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二十九日,母亲出院。
这次母亲生病,花了不少钱,出院时还买了不少药,陈扬的兜里只剩下二十多块钱。
从县城到陈蔡公社,有水路可通,但乘公家的汽船,一个人一角钱。
母亲和大妹,还有陈扬自己,加上来接母亲出院的二弟和二妹,五个人要花五角钱。
为了省这五角钱,陈扬捎口信,让爷爷把手拉车拉来。
陈扬有力气,拉着母亲还有二弟二妹,照样健步如飞。
离开医院时,方玉婷医生前来送行,还往车上搁了一大袋的营养品。
推辞不了,陈扬只好收下。
一家人浩浩荡荡的回到了家里。
村里人几乎没有上门慰问的。
这个情况,陈扬早有思想准备。
陈家村三个大姓,陈、蔡、童,大约正好各占三分之一。
近百年来,三姓就从来没有和睦过。
陈扬家出事,蔡姓人和童姓人根本不会上门。
至于陈姓人,因为陈扬父亲的事,也暂时都退避三舍。
不过,还是有上门的人。
县法院的人,由区派出所所长狄国梁和公社武装部长童四平陪着,正式送达判决书。
陈扬让家里人在屋里待着,自己在屋外接过判决书。
看了判决书,陈扬愣住了。
判决书上,除了刑事部分,还有民事赔偿。
按判决书上所说,陈家的五间平房包括堂屋,都要赔给蔡宝福家。
而且父亲已放弃上诉,判决书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