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已经大致知道了福楼拜创作《包法利夫人》这部小说的初衷,以及这部小说在主题上的重心所在。然而在我看来,对于作者所勘探、表现的现实生活的深度与广度来说,爱玛并非是惟一的一根探测器。我当然不是说,被人戴了绿帽子的查理·包法利在作品中比爱玛还重要,但这个人物对作品主题的深化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历来的研究者和教科书似乎都忽略了这个人物的存在。他似乎只是一个陪衬或道具,可有可无。我们好像忘记了,查理·包法利在小说中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也属于福楼拜塑造出来的特殊“典型”。而且,整部小说是以包法利上学作为开端,他的死亡作为全篇的终结——爱玛死后,他又硬撑了一段时间,才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上消失。如果我们把这部作品作为某一个人物的传记来读,传主只能是查理·包法利,而不是爱玛。也许有人会说,当爱玛与鲁道尔弗、莱昂打得火热的时候,作者似乎把查理给忘记了,这话自然没错。在作品中的某些章节,查理的活动、思想的确描述得比较简略,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个人物不重要。事实上,当爱玛死后,查理读到妻子的情书时,那些被作者省略掉的部分便重新被照亮了,我们仿佛把小说又重读了一遍。在小说的结尾,包法利获悉妻子背叛后的心理活动过程,作者也没有详细的交代,然而我们即便把包法利本人的“弱智”、“迟钝”和“憨愚”等特征考虑进去,亦不能得出结论说,查理对妻子的偷情与背叛全然无动于衷(他最后轻易地就原谅了他的情敌鲁道尔弗的时候,他想了些什么呢?)。
爱玛与查理具有完全不同的性格心理特点,我们不应在这一点上把两个人物混为一谈。然而,我认为,从一个更大的范围内来说,在作者的某些特殊的暗示之下,这两个人物不仅属于同一个社会阶层,而且属于同一个文化类型。相对于那个日益成熟、严酷的资产阶级社会来,他们两个人都有着某种先天的缺陷。一个充满热情与幻想、浪漫与天真;一个缺乏生活情趣、智力平庸、感觉迟钝,然而都属于不合时宜的弱者。作者对爱玛这个人物的任性、轻浮、不合时宜的幻想作了充分地展示,而对她的天真、淳朴甚至是纯洁却没有正面表述,而只是作了一点暗示。比如,当公证人将与她发生肉体关系作为给予她生路的交换条件时,作者先是描述爱玛“立刻就红了脸”,然后写她因吃惊而怪叫,似乎完全不相信世上竟会有这样“无耻”、“下流”、“混帐”、“丧尽天良”的事情发生。最后,爱玛感觉到了骄傲:“她从来没有这样高看自己,也从来没有这样小看过别人。”作者在这里仿佛极其郑重地提醒我们:应该重新认识爱玛与鲁道尔弗、莱昂的关系。作者正是通过爱玛的“堕落”写出了她的“纯洁”。查理·包法利亦是如此,他的迟钝、平庸、古板、懦弱的背后是宽厚、淳朴与善良,这样一个人物如果出现在《十日谈》或《堂·吉诃德》里,也许还会带上一点喜剧色彩,然而他是生活在19世纪中叶的法国,他会有怎样的遭遇呢?
