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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第2页)

短短二十多里长的山谷,草原骑兵和步兵移动的速度又如飞蝗,只一个眨眼的功夫,大军已经逼近山寨,尘土遮天蔽日。那些草原兵为了防止因中原气候的潮湿而浸湿了衣衫,全都在铠甲的表层上涂上了厚厚的油脂,此刻这种来自草原特有的味道充斥了整个山谷和兆固要寨。而那些刚吃饱了早饭的可怜的士兵却都一个个捂住了鼻子,更有受不了这个刺激的,竟然将早饭全部又吐了出来。

兵临城下。

我站在城楼之上指着寨下密密麻麻如蚁如蝗的草原士兵,竟说了一句让包括沧海槿墨卿楚垠在内的一干将领终身难忘的话:“墨卿,你看,草原骑兵的服饰是杂呈的,一点也不美观!实在是太有损他们北朔的形象了,在我赵初呆了这么久,他们怎么不知道改改?国家可是要考虑外交的,他们这形象才差了!”

我说的这也倒是事实,在北朔,就只有阿酷王的王族部族装备穿戴最为整齐,一律蓝甲蓝披风。这是因为他的部族是草原联盟里最大最强的一支,也最为富足;而其他的十几个部族则基本上都是穿用黑色生铁打制成的盔甲和各色的粗布披风;有的部族甚至是装备不齐一色一款的铠甲和披风,只能五光十色地夹杂在大军里面。

旁边沧海槿的嘴角微微一撇,但却掩饰不住脸上的笑意:“只有你在这种时候还会去看他们穿什么衣服。”

“他们的衣服就是他们的心,他们的衣服不整齐,心怎么会整齐?这样一堆花里胡哨的装备穿在身上,看起来也绝没有统一的制服来得赏心悦目。”我只淡淡地说道。

然后却见沧海槿不再理会我的话,回头叫道:“江子明!”

“莫将在!”江子明带着庄严肃穆地神情候在那里,他像所有沧海帝国的将士们一样,带着决一死战的决心和必胜的希望。我的眉宇间升起淡淡的情绪,又迅速隐去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样的沧海帝国,不是那么容易就会被打败地。.16K.草原联盟,终是中了我们的计了。要知道,两个月前我们定下的计划,可不仅仅是暗杀他北朔一两员大将和烧掉粮草那么简单。我们想要的东西,还要更多。

“杜兰和裴宗业在两边山上准备得怎么样?”

“各自带着三万人全部埋伏好了!”

“萧通宇在隐山谷那边呢?”

“已经带了五万人潜伏好了。”

沧海槿复又缓缓望向山谷,问道:“来了多少人?”

“不清楚。粗略统计大概二十万,但阿烦王的部族依然没有来。”

沧海槿点了点头,走下望台,看着守在岗楼上地将士,慷慨激昂地朗声说道:“我们苦守了两个月。就是为了今天这一役,此战成功,你们每一个人的名字都会被载入帝国的史册,甚至人类最辉煌战争的史册!但是!如果失败,我们就会像赵初国一样成为中原上一个陨落的帝国。然后我们地亲人都将成为草原人的奴隶!”

“我们要打败阿酷王——”在黑压压的将士中发出沉重地吼声,震得天上的太阳都在摇晃,发出沉甸甸的叹息声。

“是的!我们要打败阿酷王——然后。我们就可以回家了!”沧海槿指着东边的方向,激情澎湃地说。他,是个很适合当政客的人呐,没有经过锻炼,也能将让人热血沸腾的演讲说得如此的成功,就算是美国总统竞选,怕是也没有他说得好。

“沧海必胜!沧海必胜!”

“沧海必胜!沧海必胜!”

阿酷王亲自带兵前来,有如一尊黄金战神般地雕像。稳稳地骑马立在蚁兵之中,满目怒火地望着严阵以待的兆固山寨岗楼。他刚刚失去了大儿子,损失了一员爱将,而阿烦王也渐渐露出了反心,留阿烦王在营中坐镇还不如说是根本调不动这个亲兄弟……;16K.。所以。与兆固寨中守将的这一仗,他是许胜不许败。

我在心中暗自揣测。阿酷王此时肯定是对沧海槿恨得牙痒痒:好个沧海槿,不过一个被剔除皇族的庶民,竟然将我的大军玩弄于鼓掌之上!还有首战失利地冷风扬这个孽畜,终是不如他大哥那样会打仗,也只好由他带兵留守军营,以备大军面临失败时发兵援救。

