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冲打劫杨志,是王进第三年末;杨志到东京,是王进第四年的开始。
杨志以被打劫者的身份,见证了林冲上梁山落草、打劫百姓为恶。在和王伦接触并托辞亲眷拒绝招揽后,去到东京尝试买官。王伦的制衡计划落了空。
在从枢密院“得申文书”后,杨志在高俅处被“一笔批倒”,赶出门外。杨志上应天暗星。在全书登场时,在黄河里面,十个人就他一个被风打翻的船,这是第一个倒霉的地方;而这里,是第二个倒霉之处。
为什么是倒霉?这里常见的有另外几个理解。一个理解是,杨志该把财货去买高俅而不是枢密院,或至少二者都买。第二个理解是,高俅按章办事,这部分形象正面的很。这两个理解事实上都说不通。《水浒》里前后文对这两个错误理解做了足够的铺垫,也对杨志倒霉在哪里以记史的方式给出了说明。
首先,杨志的操作流程、用钱方向,恐怕是没有错误的。
从《水浒》开篇,高俅自身的发迹介绍来看,连官家安排高俅入职都是走的枢密院的程序(只是不用花钱);高俅本身逐步迁升至殿帅府太尉,就说明军事人员任免权本就在枢密院。杨志找枢密院也得到了流程文件,已经能去殿帅府报到了,怎么能说流程上有错误呢?至于是否要买通高俅,或许他可以选择再买一份(但从后文来看,应该也毫无用处),但此前流程里殿帅府对用人应该没有话语权,杨志要做高俅文章正常恐怕也该是上任后再做。这个行为方式,最多算不够完美,错误则算不上。这个因和这个果没有必然关联。
高俅看到杨志的文书后,行为方式是在刻意挑错的。
高俅的评价,如果用在后来杨志失生辰纲上,反而恰如其分;作为杨志失花石岗一事的评价,则并不够恰当。花石岗是因风翻在黄河里,这船大概率不是在岸边翻的(岸边风相对小、水流相对缓),基本可以认为翻在河中心。这种情况下能保住命已经算不错了。那个时代的生产力水平,能否把黄河中心的物件打捞起来都是个问题,考虑到实施成本就更没法做了。这种情况下选择自首,对挽回损失毫无帮助。
那么从承担责任的角度如何看呢?杨志选择躲起来等赦宥,恐怕是当时军官们的一种默认做法。承担责任意味着个人遭受刑罚,在处罚中等到赦宥的那天;躲起来等赦宥是先免受刑罚,担惊受怕一阵子,到赦宥之后结果一样。从文中我们看不到宋代法制对承担责任的鼓励,比如减轻刑罚,或者赦宥之后能直接官复原职(这个按《水浒》中的官场逻辑肯定是别想了,萝卜坑早被别人占了),选择认罪受罚才能有好过选择躲起来拖时间、等待赦宥的条件。
而从杨志的操作方式、平时谈吐的口气来看,这种做法也应该不是他自己的首创,而应该是经过前人多次操作,没有多少翻车前例的做法,否则在王伦邀请他上梁山时他不该完全自信;而王伦同样就杨志的操作方案提不出什么意见,只能说高俅可能有问题——这话从王伦一个非亲身经历、利益立场天然不同的人员口里说出来,对杨志说服力是欠缺的。也个情况,意味着王伦同样不认为这个流程本身存在什么问题——当然不排除不懂的可能性。
既然流程应该不存在问题,那么杨志不投案自首,在当时有较大概率是法律上不公开许可、但操作上大家熟门熟路的潜规则行为。高俅拿这行为说事,要对一个大家都熟悉、既成事实的操作方式开战,会是一个很费力的事情。如果费力又不讨好,从高俅利益立场上来说,通常来说就不该进行这项操作。所以综合起来看,在杨志的角度,高俅的这番话并不是正常话语,这是个意外事件、小概率事件。如果是高俅想要钱,那杨志都到你手下了,何必急于一时嘛。
但是高俅的行为,从全书前面的铺垫和后面的响应来看,则其实是合理、大概率发生的事件,只是个时间早晚的问题。这里是“王进”走失的阶段,涉及高俅和枢密院的权利争夺。
从前文看,高俅上位的过程,连官家也只能通过枢密院将高俅从相对的基层补起,逐步提升直至殿帅职务;从后文看,下一阶段枢密院出现的时候,是高俅在金殿之上申请委任将领,官家当场同意,然后高俅安排枢密院做事,明显殿帅府借官家的权限越了枢密院的职权;再下一阶段,枢密院出场时,童贯就在书中第一次以枢密院官员的身份登场了。
