展在了白秋意的眼前。
无论是姿态,还是躯体,都漂亮得有些不真实,好像是被人用匕首钉死在地面的蝴蝶,有一种濒临死亡的诡异美感。
而钉死他的那把匕首,此刻正以一种极度痴迷,且兴奋的姿态,诉说着方才品尝到的滋味。
并且,还毫不客气地加以点评。
白秋意缓缓道:“很美妙。”
林时桑艰难地骂:“你无耻!”
“是甜的。”
“不要脸!”
“我喜欢。”
“你大爷的!!!”
林时桑羞愤交加,看起来就好像是纯情的良家少男,突然被拉到苞米地里强行破了身子一样。
因为愤怒,他整个人剧烈哆嗦起来。
不争气的眼泪,从合不拢的洞口里汩汩涌了出来,沾湿了一小片被褥。
“不知廉耻!”他的牙齿咬得十分用力,就连漂亮精致的五官都显得扭曲起来,“白秋意!你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这才算什么?不过寻常而已。”
白秋意似乎觉得这种事情实在太过寻常,也不觉得自己的做法有什么不对的。
他不嫌弃林时桑脏,一点点都不嫌弃。
因为,他是他的魔骨。
所以,他又怎么可能会嫌弃自己的魔骨不够干净?
“乖徒儿不仅人生得美,连滋味也甚好,师尊很喜欢。”
白秋意毫不掩饰自己对林时桑的喜欢,也毫不掩饰自己对这身皮肉的痴迷,他渐渐放下了那条早就酸软的长腿。
突然凑近身去,仔细打量着林时桑的脖子。
然后,白秋意突发奇想一般地说:“师尊从前听闻,有些专门靠合欢术修行的邪修,会在自己养的娈童脖子上,套上亲手所做的……项圈。”
“大概这么大。”
他双手比划了一下,“有钱的,则用金项圈,穷的,便用一些粗制滥造的青铜,不仅笨重,花纹也丑。还是金项圈好,你觉得呢?”
林时桑觉得不好,不管是金的,还是青铜的,废铁的,哪怕是镶宝石的,他通通都觉得不好,很不好。
他又不是牲口,为何要脖子上戴着项圈?
他不会傻到把项圈当成平安锁,更不会傻到认为白秋意锁住他,是因为爱他。
虽然林时桑也不懂什么是爱,但他知道,打断别人的双腿,将人锁在身边,这个不叫爱,而叫作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