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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2页)

那日之后原风不再是原风。

他性情大转,快得让我瞠目结舌,不再潇洒如风行侠仗义。

他不再陪我说话。

直到那一日,他竟然利用我做起了打家劫舍的勾当。

我万般不愿却别无选择,我的身上沾满了无辜的鲜血,我成了千古罪人,我后悔了,后悔让他找到我,他已经迷失了自我,他入魔了。

他将梅里镇赵家全家杀光却偷偷放了赵云龙,或许他心底还存有一丝良知,或许他想到了他的孩子。

他不是我真正的主人,我又一次看走了眼。我真正的主人该是善良之士、正义之士、贤明之士。我希望失望绝望这一生或许不会遇上真正的主人。

心死了希望亦跟着死了,沉睡,继续沉睡吧。

就在我准备沉睡之际遇上了她,她虽不是很美,虽没有高强的武功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她的眸子乌黑亮澈,亮澈得如一面镜子,倒影在她眸子中的人都会变得真实,变得不再会伪装。她正义勇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却被人掳走,她笨她傻,却笨得可爱傻得美丽,我喜欢她。她重情重义,杨简说她笑着好看,她就笑了,笑得灿烂,笑得爽快,我喜欢她。我喜欢她不仅仅是喜欢还有尊重。她心中的苦涩与痛楚我都知道,我相信她,她会变强,会闯过所有难关,我会陪着她,一直都陪着她。

牧歌,她看似瘦弱却无比坚强,她不算最美却最可爱,她就是我龙吟真正的主人,她会绽放出光彩,最耀眼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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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歌番外一 前世今生】………

曾几何时独自一人坐在星空下,仰望着夜空中那一颗最亮的星星合掌许愿,下辈子请让我拥有一个快乐幸福的家。首发

家是最最温馨的避风港,在外被人欺负受了委屈第一个想到的必定会是温暖的家,会是家中最慈爱的父母亲,可是我却没有,全世界都不曾背叛我,他们却抛弃了我。

十岁,他们离异,我被法院判给母亲。从法院出来直到街道尽头他都垂着头不曾看我一眼,他真的不要我了,或许我一直都是他们的累赘,牵绊了他们自由脚步的累赘。我想不通,真的想不通,他们既然不爱当初为何要结婚要生下我,难道生我下来就是为了抛弃我么?我不知道他们为何要离婚,只是记得三人一起围坐起来吃饭的次数扳着手指都能数清。打从我记事起就未见过他们开开心心地说笑,他们互相都很客气,客气得陌生。学校要开家长会了,苗苗告诉我她的父母是争着去开的,其实不用争两个人都去不是好了么。可是我的父母,他们总是推三阻四,谁都不愿去。我每次考试都是全校第一名,去开家长会不是会很自豪和光荣么?为什么他们不愿意?我想着或许他们不知道我的成绩。但是他们为什么会不知道,因为他们从未真正关心过我。我想不通,后来懂事了才知道他们为何不愿关心我为何不愿去开家长会。

十五岁,我上初二,学杂费是外公外婆给的。因为那个女人也就是我的母亲早在五年前就改嫁了,她把我丢给外公外婆,是啊,带着我那个男人怎会要她呢!我冷笑,终于明白了当初他们都不愿意去开家长会的原因。我是野种,不知哪里搞来的野种,所以他抛弃了我,我不怨他,但是你是我的母亲,你不该抛弃我,你无权抛弃我。我上了法律课知道自己是有被抚养权的,我跑去找你,你竟扇了我一巴掌,你好狠的心,我发誓今后再也不会找你,不会找与你有关系的任何一人。我不信一个人活不下去。那日之后我就一个人开始捡垃圾,出乎意料的是捡垃圾竟然也是一个颇有竞争的行当,有些大叔大妈真的很凶,但是我不会认输,因为我还要吃饭还要交学杂费。

二十岁,我读大一,我做家教帮人补课赚外快,但是闲时我还是会跑去捡饮料瓶,因为我要存钱,我要做出一番事业,让他们知道当初抛弃我是错误的,是他们的损失。我不在乎别人异样的眼光,因为旁人根本就无法理解我,我不会告诉他们我的遭遇,我不想看到他们同情的眼光,因为同情会磨灭我的斗志。找垃圾桶弯腰捡取瓶子通常是一气呵成,这一连串的动作其实也是不错的运动锻炼。章爷爷每次见到我总会夸我又变得壮实了,我朝他咧嘴坏笑,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练好身体才能打仗。章爷爷是个拾荒老人,他也是我的朋友,他每次捡垃圾总会故意留下饮料瓶给我,这些我都知道。我拿了饮料瓶卖了钱请他喝饮料,他会很高兴。王大妈,白云小区门口卖葱油饼的大婶,她每次见到我都会免费请我吃一只葱油饼。人间美味啊,不软不硬咸香适中,现在想来都有流口水的**。他们都是好人,我知道的,将来我有事业了他们肯定也会为我感到高兴骄傲的。