在《水浒》中,高俅、蔡京、童贯行为举止上有联盟关系,或至少在某个阶段形成了联盟关系。换个角度说,在一开始,枢密院是没有和高俅同流合污、没有高俅一系的人马的。最初阶段,枢密院对高俅有提拔之恩(当然归根结底在官家);杨志卖刀的阶段,高俅在给枢密院找茬;下一个阶段,高俅在官家面前权利明确压过了枢密院;再下个阶段,枢密院中出现了童贯这个和高俅站在一条线上的人。最初高俅上位,是官家向文臣要权、王权扩大的一步(官家表示,我不动官府的组织机构,但我要安排部分人员,让我更方便执行我的一部分想法,新上任官家的这个要求文臣群体是接受的);这里“王进”已经迷失,高俅在继续争权——已经不知道是否代表官家的意思了,但是在枢密院来看,他们至少怀疑是官家的想法、难以判断对错;在官家来看,则可能认为高俅是在主动推进发展、为他办事;而在高俅,已经不能肯定他是否还在为官家、为宋朝服务了,完全有可能只是顶着官家的帽子,为他自己争权。这个各方有些认识模糊空间的状态,是高俅向枢密院夺权的背景。
殿帅府与枢密院争权的阶段并不能确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杨志的任命被驳回,说明目前已是高俅给枢密院挑刺、争权矛盾开始爆发的阶段。至于杨志是第几个被高俅驳回的人,可能第一个,可能第三个,但应该不会超过第五个,因为枢密院此时还在习惯性的收钱、安排人事;杨志也没有从自己的信息渠道中获知按枢密院正常流程有出事的可能。而自杨志之后,后续还走这个流程、想从枢密院补殿帅府职务的人,就有了杨志的榜样;他们要么请枢密院谋别处的官,要么改去先走高俅的门路。不会轻易如杨志这样被驳。
而对杨志而言,他被高俅驳回后,下一步的正常行为,应该得去枢密院问个究竟——但是想再去枢密院,杨志空手去是必然没有结果的,而他此时已经没有足够的钱财再找枢密院;高俅是公开场合驳的,多半同时有别人见证,那么找高俅、指望高俅驳他自己的面子,更不能指望会有结果,也别提要花多少钱财了。
所以,这里,杨志是赶上了高俅刚开始向枢密院争权、两尊大神刚开始角力的时机,甚至可能做了第一个吃坏螃蟹的人。因此杨志计划落空、钱权两失。此时“天暗星”高悬,闪闪发黑光。而高俅的操作手段已渐臻成熟,正式开启了向传统文臣群体夺权的步伐。
林冲打劫杨志,是王进第三年末;杨志到东京,是王进第四年的开始。
杨志以被打劫者的身份,见证了林冲上梁山落草、打劫百姓为恶。在和王伦接触并托辞亲眷拒绝招揽后,去到东京尝试买官。王伦的制衡计划落了空。
在从枢密院“得申文书”后,杨志在高俅处被“一笔批倒”,赶出门外。杨志上应天暗星。在全书登场时,在黄河里面,十个人就他一个被风打翻的船,这是第一个倒霉的地方;而这里,是第二个倒霉之处。
为什么是倒霉?这里常见的有另外几个理解。一个理解是,杨志该把财货去买高俅而不是枢密院,或至少二者都买。第二个理解是,高俅按章办事,这部分形象正面的很。这两个理解事实上都说不通。《水浒》里前后文对这两个错误理解做了足够的铺垫,也对杨志倒霉在哪里以记史的方式给出了说明。
首先,杨志的操作流程、用钱方向,恐怕是没有错误的。
从《水浒》开篇,高俅自身的发迹介绍来看,连官家安排高俅入职都是走的枢密院的程序(只是不用花钱);高俅本身逐步迁升至殿帅府太尉,就说明军事人员任免权本就在枢密院。杨志找枢密院也得到了流程文件,已经能去殿帅府报到了,怎么能说流程上有错误呢?至于是否要买通高俅,或许他可以选择再买一份(但从后文来看,应该也毫无用处),但此前流程里殿帅府对用人应该没有话语权,杨志要做高俅文章正常恐怕也该是上任后再做。这个行为方式,最多算不够完美,错误则算不上。这个因和这个果没有必然关联。
高俅看到杨志的文书后,行为方式是在刻意挑错的。
高俅的评价,如果用在后来杨志失生辰纲上,反而恰如其分;作为杨志失花石岗一事的评价,则并不够恰当。花石岗是因风翻在黄河里,这船大概率不是在岸边翻的(岸边风相对小、水流相对缓),基本可以认为翻在河中心。这种情况下能保住命已经算不错了。那个时代的生产力水平,能否把黄河中心的物件打捞起来都是个问题,考虑到实施成本就更没法做了。这种情况下选择自首,对挽回损失毫无帮助。
