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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1页)

傅权依桌而坐,面向招财问道:“这位小兄弟是?”

钱玑给自己盛了一大碗饭,抢道:“他叫招财,我新找的苦力。”

傅权了然点头,拱手道:“原来是招财兄啊,幸会幸会。”

刚把萝卜条丢入口中的招财,差点儿喷得傅权满脸都是,他擦擦嘴角的汤汁道:“我可承受不起,你还是叫我招财。”

说完,便一筷子□汤盆里,拿起来时,上面全是萝卜。

刚出锅的时候萝卜很烫,招财先前偷吃一口,除了舌头被烫得生疼,没有别的感受。现下晚风一吹,菜凉了不少,温温的,正是适合入口的温度。

招财开心的笑起来,虽然没插到鱼肉,但这萝卜里混着鱼汁味儿,不比鱼肉差。

自己费了老大劲儿□的硬萝卜,原以为是难以下咽的东西,没想到不过一会儿的光景,竟然被钱玑烧得如此软酥。他根本不用牙齿咬,就着筷子轻轻一嘬,萝卜便落入自己口中。

招财将筷子横过来,一手拿一头,摆动着小脑袋,满足的来回嘬筷子,也不嫌头晕。

小院里就听到他嘴里发出的簌簌声,不多会儿,上面那层萝卜全被消灭光。

钱玑本想说他两句,后来想起招财三天没吃饭,就暂且绕过他一回。

用酱油烧过的鱼儿是深褐色的,招财从没吃过烧熟的鱼,他们猫都是现抓现吃,哪里像人类那么讲究。如今眼前放着“陌生”的鱼,招财的筷子倒是犹豫起来。

钱玑已经吃完一条小鱼,见招财迟迟不动筷子:“怎么,不爱吃红烧的?”

招财呆呆道:“红烧是什么?”

“用酱油做出来的就是红烧的,清水烧出来的是炖汤,还有清蒸的做法,怎么,你没吃过?”

招财摇摇头:“还有这么多做法啊。”

钱玑反问道:“你以为呢?”

“我以为只有生吃。”

“生吃?”傅权惊讶道,“招财……”

“兄”字没发出来,被招财瞪回去了,傅权哽了一口,又道,“怎么吃得下去?”

钱玑夹了条小鱼放入招财碗内:“他是猫妖,自是吃得下去。”

傅权睁大双眼,愕然道:“什么?猫妖!”

招财立刻放出尖尖猫耳和一条毛绒绒的细尾巴,再龇牙咧嘴的露出四颗人类不可能有的尖牙,道:“怎么?怕了?”

招财张牙舞爪,故作凶悍。

傅权着实憋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不怕不怕,书中能有黄金屋,山野之地,有几只妖怪一点也不奇怪。”

一对猫耳朵失望耷下,招财端起碗,歪头用尖牙蹭了蹭红烧鱼。

那味道哪怕是第一次尝到,也足够让招财终身难忘。

鱼腥被萝卜的甘甜和酱油的鲜香遮盖了大半,一直被忽视的柔嫩口感放大几十倍,只凭齿尖上蹭到一小块肉,就尝出它的松软,这与生吃的口感味道决然不同。

钱玑烧鱼时,丢了几个晒干的红辣椒进去,淡淡的辣味更能调动人食欲。

招财从未品尝过这等美味佳肴,兴奋的甩起尾巴,咬着碗口便把整条小鱼倒入口中。

傅权惊诧地看他狼吞虎咽,钱玑见怪不怪的看招财舌头动动便把所有鱼刺吐出。

傅权眨了眨眼道:“招财好厉害。”

钱玑想起下午看到的鱼刺,心道:比这大的三倍的,他都能一口吃掉。

骄傲的招财小猫没有因表扬而洋洋自得,吃都来不及,哪里有空说话。

在家时,虽然爹爹命令他们以人的形态生活吃饭,但毕竟筷子没有爪子好使。招财越吃越觉得筷子碍事,三个人才两盆鱼,另外两个还是擅长使筷子的人类,这样一对比,招财发觉自己不占巧,丢了筷子,变出爪子就往汤盆里扑。

钱玑抬起筷子,不顾轻重的把招财爪子打走。

“喵!”

招财痛叫一声,缩起爪子委屈的看着钱玑。

钱玑道:“好好吃饭。”

招财道:“快快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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