我为自己策定了一份详细的人生计划,执行了五年,原本以为时光机器会按照我预定的计划有条不紊地运转,怎料老天真有不测风云,我捡捡垃圾竟会莫名其妙地穿越了,而且穿越到了完全不知的时空。

我看着细如柴棒满是淤青的手臂真的有种想哭的冲动,灵魂穿越,其实我蛮喜欢前世那张清秀可人的小脸的。这副身子伤痕累累,必定是被人虐待的丫鬟。果不其然,我才抿了口水还未来得及思考就有一个妇人冲进来将我拖到了园中。竹鞭子抽起来真***疼,上辈子虽然被他们抛弃但也未受过如此虐待啊,受不了啊受不了,我奋力反抗,却发现躯体中压根就没有可以使用的丁点气力,我无力反抗只能拼命忍着再伺机逃走。

冷靖,翩翩白衣少年,是他救了我,他其实长得挺好看的就是脸色太过苍白了,有些吓人,我不明白他为何要救我,直到后来他在客栈说出了那一番话才明白。我差点昏厥,我灵魂的寄主也就是冷清秋竟在十一岁时跟着他私奔未遂过,天呐,这也太早熟了!我想告诉他我已经不是冷清秋,但是看到他毫无血色的嘴唇竟无论如何说不出口了,我何时变得如此心软了?算了,随他去吧,往后他或许自己就会发现,希望到时他不要怪我。

易凡,浅黄色真的很适合他,清爽干净,与他的人一样。他总是淡淡的,一副小事大事天下事事不关己的模样,却带我离开了冷府。我窃喜,他是不是对我一见钟情了?我偷笑,或许是到该犯花痴的年纪了!笑归笑其实我心中一点底都没有,或许他带我出了冷府就顾自己走了,到时我一人该何去何从?想想也罢,大不了重操前世旧业继续捡垃圾,捡捡垃圾游游江湖,惬意啊惬意。出人意料的是他竟愿意带上我,我喜滋滋地跟着他走了。他不是坏人,直觉告诉我他不是坏人,但是他却说江湖不会如此简单。江湖自然不简单,就是因为不简单才有趣么!等今后有机会我是一定要闯荡江湖去的!一曲牧歌醉江湖,想着就很拉风!

我跟着易凡到了云谷。

云谷之美无以言表,只一眼便爱上了这个地方,心头竟涌起一个强烈的**待在云谷再不出去的**。或许是前世的喧闹嘈杂让我有些厌倦了生活,或许是我的内心深处本就渴望着幽静。

药仙易凡,仙人一般的男子是该住在此处的。

前世,我无处可逃,惟有面对,不是坚强,仅仅是无奈。

今生,我来到世外桃源,或许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生活下去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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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出府】………

“秋儿,秋儿!”苍老的声音轻轻呼唤着。

“痛,头好痛~”牧歌呻吟了一声,迷迷糊糊地睁开眼,依稀看到床边站着一位老人。老人佝偻着背,脸上布满了皱纹,满是老茧的双手正紧紧抓着她的肩膀。

“秋儿,你终于醒了!”老人微微颤抖着抬起袖子擦过眼角,端起一只木碗递到牧歌嘴边,“来,秋儿喝些水!”

牧歌惊醒挣扎着坐起身细细打量着老人,粗布短襟一看就有好些年月,虽是陈旧,却很是干净。牧歌舔了舔嘴唇,伸出手,不由呆住,蜡黄蜡黄的小手,毫无肉感,细如柴棒的手臂上满是紫黑色的淤青,轻轻一捏,倒吸一口凉气,“好痛!”略带青涩温软如春泥般的声音根本就不是自己的,牧歌颓然靠到床头,穿越了真的穿越了,还穿到了一个叫秋儿的女子身上。牧歌接过木碗抿了口水叹息,倒霉啊倒霉,世上没有人比她更倒霉了,明明记得在白云小区门口的垃圾桶捡矿泉水瓶的,怎么就莫名其妙地穿到了这里?牧歌放下木碗使劲揉了揉脑袋,这副身子浑身上下都是伤,必定在被人虐啊被人虐!

“秋儿。”老人拉住牧歌瘪瘪嘴欲言又止,半晌,重重叹了口气:“可怜的秋儿,都怪你娘去的早啊,都怪她去的早……”老人絮絮叨叨地又说了许多话,牧歌一句都听不懂,只是觉得痛,浑身都痛。

“冷清秋,死丫头,我看你是故意将衣裳洗破的!”凛冽如腊月寒风般呛人的声音响起。

“砰”一声,牧歌就觉着一道强光射了进来,刺得眼生疼生疼的,抬起手遮住眼睛往门口望去。一个妇人双手叉腰站在门口,细长的丹凤眼,薄薄的嘴唇,颧骨微凸,一看就是个厉害女人。

“敏惠,秋儿发烧了……”老人颤颤巍巍地走上前拦住那个叫敏慧的女子。

“走开!”女子一把推开老人,睨着牧歌轻哼,“小贱人生的野种!”

刻薄的眼神,刺耳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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