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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4页)

他们往后的人生不会再回到这繁华、破蔽交替的城都。

“是啊……”只要有心爱的人同在,处处都是人间净土。

“我们走吧。”

四目交递,不远处有头骡子尘土飞扬的直往他们来。

一个男人晃着两条太过瘦长的腿着地,真不知道是他骑骡子还是骡子骑他……总之,气喘吁吁的停在夫妻俩前面。

“老爷、夫人,你们可不能撇下我!”

“公孙策动?!”

“是我啊,夫人。”

“我们要去的地方不需要管事的。”他们走得非常机密,是怎么被这年轻人发现的?

“夫人,我是农家子弟,你跟老爷想种桃树绝对少不了我的!”他自信满满。

“我怎么觉得他很像第二个善咏的翻版……”阎金玉喃喃自语。

程门笑一笑置之。

“也好,这样我们的旅途比较不寂寞。”

是吗?到时候恐怕会嫌吵吧?

马车重新往前奔去。

他们的人生终于可以自己掌握,而,人间有情,情人成眷属……

后记

我的男主角

陈毓华

程门笑的名字打哪来的?

谁都听过城门城门鸡蛋糕吧?

城门城门鸡蛋糕三十六把刀,骑白马带把刀,走进城门滑一跤。

很好玩的儿歌对不对?

截至目前,程门笑是我最满意的男主角名字。

一开始把男猪脚写成卤肉脚心想大概要捱骂了,书里的男主角肯定都是超人,拥有现实生活中所有男人所不能的能力,在床上也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一个晚上可以嘿咻N次的那种。

最近看啊看的,对那种男人实在反感。

我是笨蛋,我是笨蛋,虽然担心这样的男猪脚徐姐看了会不会把稿子扔回我的脸?天生没啥造反的骨头和本钱,却也厚着脸皮,硬着头皮写完这本《逃花》。

花四个月写本书……好啦……阿华招认……前面两个月都在玩,即使开了稿也没认真,想说每天只要有进度就好了。

最近,人生的想法有很多改变,就连窝在计算机前面打字都觉得快乐许多,很多年找不回来的写作快乐又回来了。

谢谢这四个月!

下本书呢要回到现代来啦。

真有点可惜说,好不容易才适应古代的。

由此可知,我的适应力是很差的那种。

掰掰啦,下本书见!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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