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陌的生活比少年想象中要轻松许多。
毕竟是第一次离开家,自我放逐到一个新的环境,还是孤身一人,说不忐忑惶恐是不可能的——心里那点属于小少年的中二魂雄起,觉得自己仿佛是个背井离乡的奥特曼,为了裕和花园里的人们,到这穷乡僻壤打怪兽。
可等到了这里,才发现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来的路上做好的剑拔弩张、生人勿近的气势,半点没能用上。
这里有一种书上说的包容性,明明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南方小村,寻常的竹山、蓝天与清风……景色也没比旁的村庄更出挑。
可就是这样普普通通的地方,普普通通的人们,却有着极强的接纳性,不问过去、不诘将来。
才堪堪过了一个星期,小迟晏便觉得生活比起从前,似乎更加顺遂自由。
学校是迟沈忻帮忙安排的,在距离云陌走路一个多小时的镇上。
路途毕竟遥远,迟晏便选择了住校。每周五放学,爷爷安排的司机会去学校接他回云陌。
迟晏虽然年纪小,但从小跟在不着家的浪荡子父亲,自理能力比同龄人高出不少,再者云陌洋房里各色生活用品应有尽有,独居倒不会不方便。
只除了,他不会做饭。
于是周末的一日三餐,他只好去山脚河边的孟奶奶家吃。
来云陌之前,迟沈忻便和迟晏叮嘱过,到这儿之后让他来找一位叫“孟亦青”的奶奶。
他没说别的,只说孟奶奶是他的故人,会帮忙照拂一二。
——更没说过,孟奶奶家还有个招猫逗狗、上房揭瓦的外孙女,云陌村里唯一一只“小怪兽。”
小孩儿名叫“婷婷”或者“亭亭”——迟晏也不知道是哪两个字。她分明才三岁,却已经颇有些“小霸王”的气势,走街串巷、闹腾不休,常常把相亲邻里闹得鸡飞狗跳。
迟晏来了几个周末,几乎没见过她安静斯文的模样——哪怕是此时此刻坐在高高的椅子上吃着饭,两只脚也不肯老老实实摆着,非要左摇右晃才顺心。
脸上的每一寸表情都写满了快乐,仿佛和他是两个物种。
九岁的小少年脸上的疤痕已经看不见了,规规矩矩地端着饭碗,有些好奇地观察这份他从小便没经历过的快乐。
小姑娘脑袋上顶着两根羊角辫,鬓角翘着软乎乎的呆毛,满眼放光地盯着面前的菜,脸颊塞得鼓鼓囊囊。
吃相不大好,胃口却大。
她还不会用筷子,吃什么都是用一个专属的搪瓷勺子。
或许是因为嘴馋又贪心,这边舀进嘴里的菜还没往下咽,那边小勺子已经伸出去挖另外一样菜;那厢勺子尖刚舀起新的菜,这厢尖尖的乳牙已经着急忙慌地将嘴里原有的食物囫囵嚼上几下,吞咽下去。
——以此恶性循环,越吃越快,以至于迟晏常常怀疑这小孩儿到底能不能尝出饭菜的味道。
是个无忧无虑又无法无天的小孩儿。
半点没有作为留守儿童的自我认知。
迟晏看了一会儿,忍不住皱了眉,伸手轻轻按住她飞速伸向下一样菜的小肉手。
耐着性子跟她讲道理。
“稍微慢点,这么吃容易噎着,噎着可不好受。”
“也得多嚼几下,有助于消化。”
小孩儿闻言拧了好一会儿眉毛,一双黑亮的大眼睛在“听话”和“干架”之间打转,最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气焰全都收起来,好脾气地“哦”了一声。
而后鼓着腮帮子慢吞吞地嚼着嘴里上一口食物。
还口齿不清地给自己数着数。
“一,二,三,六,五,八。”
明明连比三大的数都数不明白,可脸上表情却非常自信。
“八口了!行了叭?”
小孩儿自顾自数完,咽下去,大眼睛上的两条眉毛像毛毛虫一样扭起来,眼巴巴看着他。
迟晏松开按着她手背的手指。
“……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