当然我的猜测也不可能全然正确,这些都是建立在探子地情报之上的。虽是如此,但最后事实证明,我的猜测已是十分接近阿酷王此时的心理了。

我阿酷王的联盟被称作死亡之师,我的大军所过之处,还没有攻克不了的城池,没有踏不平的帝国,中原,迟早是我手中的一块璞玉,明天,我要在沧海放马——

怀抱着这样的理想,阿酷王抬起手指,指向兆固的寨门,大喝一声:“攻——”

原本站得密密麻麻地草原兵迅疾地闪开一条道,让后面的两队人马涌上前来。那却是两队步兵抬着两根巨粗的椽木同时冲向了我兆固寨的寨门,狂怒地撞击着坚实厚重的大门。

阿酷王又将手指抬高一点,指向兆固的岗楼,再次大喝一声:“攻——”

他声音落下的同时,又有几十架云梯从人群中冒出来,同时冲向高耸的城楼,难以计数的蚁兵开始往上攀援。

在草原兵展开攻击的同时,兆固寨内沧海槿的指挥也毫不含糊,只略已思考,淡淡吩咐一声“倒油”,早就等候在一旁的旗兵便迅疾将命令以升起不同的旗帜的方式来传达出去,同时也有声音洪亮的士兵大声叫道:“倒油!”

一时间,兆固山寨的岗楼上凌空架起的几十只油锅同时倾翻,滚沸的热油顺着城楼一泄而下,尽数淋浇在攀爬云梯地草原兵卒身上,顿时惨叫声迭起,不断有人翻身掉下云梯。也有人被直接给烫死,附着在云梯上——这是死去的第一批士兵。

“攻——”

“倒——”

相同的步骤在不断地重复,持续着这样的对战状态,越来越多的士卒死去,企图攻上城楼的草原兵卒也只是徒送性命而已。

寨门之外,抱着椽木攻击寨门的士卒也已换了好几拨了,新换上来地士兵踩着同伴的尸体继续前行。草原兵被他们自己的部族称作神兵。这也不是没有缘由的。很快,沧海士兵就惊恐地发现,他们是一群一旦打起仗来就兴奋异常的一个可怕种族,似是他们天生就是应该要打仗地,同伴的死亡和鲜血只会激发起他们更为强烈的斗志。他们仿佛一种啮齿类动物。永远会在同伴先驱的尸体上前仆后继,不知停息。

热油已经濒临告罄,沧海槿又对身边的旗兵命令道:“放箭!”

顿时,城楼上密集地箭雨朝城楼下倾盆而去,如同六月里的雨点。毫不留情地击打在草原兵的身上。而这样地放箭,根本不用瞄准,因为到处都是靶子。哪怕是最差的弓箭手,只要拉开弓,每一下都是可以射中敌人的——尤其是在兆固寨外的山谷太窄、草原兵站得太过密集的情况下。

才一个命令下达,第二个命令紧接着传出:“神箭手,射阿酷王!”

于是又有一小撮最为优秀的弓箭手调整了自己原本射箭的方向,集中瞄准了敌军阵营当中那个威风凛凛的统领者,屏息凝神,几乎同一时刻将手中地箭射出。一小撮的箭雨呼啸着朝阿酷王袭击而去。然而令我方将士大为吃惊的是,为阿酷王阻挡箭雨的并不是盾牌,却竟然是十几名的士卒只身闪出,用自己地身体硬生生地将箭雨给挡住了,然后他们又像一排钉板一样直挺挺地朝后仰倒。这样悍不畏死的士兵。是值得敬畏地,更多的。却是让人从心底感到恐怖的。

包括我和墨卿在内的所有沧海的将士都被深深地震撼,这是怎样的一种对于神的膜拜!阿酷王就是凭借这种近乎于神的偶像的力量,带动了这么多的人随他来完成他的侵略梦想。这样的能力,时间能有几个人拥有?阿酷王,不愧为北朔在位最久、最具凝聚力的君王。

见此情形,沧海槿也只能咬着牙,恨恨地说:“再放——我看他有多少活靶子!”然而我看他紧握的双拳,定然也是对此不抱多大希望的。

“嗖嗖嗖——”密集的箭雨再一次朝阿酷王飞过去,又一排活耙子硬生生倒下了,而在这些浑身钉满箭的尸体身旁,却激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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