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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阿水大汉应厂一声,马上掣鞭过来。

花峰忽然心中一动,暗忖:“我一时瞎了目纠(眼睛),把这臭老头当做活菩萨,如今叫天不应,叫地不闻,若平白被打死,做鬼也没地方伸冤,不如假作答应,再作打算。”

想毕,他立即大叫:“不要打,不要打,我愿意画押了!”焦林听了,不禁大喜,便命大汉道:“把他手解开!”

他再拿笔墨过来,由花蜂画押,又用手指蘸墨,打了手印指模,才当算完事。

焦林这才把他松绑,接着声色俱厉的教训一顿,无非要听话,服从命令,不准偷懒等等。花蜂在淫威之下,只有唯唯应诺而已,但心中却大操他祖宗十八代。

哇操!焦林这老家伙到底是什么人?他强迫花蜂画押,到底有何用意呢?

原来明末清初,川慎广西一带,出现了一种“人贩子”。

这种“人贩子”的任务,就是专门在穷乡僻壤中,拐诱青年男子,秘密拘禁,用强暴的手段,迫他立下卖身契,然后送往别国做苦役,成了外籍劳工。

或是送入马戏班中,教他练习轻身软身功夫,跑江湖赚钱,漂亮女的,则送入妓院。

如今天下太平,民富物丰,谁也不愿投身在马戏班,或做外籍劳工,所以只有靠“人贩子”拐骗。焦林就是广西境内有名“人贩子”的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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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面上住着大宅,三妻四妾,婢仆如云,像个大富绅,其实爪牙四出,千方百计,把人家儿女拐骗回来,送入地牢,毒刑拷打,迫签画押,然后把人送到别处,真是—个笑里藏刀的老贼!

他不但做“人贩”,手下还有一个马戏班。这个马戏班没有野兽,完全是用人做主角,来赚取危险的酬劳。

焦林马戏班手下共有六人,一男五女,男的米奇,不料半个月前,和师妹“卢珍”,双双逃走。

逃走是人贩子的大忌!焦林虽有二人卖身契,但却不敢告到官府去,除了一面派人抓回,一面再物色聪明伶俐的少男女,弥补这两个空缺。

恰巧花蜂这时候送上门来,焦林一见他眉清目秀,貌美唇红,不禁心中大喜,设计他画下卖身契。

由这天起,花蜂便开始另外一种新生活。

焦林剩下的四个女徒弟,分别叫“阿春”、“阿夏”、“阿秋”、“阿冬”,年岁除了阿春二十出头外,其她三个都是十七、八岁而已。

他便命花峰叫这四人做“师姐”,算是第五师弟。这老贼心中早打定一个主意,决心把花蜂改成一个雌雄双性人。

所以入门两个月,并不叫他练功力,只叫他仿效女子的声音、举止、神韵、行动,井拿四个师姐来做模样。

花蜂起初当然不肯,认为这是奇耻大辱。可是挨不起焦林苦打、挨饿,只好俯首低头,咬牙去做。

时光一幌就半年,花蜂由强迫变成习惯,由习惯变成自然,声音行动渐渐变成女性化了。

这时焦林才教他武艺,花峰正中下怀,巴不得学一点功夫,将来好逃出入贩子的魔手,以及到苗疆去替父亲报仇。

因此,他对练习武功特别起劲,前后三年之内,他的武功后来居上,超过四位师姐。光阴迅速,不知不觉已过了四个年头,花蜂已有十九岁,且练成一身惊人本领了。

在这四年中,阿春、阿夏二人,对花蜂十分歧视,不时借故打骂,只有阿秋、阿冬年岁不相上下,比较谈得来。

直到花蜂二十岁那年,焦林才开始叫他入马戏班,游历江湖,到处表演,并给他取个艺名“小精灵”。

有时叫他份作女人,混入四位师姐之中,雌雄扑朔,乱人耳目。有时叫他恢复男子,和四女合拍,唯肖唯妙,场场爆满,替焦林赚了不少银子。

焦林踌躇满志,老眼可说无花了。可是花蜂却和四师姐阿冬互相爱慕,暗订白头之约。焦林这老头子,却有一种古怪脾气,他最憎恨徒弟谈情说爱。

他自己虽然三个老婆,四个细姨,四个细姨也是女徒弟“升格”而来。可是却不准许手下男女弟子,有亲热的举动。

花蜂和阿冬两人,非常苦闷。

有一年,马戏班师徒,二十多人到广西柳江去表演。柳江是一个大县,人烟稠密,市集繁荣。

花蜂见此情景,心中不由感触道:“今年我已二十七岁了,替焦老贼也赚了不少钱,在情在理良心上也过得去了,我若再跟着马戏班混下去,岂不是永远做人家的奴才,没有出头的一天?

而且和阿冬的恋情,大火热了,教人难以忍受。对,我一定要找机会溜栓(跷头)“他主意既定,便决意和阿冬约好逃走。可是焦林的为人,已是一等一地老好巨猾。

自从上一次男徒米奇携女徒卢珍逃走后,对于他们防范十分严密,除了随时随地监视行动之外。一不准他们身上有一文铜钱,不准带兵器。吃喝买物,一概由师父来付钱,刀枪兵器,除了表演武艺时候用之外,一到晚上,立即收起。

他以为这一来,就算有逃走之心,但是一无钱财,二无兵器,而且互相监视,人地生疏,插翅也难飞去!

可是俗话说得好,“百密必有一疏”,压力越大,反抗越大。

花蜂是个机智绝伦的人物,他在平时已经和焦林的手下烧过香,偷偷藏了一条软鞭及单刀。且又趁焦林不在时,潜入内宅,偷了一些银两,作为逃走准备。

他这两件事情,做得十分秘密。焦林一行人到了柳江,依照江湖规矩,拜会过当地的大哥级人物之后,便住在客店中,准备明日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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