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帮过他,所以我帮你一回。”黎初说。
“嗯?”秦一诺立刻看向沈钧,沈钧满脸茫然,他和谭正清,难道有过交集?
他完全没印象了,谭正清是乖学生,和他这等刺头儿不是一个圈子的人。
黎初看他想不起来,提醒道:“他被混混打劫,你帮了他。”
沈钧的记忆更模糊了,他帮过的被打劫的学生,多到他自己都记不住了,大多都是看到了就帮一把,连名字都不问。
秦一诺盯着照片上谭正清的脸看了许久,蓦地想起一件事:当年班上有个学生被混混打劫,沈钧偷拿混混班主任的手机给混混们的家长发短信,约他们在混混常打劫的地方见面,混混们被爸妈抓个现行,挨了混合双打棍子炒肉。
本来这事天衣无缝,被打劫的学生给沈钧写了封感谢信,阴差阳错被别人拿到念出来了,消息便传到了混混耳朵里。
最后沈钧被混混们围堵,秦一诺报警把他带出来的。
沈钧他爸来了以后,和学校老师沟通,发觉沈钧闯的祸太多,而他被蒙在鼓里,气得追着沈钧打,最后沈钧慌不择路,跑上了他的车,被他带回了家。
秦一诺同沈钧咬耳朵,“是不是这个事?”
沈钧这次嘴巴都张大了,他只记得有这件事,忘了被帮的主人公是谁了。
“想起来了?”黎初问。
“嗯。”
黎初轻声解释,“我是三十八岁才生的他,高龄产妇,怀孕的时候他父亲意外去世了,孕期我心情不好,成日哭,可能因为这些影响到了胎儿,他出生后身体不好,常年住院,性格内向。我后来……因为意外,坐上了轮椅,行动不便。”
“他被打劫了也不敢告诉我。”黎初说。
“他在班里过得不大好,没什么朋友,”黎初淡淡地讲着过去,“回来跟我聊天,很少提学校的事,不过提过你几次,应该很喜欢你。”
“前段时间,我整理家中的旧物,在他日记本里看到了这件事。”
黎初说得云淡风轻:“他的整个高中,只有这么一件事,是高兴的。”
沈钧和秦一诺都不做声,他俩对谭正清的印象就剩这么点了,他在班里像个隐形人。
“他这事办得不地道,你帮了他,他却差点害了你,论理我们应该上门感谢再道个歉,可是时间过去太久了,这会儿再请不合适了。”黎初说,“我最近刷到了你的名字,知道你是个演员,找了你过去的作品看,演技还不错。”
“我想了想,《春山》写出来是为了培养年轻演员的,你够年轻,演技也可以,只是差个机会,便和通太提了,希望你来出演。”
沈钧怎么也想不到,居然是这样的发展。
一个他已经遗忘的人,一个过去无意间种的善因,居然在十年后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