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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2页)

“还有城南的张家,明明下聘的是城西梅村的李家姑娘,怎么洞房花烛之时却便成了李家寡妇?你可不要说不是你动的手脚。”

“那张家的儿子和李家的小寡妇本来就是情投意合的一对,是那个顽固的老头一定要拆散鸳鸯,逼自己的儿子取人家的小姑子的,我也没做什么啊,我只是建议李家把媳妇认为干女儿而已,张家自己的花轿抬错了人,怨得了谁啊?”

“那将别人的酒葫里的酒换成了马尿呢?”

“谁让那个酒鬼为了喝酒,居然把自己的亲生女儿抵押给酒楼,枉费他女儿小小年龄就得日夜织绣,养家糊口,这样的人也配当人家的爹,我看连禽兽都不如!”

“可是那外地的客商总没有得罪你的地方吧?你干吗要在别人的饭菜里下泻药啊?听说他可是整整地拉了三天,还起不了床。”水烟抬袖掩住了嘴笑道。

“这个嘛——谁让他运气不好,长的一副欠扁的样子,本小姐就是看不顺眼。”我抬高下巴哼道,其实有个原因我没有讲出,那就是这个家伙实在太象我前世的一个肥猪老板,就是连那小气苛刻的样子都一模一样,我不整他整谁啊?不过,那家伙的体质也太差了些,我不过就下了拉一天的份量,谁想到他居然会拉了三天?

“你啊,总是什么都有理!”水烟轻轻在我脑袋上戳了一下。我笑嘻嘻地故意捉住她的玉手,色色地摸了几下,赞叹道:“人人都道藏香楼水烟姑娘的一双玉手无人能比,果然如春葱一般娇嫩比玉透明,的确让人爱不释手啊!”

“好啦,别闹啦!”水烟娇笑地抽回了手,“你也不看看你自己,小小年龄就这般国色天香,莫说是男人,便是我们女人都移不开眼,以后长大了不定要迷死多少人呢?”

“咳咳——”我差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呛道,“拜托,水烟姐,我才六岁哎!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

“那你说说,你若不是怕这容貌太招惹人,干嘛要穿男装?”想起每次来串门的那些贵妇的在我身上溜来溜去的眼神,我不禁有点儿心虚:“穿男装主要是为了方便嘛!”

水烟也不点破,笑道:“是啊,是啊,方便方便嘛!”只是我怎么总觉得她这笑,笑的很兴灾惹祸似的。

岸边的游人等了许久,见画舫上不再有动静,也无琴声歌声再起,这才恋恋不舍地散去。转眼间,天色就开始暗了下来,暮色四起,远山也开始模糊起来。

知道我该走了,水烟要过来服侍我起身,我拒绝了:“我们认识这么久了,你还不知道我的脾气?”

水烟直起身,摇头笑道:“真不明白你,明明家中富可敌国,仆从如云,你却偏偏一切都要自己动手,也不肯让人服侍,出门连贴心的丫鬟都不带一个。”她回头向岸上招了一下手,马车边顿时有两个大汉快步跳到小舟之中,迅速地向画舫划了过来。

穿好了鞋,跳下锦榻,我笑道:“又不是些什么大事,我喜欢自己动手。”

为使自己“从小”演成好习惯,不变成娇纵的千金小姐,有些力所能及如吃饭穿衣洗漱等等日常生活,我都简直坚持自己来,更何况我在山上的时候也是自己照顾自己的。

接过水烟身边小丫鬟递过来的披风,小舟已停靠着画舫。我轻轻一提气纵身跃入小舟,稳稳地站牢。上了岸,随手折了根狗尾巴草,钻进华丽而又舒适的马车,掀开车帘和水烟打了个手势,就吩咐起程回家,晚饭时间快到了,晚了老爹又要骂我野丫头了。

第二十一章 花蕊仙

马车不仅华丽舒服,也很稳。

我习惯性地坐在靠窗的位置上拨开窗帘欣赏沿途的风景,嘴里轻哼着刚才的《梦里水乡》,唱了一段,想到以我现在的年龄唱这些未免太早了些,不禁哑然失笑,歪头想了想,那就干脆唱首儿歌好了,《花仙子之歌》好象比较适合,改天就教那帮小鬼们唱这首歌好了。

能给人们带来幸福的花儿啊

你在哪里悄悄地开放

我到处把你找

脚下的路伸向远方

噜…

大波斯菊是我的帽子

蒲公英在我在我身边飘荡

穿过那阴森的针槐林

奋勇向前,向前

幸福的花仙子就是我

名字叫Lulu不寻常

说不定说不定有那么一天

就来到来到你身旁

轻轻地甩着手中的狗尾巴草,回想起前世看过的动画片花仙子,原本以为自己会很难适应这个什么先进科技都没有的时代,没想到日子过久了,也就如此了。只因多了那一群伙伴,我的童年过的还是很快乐的,比如教他们唱唱歌玩玩游戏什么啦,而且这一世我的歌喉要比前世还要出色许多,很多高难度的高低音在修习武艺后,更是转换地轻松自如,我曾自嘲,将来有一天要是落魄了,凭这副嗓子去挣口饭吃吃还是没问题的。

歌声在林空中飞扬,我的心中也充满了轻松的欢愉,忽听驾车的罗长风一声低喝,马车平稳的停住,周围一片静寂,隐约可听前面似乎有呼喝之声。

“发生了什么事?”

我顿住歌声,探头向前面看,只见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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