爱玛看清了这个社会的真实状况已为时太晚,她在面临破产的威胁、百计无施之时,作者没有容她多活一天,立即就让她喝砒霜死掉了。因此,爱玛是一个真相的目击者,但她却没有时间去咀嚼苦难。而查理·包法利却是一个苦难的承受者。他对苦难的承受完全是被迫的,如果没有爱玛,他可能终其一生都觉得满足(因为他智力迟钝,感受力比较麻木),然而他不仅目睹了妻子的惨死,而且通过她留下的情书获悉了所有的隐情与秘密,进而认识了这个社会的基本真相。他不善表达,天性愚钝,他在获悉真相之后选择了沉默。作者没有过多地渲染他的悲伤、绝望和痛苦,而是让他静静的一声不吭地靠在墙上死去了。作者没有写出来的部分,读者却看得很真切。让一个迟钝、麻木的人去承受全部的灾难,作者的确是残酷了一点。所以,这部作品的主题在很大程度上都与爱玛的悲剧有关,但却是通过查理·包法利而最终完成的。
查理·包法利这个人物的遭遇,常使我想起美国作家辛格的短篇小说《傻瓜吉姆佩尔》。福楼拜似乎不愿意将查理直接写成一个傻子。包法利(Bovary)这个姓氏是作者生造出来的,含有牛的意思。《布法与白居榭》中布法(Bouvard)亦与此类似。“包法利”显然不是傻子,只不过像牛一样笨拙、迟钝而已。我不能肯定辛格在写作《傻瓜吉姆佩尔》这个脍炙人口的名作时是否受到《包法利夫人》的启发与影响,但这两部作品的主题十分相似,人物的遭际和命运亦有类同之处。像包法利一样,吉姆佩尔也有着智力上的先天缺陷,全镇的人都在欺骗他并以此为乐,他的妻子亦在公开地背叛他。让吉姆佩尔这样一个傻瓜去获悉事件的真相似乎更为困难,因此辛格没有采取“私信公开”这样一个形式,而是让妻子在临死之前直接告诉他真相,吉姆佩尔不得不去承受苦难的重负。他在知道全镇的人(包括他妻子)都在欺骗他之后,曾经有过片刻的犹豫,打算报复他们(在面粉里撒尿,以便让全镇的人都吃上掺尿的面包),但他最终放弃这个想法,像宽恕妻子那样宽恕了所有的人。在这里,辛格使用了明显的反讽技巧,仿佛在提醒他的读者:如果在全镇的居民中,还有一个诚实、有德行的人存在,那么这个人就是傻瓜。
在《包法利夫人》中,查理·包法利宽恕他的情敌鲁道尔弗这一节,是整部作品中最充满温情的篇章,当然也存在着许多疑问。查理为何要主动宽恕情敌呢(鲁道尔弗并未请求对方宽恕)?是因为他天性的质朴、善良,还是他觉得这个无耻之徒的身上粘附着爱玛的灵魂?或是他有着将所有苦难承受下来,将“无限的痛苦倒咽下去”的行为惯性?作者尽管没有明说,但从“错的是命”这句“伟大”的话来看,上述情形恐怕兼而有之。在这里,反讽的意味也显而易见,包法利忍受着巨大的内心痛苦而给予情敌的宽恕,在对方看来只能是愚蠢、忠厚和下贱。传统的价值准则,诸如诚实、忠恕和仁慈在现实社会中正在急剧贬值,就像爱玛的“浪漫”一样,已经没有适当的位置。尽管作者声称他是一个虚无主义者,尽管他在作品中将自己隐藏得很深,但我们从查理·包法利这个人物身上亦能隐约看到作者的价值取向。
在欧洲文学史上,智力上的弱者形象可谓屡见不鲜。我们随手即可开列出一个名单,比如全福(福楼拜《一颗简单的心》)、伊凡(列夫·托尔斯泰《伊凡·伊里奇之死》)、辟果提(狄更斯《大卫·科波菲尔》)、迪尔西(威廉·福克纳《喧哗与骚动》)、安娜(英玛·伯格曼《呼喊与细语》)等等,奇怪的是,除了查理·包法利、吉姆佩尔之外,这些人物大多是保姆、仆人一类的角色(某种意义上查理·包法利也可以被视为一个“保姆”),她们既是苦难的目击者,同时也是承受者。列夫·托尔斯泰笔下的男仆伊凡,“身上。散发出青草和泥土的香味”,简直就是俄罗斯大地的化身。他们对命运逆来顺受,对苦难有着巨大的消化力,他们的存在似乎是为了守住人类某种古老理想、价值的底线。他们既是模糊希望的托迹之所,亦是想象中的避风港,更是长久的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