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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4页)

我还没有谢你。

不要谢。

我要谢的,来,听我唱歌吧,算我献给你的!

他跑上台去,然后弹着木吉他,低下头时,额前散发飘下来,酒吧里的人打起了口哨,是的,他很帅,有一种野性的味道,吉他声响起,是一首叫《火》的歌——

我知道你是我的火

我知道只有你能点燃我

野生的花儿又开了

爱的光线在我内心里移动

只有你懂得我这蓝色的忧伤

而你也是我的唯一的火

点燃我内心的风暴

灼疼那些少年的往事

……

是的,他唱得非常好!洛央夏呆呆地听着,感觉自己就是那个孤独的女孩!没想到在唱完了之后沈嘉忆说,这首歌是我五分钟之前写的,献给这个漂亮女孩,因为她捡到了我的手机,我特别感谢她的!

又有人打起口哨来,沈嘉忆拉着洛央夏来到吧台,要了几瓶喜力,问她,敢喝吗?

废话!洛央夏说,喝酒算什么?

她随手从裤子口袋里掏出烟,然后点上,根本不用杯子,对着瓶子就直吹!

沈嘉忆拍她的肩:好,是哥们儿,以后有事,说一声,我会替你出气。我除了会唱歌,最擅长的就是打架,看,我这肌肉!说着,他伸出胳膊,洛央夏看到沈嘉忆的的肱二头肌突了出来,她笑了,说,以后,我们就是哥们儿了。

从那以后,最烦恼的时候,洛央夏都会偷偷跑出来,然后叫上沈嘉忆,跳上他的破吉普车,两个人满北京城跑,沈嘉忆最著名的话就是:两个孤单总比一个孤单好。

有时候,沈嘉忆也会显摆,把女孩发给他的短信给洛央夏看:唉,没办法,人帅真没办法,一帮帮的女孩追着,看,这是个主持人,棒吧,看,这是个演员,演过哪个电视剧,身材如何?

每当这时候洛央夏就撇撇嘴说,行啦行啦别吹啦,好好唱你的歌吧,等唱出了名,买辆凯迪拉克载我去兜风!你真以为我爱坐这破吉普车啊?

他们时常打打闹闹,沈嘉忆看过洛央夏的画,说她是潜力股,一定要画下去。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我爱你,再见 第2节(2)

也许世上最奇妙的就是缘分,她捡到了他的手机,然后就遇到了,然后就成为了知已,或许他们内心有着完全类似的元素,这些元素让他们在极短的时间内走得非常近!

于是洛央夏也告诉了他关于花蜜,关于老师,还有自己离婚的父母,还有已经退休的外婆。

抽她呀!抽她!这种小人就应该挨打。

算啦算啦,洛央夏说,不和她一般见识啦,以为自己会几句法语就怎么样了?告诉你吧,我从来不理她,虽然她处处和我过不去,可是,我真的觉得她没什么好的,她太虚荣,一点也不好玩!

对,她不好玩!

可是,红裙子事件后,洛央夏的确很伤心!

花蜜怎么能叫她穷鬼?!怎么能?难道穷就意味着卑微?不,她不卑微!她是一颗草籽,扔到哪里都能发芽,她是死不了,并不因为穷而低过头,她可以穿得很随意,不是和花蜜一样浑身名牌,可是,她的骨子里是高傲的!

何况,她现在又有了新朋友——流浪的橄榄,如果口袋里还有三块钱,洛央夏就会跑到网吧里,她去找流浪的橄榄,因为流浪的橄榄写给她看的东西那么美,那是一个和沈嘉忆给她的世界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

她曾经以为流浪的橄榄是一个作家,因为他的文章写得太漂亮了。

比如这篇《毒》——

有毒的东西总是让人迷恋,也容易让人上瘾,瘾这个东西,最难。

比如迷恋上爱情。

迷恋上他的笑,他的声音,他的眉毛,他的嘴,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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