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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第2页)

崔桃这时候装扮好丑童了,正迈步进屋,一听韩琦要找大夫,马上自报奋勇。

“小人给胡娘子瞧瞧如何?”

韩琦马上点头。

“这位是?”胡氏瞧见崔桃的那张脸,着实吓了一跳,但她只在心里惊讶这人貌丑,面上断然不敢表露,就怕对人家不尊重。

“这是我半路结交的一位友人,有些能耐,但母亲却不要对外说。”

胡氏点点头,自家儿子说这人有能耐,那就一定有能耐。便是人长得丑又如何?这世间最不缺内心丑陋之人,只要他心是好的,能一心帮她儿子,她便感激他。

崔桃给胡氏把脉之后,告诉韩琦是脾肺气虚证,用现代话来说胡氏的病就是慢性肺炎。这病缠人,不容易痊愈,加之胡氏已经得此病有些年头了,更不好根除。她先开了方子,命人去抓银花、苏子、天竺黄、生地等药,便去了胡氏的住所。

肺病患者住所,最好不要有粉尘颗粒之类的东西加重刺激。听胡氏讲述,这些年她也没少看大夫和吃药,就是不怎么见效,也就闹得她不爱看大夫了。崔桃便怀疑胡氏的住所可能不宜居,才导致她的病况一直不见好。

胡氏所住的房子偏西北向,有些阴暗潮湿,房梁、墙角等地方多处发霉长菌,特别是在房梁阴暗看不见的地方,尤为严重。这种霉菌会飘散在空气中,于普通人而言可能影响不大,但对于肺部有疾病的人来说,却是很大的刺激。

“胡娘子怎生住这种屋子?”崔桃不解地问韩琦。

韩琦在韩府居住的院落,虽然不算最好的,可朝向、大小和布置都算雅致舒适。胡氏的房间与那间院子相比,就差太多了,朝向不好,风水也不好,屋子里的摆设也比较陈旧。

“那屋子是我和她起初住的地方,后来大嫂倒是张罗着让我们换屋子,她老人家念旧,在那住习惯了,也俭朴惯了,便不肯搬,谁劝也不听。”提起过往,韩琦面有沉色。

崔桃听他说得简单,却也知道这里的故事不简单。不过老人家爱念旧,不喜欢挪窝倒是真的。

“如今却不能依着她了,定要换个宽敞干净,有朝向好干爽的房子才行。肺不好,烟尘之类的东西都应当避免,让仆人们多留意这些。”

韩琦应承,便拉住崔桃的手道谢:“多亏有你。”

“别,六叔,咱们可不合适,差辈呢。”崔桃开玩笑地要把手抽走。

韩琦不依,偏攥紧了她的手,“一直都差辈,也就没关系了。”

从第一次开堂审判的时候,他们就差辈了。

胡氏在韩琦的劝说下,换了院子,喝了药,两天之后,果然发现自己的状况好了很多。胡氏便不禁跟韩琦连连称赞,他带了一个厉害的人物回来,可要好好善待人家,珍惜人家。

韩琦笑着应承:“姐姐放心,定然如此。”

胡氏蹙眉,疑惑地盯着韩琦半晌,“你待他的态度倒是不大一样,对别人你更冷些,以前我还担心过你交不到挚友。”

韩琦不反驳胡氏的判断,只应承道:“我和她有缘分。”

“有缘好!”胡氏警告韩琦可别仗着自己聪明好看就欺负人家,“你下次见他,可别穿这么鲜亮了。”

韩琦看了眼自己这身玉涡色的锦袍,憋笑着应承。

晌午的时候,胡氏亲手做了韩琦自小就最喜欢吃的炙子骨头,特意叫韩琦也喊上丑童一起来吃。炙子骨头便是腌过的羊肋骨在火上炙烤而出,腌好的羊肋骨在炭火上滋滋烤熟之后,表面金黄,粘着芝麻椒盐上来一口,皮酥脆,肉鲜嫩,中间略有一层油脂,不仅增香,也刚好润滑了口感。

崔桃美美地吃完炙子骨头,再三跟胡氏道谢,并嘴甜赞美一番之后,就意气奋发地跑去跟宋三娘商议婚事。

崔桃和宋三娘不出一炷香工夫,便吵得不可开交。

宋三娘想要起码能过得去的婚礼,不用最好的一等官媒,也好歹是三等。嫁妆不必贵重,但也要雅致,备齐理该有的东西。崔桃就挨样问这些每样要花多少钱,直叹宋三娘要求太高。

“这些哪里不贵重了?一个花冠就要三四贯钱呢,还有用来提亲的红绸子,那些也要钱。哪样不是要一贯钱以上才使得?我真给不起。”

“你!我都没像别人那样要银冠,还有什么金首饰,只是要个花冠——”

“你不是对我一见钟情么,就不能什么都不要便嫁给我?”崔桃截话追问。

“我——”

“对了,我给你看看我老家什么样,这泉州的房子我肯定买不起,你就跟我回老家吧。”

崔桃将她偏僻老家茅草房画出来,告诉她左边是猪圈,右边养羊,院子里散养鸡鸭鹅。

“每天天亮了就起便成,第一件事一定要扫院子,不然一出门就沾一脚鸡屎。其实扫过过,也是会踩到,鸡鸭那种东西随吃随拉。”

宋三娘蹙起眉头,满眼不可置信地看着崔桃。

“你不是说你不会嫌弃我么?干嘛用这种眼神看我?这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三岁小孩都懂的道理。”崔桃也用不可置信的眼神回看宋三娘。

宋三娘深吸一口气,已经气得没话说了。

“我也不会亏了你,我会出门努力赚钱的,就是可能要三两个月才能回家一次。家里的老母亲和兄弟姊妹就劳烦你照应一下。我向你保证,每月肯定能让你吃上三顿肉,不穿草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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