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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灭绝人性(第1页)

派出所里。苗大壮日子过得不错,他根本不在乎自己因为什么进来,整天吃了睡睡了吃,没事儿人似的,等到提审他的时候,反倒还比在家胖了几斤。

这位也是个窝里横的,别看挥拳打老婆揍闺女时凶神恶煞,可是进了派出所,看到一身正气的警察,他瞬间就蔫巴了,老实得跟鸵鸟似的。

他其实是有些不理解的,为什么自己的老婆会被带走,而自己什么都没做,却失去了人身自由!要知道,那疯女人纵有千般不好,也是他唯一可以发泄的对象,而且他们家花了大价钱了,这女人生是他们家的人死是他们家的鬼!现在被人不明不白带走了,他真是恨死这些来村子里的外乡人,不就是花了几个臭钱送来点东西吗?众人把他们当大爷似的供起来还不够,还得哄着惯呢,凭什么?

苗大壮简单的头脑里仅断断续续受过六年的小学教育,初中一天都没上。家里人惯着他,他从小到大都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吃喝玩乐他在行,但是学习嘛,呵呵,书认识他,他不认识书,学个屁啊。

也因此,法律是什么东西?吃的还是穿的?在他们家,他就是王法,至于国定制定的法律,他一辈子也就这样了,窝在个边远贫困的小山沟里,过着有吃便吃,有喝便喝,一人吃饱,管全家其他人饿不饿的生活,外界的一切,与他何干?

他所不知道的是,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啊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非法拘禁、非法管制、故意伤害、侮辱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苗大壮不但收买了被拐卖妇女,且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犯强啊奸罪,剥夺她的人身自由,伤害她的身体健康,犯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个十年八年的都不算多。

因为之于他,焦寒月是他买回来的一件物品,与家里的摆设唯一的区别,就是这位花了大价钱,还得供她吃穿,但在他心里,她跟物品是等价的。他剥夺的,不单单是她的人身自由和身体健康,更是身为一个人最起码的尊严。

焦寒月本应有自己的生活,好不容易从一段失败的婚姻中走出,带着儿子,守着母亲,挣一扮足够生活的工资。是她与景颢的不期而遇开启了她的磨难,又碰到苗大壮才坠入地狱。可以说,将她变成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苗大壮是元凶首恶,他比景颢更可恶!

苗大壮被提审时整个人很懵,睁大眼睛望向那警察:“你们让我说什么?”刚刚他一定是出现幻觉了,他哪里犯了那许多罪,一串罪名从警察嘴里冒出来,他好像听都没听过,只能勉强从字面意思上理解。

“说说你从何人手里买回焦寒月的?说说你怎么虐待她到发疯,对非实行非法拘禁的?什么时候交代清楚了,什么时候咱们再说其他。”苗大壮这回惹的事儿大了,偏他自己还不自知,能吃能睡的,全派出所的警察已经从当初进山沟里解救焦寒月的民警嘴里听说了那个女人被折磨得怎么惨,对苗大壮一点好印象都没有。

世上居然有如此厚颜无耻冷血无情之一,也算是又一次刷新了他们的见识底线了。

边远山区,穷得叮当响,基本上所有的女人都外嫁去为自己谋求更好的生活了,山村里与日俱增的男光棍是出生性别比多年失调和重男轻女后遗症最终的回报。在当地派出所呆得时间长了,真的什么都见识过,也心里明镜似的,这十里八乡有多少地方成为了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销赃的地方。

他们身为警察,遇到这种不平事自然要管。但无奈他们想管,原本充当他们眼睛耳朵的线人却不愿意蹚这滩浑水,能回避的就回避,还力劝警察不要多管闲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民不告官不究,就睁只眼闭只眼过去算了。

总得给想娶媳妇想得眼睛都绿了的光棍们一条出路不是?正常渠道娶不到,没有女人愿意嫁到山沟沟里受穷,他们出钱买一个还不行吗?买来也不会怎么样,就是想着好好过日子,享受享受老婆孩子热炕头,造个孩子传宗接代,难道也有错吗?

当整个村子的人都团结起来,对外三缄其口,甚至当警方上门调查时,还千方百计将被拐来的人藏起来时,还能有什么办法呢?人民的汪洋大海,早在百十年前,他老人家的时代就被验证是十分有力的基层组织。

鉴于我国从古至今聚族而居的特点,村落里的人世代有着亲近的血缘关系,大义灭亲四个字,说来容易,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几个,想办法帮着劝着瞒着实在太正常了。

正常的光棍,尤其是由于贫穷,举全家之力才凑够钱买一个老婆的,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老婆的人身自由,但那也是基于不想让她跑掉,自己又打光棍的角度考虑,本质上没存太多坏心,一般等老婆生了孩子,死了逃跑的心,愿意踏实过日子后,也会很快被接纳为家庭的一员,在山区里生儿育女,勉强度日。

这些人的日子虽然与之前没法比,但大多并没有生命危险。警察们像聋子瞎子似的,找不对门,无奈之下闭只眼睛的行为,虽然违背职业道德,却也情有可原,且没有造成过多伤害,也算是地区特色的一种妥协行为。

焦寒月的确是特例。见到他的惨样的人,心里都沉甸甸的。试想想,大山深处这些求告无门,被全村老少一起帮着瞒起来的受害者,还有多少?他们失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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