那么从承担责任的角度如何看呢?杨志选择躲起来等赦宥,恐怕是当时军官们的一种默认做法。承担责任意味着个人遭受刑罚,在处罚中等到赦宥的那天;躲起来等赦宥是先免受刑罚,担惊受怕一阵子,到赦宥之后结果一样。从文中我们看不到宋代法制对承担责任的鼓励,比如减轻刑罚,或者赦宥之后能直接官复原职(这个按《水浒》中的官场逻辑肯定是别想了,萝卜坑早被别人占了),选择认罪受罚才能有好过选择躲起来拖时间、等待赦宥的条件。
而从杨志的操作方式、平时谈吐的口气来看,这种做法也应该不是他自己的首创,而应该是经过前人多次操作,没有多少翻车前例的做法,否则在王伦邀请他上梁山时他不该完全自信;而王伦同样就杨志的操作方案提不出什么意见,只能说高俅可能有问题——这话从王伦一个非亲身经历、利益立场天然不同的人员口里说出来,对杨志说服力是欠缺的。也个情况,意味着王伦同样不认为这个流程本身存在什么问题——当然不排除不懂的可能性。
既然流程应该不存在问题,那么杨志不投案自首,在当时有较大概率是法律上不公开许可、但操作上大家熟门熟路的潜规则行为。高俅拿这行为说事,要对一个大家都熟悉、既成事实的操作方式开战,会是一个很费力的事情。如果费力又不讨好,从高俅利益立场上来说,通常来说就不该进行这项操作。所以综合起来看,在杨志的角度,高俅的这番话并不是正常话语,这是个意外事件、小概率事件。如果是高俅想要钱,那杨志都到你手下了,何必急于一时嘛。
但是高俅的行为,从全书前面的铺垫和后面的响应来看,则其实是合理、大概率发生的事件,只是个时间早晚的问题。这里是“王进”走失的阶段,涉及高俅和枢密院的权利争夺。
从前文看,高俅上位的过程,连官家也只能通过枢密院将高俅从相对的基层补起,逐步提升直至殿帅职务;从后文看,下一阶段枢密院出现的时候,是高俅在金殿之上申请委任将领,官家当场同意,然后高俅安排枢密院做事,明显殿帅府借官家的权限越了枢密院的职权;再下一阶段,枢密院出场时,童贯就在书中第一次以枢密院官员的身份登场了。
在《水浒》中,高俅、蔡京、童贯行为举止上有联盟关系,或至少在某个阶段形成了联盟关系。换个角度说,在一开始,枢密院是没有和高俅同流合污、没有高俅一系的人马的。最初阶段,枢密院对高俅有提拔之恩(当然归根结底在官家);杨志卖刀的阶段,高俅在给枢密院找茬;下一个阶段,高俅在官家面前权利明确压过了枢密院;再下个阶段,枢密院中出现了童贯这个和高俅站在一条线上的人。最初高俅上位,是官家向文臣要权、王权扩大的一步(官家表示,我不动官府的组织机构,但我要安排部分人员,让我更方便执行我的一部分想法,新上任官家的这个要求文臣群体是接受的);这里“王进”已经迷失,高俅在继续争权——已经不知道是否代表官家的意思了,但是在枢密院来看,他们至少怀疑是官家的想法、难以判断对错;在官家来看,则可能认为高俅是在主动推进发展、为他办事;而在高俅,已经不能肯定他是否还在为官家、为宋朝服务了,完全有可能只是顶着官家的帽子,为他自己争权。这个各方有些认识模糊空间的状态,是高俅向枢密院夺权的背景。
殿帅府与枢密院争权的阶段并不能确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杨志的任命被驳回,说明目前已是高俅给枢密院挑刺、争权矛盾开始爆发的阶段。至于杨志是第几个被高俅驳回的人,可能第一个,可能第三个,但应该不会超过第五个,因为枢密院此时还在习惯性的收钱、安排人事;杨志也没有从自己的信息渠道中获知按枢密院正常流程有出事的可能。而自杨志之后,后续还走这个流程、想从枢密院补殿帅府职务的人,就有了杨志的榜样;他们要么请枢密院谋别处的官,要么改去先走高俅的门路。不会轻易如杨志这样被驳。
而对杨志而言,他被高俅驳回后,下一步的正常行为,应该得去枢密院问个究竟——但是想再去枢密院,杨志空手去是必然没有结果的,而他此时已经没有足够的钱财再找枢密院;高俅是公开场合驳的,多半同时有别人见证,那么找高俅、指望高俅驳他自己的面子,更不能指望会有结果,也别提要花多少钱财了。
所以,这里,杨志是赶上了高俅刚开始向枢密院争权、两尊大神刚开始角力的时机,甚至可能做了第一个吃坏螃蟹的人。因此杨志计划落空、钱权两失。此时“天暗星”高悬,闪闪发黑光。而高俅的操作手段已渐臻成熟,正式开启了向传统文臣群体夺权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