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是王暮雪2015年来最后的几天舒坦日子,她在家吃吃喝喝,遛狗看剧,回到青阳才发现,仅剩两个多月的这场文景战役,太难打了。
其一,新三板不要求保荐代表人签字,投行从业人员有些经验的都可以担当新三板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新三板收费低,故曹平生把能抽走的人都抽了走,并破天荒地嘱咐胡延德,好好在家养病,没事别去项目现场;
其二,新业务形态下的文景科技发展迅速,才过了一个月,企业问题又有了不小的变化,王暮雪的工作量骤升;
其三,这是王暮雪第一次在没有胡延德、蒋一帆和柴胡的情况下,独自挑起一个项目的大梁,并挑战最难最累的中后期冲刺阶段。
曹平生最后的仁慈,就是把零费用打黑工的杨秋平留给了王暮雪,故王暮雪所有的希望,都落在了自己坚韧的意志力,以及这个新手实习生身上。
杨秋平虽然专业能力不强,但是态度很上进,也非常愿意吃苦,经常跟着王暮雪通宵达旦。
临近申报,首先摆在王暮雪面前的第一道难题,是“税”。
一家刚刚起步的互联网公司,税务问题一列居然一箩筐,具体表现形式为:“能规避就规避”,“能不交就不交”,“能少交就少交”,“能明年交的绝不今年交”。
一周之内,王暮雪为了税务问题至少要拜访财务总监陈雯四次以上。
“陈总,你们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没有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陈总,公司2013年年底注销了一家同行业公司,我知道你们是为了避免同业竞争而特意注销的,但这家公司并没有进行税务注销,从法律上讲,这家公司依然具有法人主体资格。”
“陈总,2014年进来的股东,是以专利等无形资产进行出资的,这种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入股,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陈总,你们有些发票有问题,虽然比例很小,但建议这些有问题的发票不要入账。无论在挂牌前还是挂牌后,发票一旦查出有问题都有可能招致‘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你们需要加强公司内部发票的规范性管理,尤其在开具、接收过程中,严格按照发票管理的程序,重点审核‘账’、‘票’的一致性。”
“陈总,今年年初那次个人股东转让,公司没有及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陈总,公司股改过程中,个人股东将累积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也未缴纳个人所得税。”
“陈总,该交的税需要这个月马上补交,主观故意的偷逃税行为,会构成“新三板”审核中的实质性障碍。”
“如果你们因为特定的原因不能及时缴纳税款,必须按照规定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否则,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制裁,并又会成为挂牌新三板的障碍。”
“陈总,不能什么事情都拖到最后一刻,企业挂牌前补交大量税款,需要有合理的说明,否则若补缴金额太大,也会成为挂牌新三板的障碍因素。”
通过这次“税务代催”经历,王暮雪深刻认识到了我国新三板企业与ipo企业的差距。
新三板企业由于成立时间短,管理能力不足,规范性差,涉税事项往往管理粗放,故投资银行进场后需要全面优化其税务管理事项。
“老板总说再等等再等等,我也没办法啊!”陈雯非常无奈。
王暮雪也明白这一切不能怪财务总监陈雯,毕竟她进入这家公司也没几个月,在公司的地位和话语权都有限,涉及纳税事项,她个人更是无法拍板,若董事长路瑶坚持,她也无法左右缴税进度。
国内很多新三板企业都栽倒在一个问题上:财务核算不规范。
财务不规范的最明显表现形式为:两套账。
一套账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很少,专门递交给税务局看;一套账真实反应企业的收入与开支,给公司自身领导看。
比如一家企业实际营业收入为2个亿,净利润2000万,递交给税务局的那套账却显示营业收入只有2000万,净利润200万,企业如此操作会面临极大的处罚风险。
因为当一家公司准备上市,或者准备在新三板挂牌时,会计师会按企业真实情况进行审计,企业自己那套账的真实报表就不得不对外公布,如果这时将2000万的报税营业收入释放到2个亿,税务局只能将其理解为:该企业之前故意隐瞒收入。
凡是被税局怀疑、彻查、然后进行税务处罚的企业,成功上市或者挂牌的可能性就大大减小了,毕竟没有股民愿意投资一个偷税偷税的企业。
所以,消灭两套账,使得一家公司内外帐合一,是投资银行、律师和会计师一致的要求。
“姐姐,为什么那个路瑶老是要拖啊?”杨秋平朝王暮雪问道。
“因为她怕最后挂不上去,税白交了。”王暮雪回答。
“啊?但不是应该挂不挂,都得交税的嘛?”
王暮雪闻言叹了口气,递给她一杯奶茶道:“妹子,你太单纯了。”
【投行之路课外科普小知识——税务规定】
2014年12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税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并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67号文规定,当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纳税义务即产生,而无论此时是否已经收到股权转让款。此时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文),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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