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贝尔丰特大厦门厅,那唯一的电梯里亮着灯,折叠的麻袋布上,还是那位水泡眼的老人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仿佛是“被遗忘的人”[1]的一个象征。我走进去,对他说声“六楼”。
电梯摇晃着慢慢往上升。电梯停在了六楼,我走出去,老人身子从电梯里探出来,吐了口痰,声音沉闷地说:
“怎么回事啊?”
我一下子转过身来,就像旋转台上的一个假人。我凝视着他。
他说:“你今天穿了灰色外套。”
“是的,穿了灰的。”我说。
“看上去不错。”他说,“我喜欢你昨天穿的蓝色外套。”
“说下去。”我说,“都说出来。”
“你坐到八楼。”他说,“两次。第二次比较晚。你又下到六楼。之后不久,那些穿蓝制服的人就都来了。”
“他们现在还在吗?”
他摇摇头。他的脸上全无表情。“我什么也没有对他们说。”他说,“现在要说也太晚了。他们不把我吃了才怪呢。”
我说:“为什么?”
“我为什么不告诉他们?去他们的!你对我很礼貌。很少有人对我这样。见鬼!我知道你跟那桩杀人案并非没有关系。”
“我得说你错了,”我说,“完全错了。”我拿出一张名片给他。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副金属架眼镜,架在鼻子上,将名片放在一尺开外。他慢慢地读着名片,嘴唇嚅动着,眼睛从眼镜上方看着我,又把名片递还给我。
“最好留着。”他说,“免得我不小心丢了。你的生活很有趣,我猜。”
“有趣也不有趣。你叫什么?”
“格兰迪。就叫我波普吧。谁杀了他?”
“我不知道。你看到有人上去或从那儿下来吗?看上去不是这幢楼的人或你觉得眼生的人?”
“我没太注意。”他说,“我碰巧注意到你了。”
“比如一位高个金发女郎,或者一个瘦长、留着鬓角的男人,约莫三十五岁样子。”
“没有。”
“那有人上下楼总得坐你的电梯吧。”
老人点点头。“除非他们走消防楼梯。他们可以下楼走到外面的小巷子,那儿有扇带插销的门。当事人可能走后门进来,但电梯后面有楼梯通到二楼。从二楼可以走消防楼梯。没人能看见。”
我点点头。“格兰迪先生,你能收下一张五元钞票吗——完全不是作为贿赂,而是作为一个真诚的朋友表达的敬意?”
“孩子,我要是如此冒失地收下一张五元钞票,那亚伯·林肯的胡须就会冒汗了。”
我给了他一张五元钞票。我给他之前看了一眼钞票。不错,五元钞票上果然有林肯的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