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叶正欢的罪名控告是,虚假破产罪,妨碍清算罪,恶意挪用监管资金罪,再加上一个寻衅滋事罪。
数罪并判,建议量刑是八年。
这个寻衅滋事就很有意思。
据说是法院和检方接到群众举报,叶正欢以前带人闹过事。…并且威胁过普通人进行搬迁,证据链完整。
。
…。…。
相比于叶正欢来说,王武的判决相对来说,就简单多了。
仅有职务侵占罪,滥用职权罪,两个罪名。
控告罪行完毕。
在辩诉方面,这一次南都检方的公诉人,由于掌握着完整的证据,攻击起来很凶。
王江阳根本抗不住。
在证据面前,辩诉除非特别依照某法律依据,否则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
最后王江阳的一段法庭陈述,想让法院方面采纳,对叶正欢进行减刑。
只是。…。法院拒绝采纳。
中院院长:你以为我今天为什么会坐在审判长席位上。…。
判!
肯定判的公正!
宣读判决:
“被告叶正欢因犯虚假破产罪,妨碍清算罪,恶意挪用监管资金,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追回违法所得财产。”
“王武犯职务侵占罪,滥用职权罪,侵占金额巨大,判处八年有期徒刑。”
“李**,因犯妨碍清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
对于叶正欢和王武两个人来说,两个八年有期徒刑,算是已经定死了!
剩余人员,一到五年不等。
在这个判决结果下来以后。
面对这个判决,叶正欢不服,当场反驳:“我肯定要上诉的!我要到高院上诉!”
“我申请减刑,我觉得这个判决八年过重,根本不合理!”
审判长望着叶正欢:不服?
这判决合情合理,你犯了什么罪,你心里不清楚吗?
伱凭什么不服?
你是不是觉得你平常嚣张惯了,法律拿捏不了你了?
还不服?!
好!
就算你不服,你要进行上诉,可是判决你的时候,证据确凿,判决合适,量刑没有明显的过重,你有什么好上诉的?
拿不出来相关的证据表明一审的判决有问题,高院会受理吗?
压根不会!
这种一审判定死了的案件,高院根本都不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