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他是傻的,智商测验也就八十六分,高中没毕业,算半个文盲。多读书没错,虽然他是傻的,但是爸爸爱他。
让他去读,什么都读。
他也学得快,会抖机灵。
从书里看见的,学会的,拿到的包袱,都抖出来。
糅碎了,放在每一处行文里。
融会贯通,浑然天成。
我管这个叫借鉴,都快变成抄袭了。
他不听,他说这个叫商品写法,太阳底下没有新的事物。
我说不过他,毕竟他年轻。
我也打不过他,毕竟他年轻。
后来。
他赚到不少钱,进了作协。
哇哦!
哇哦!
哇哦!
我学着炉石传说里牧师那副丑恶嘴脸光顾着开心了。
我和他比着大拇指,和他讲。
你算有本事了?
他只是看着作家证,低着头,只顾着笑。
他说,还不够。
他说,这只是一个写字的基本功。
我又和他阴阳怪气地说。
可把你能耐的!
再后来。
他戒了酒,书是写不太动了。
我也奇怪。
以前你不是写得挺快的嘛?最快多少?最快一个小时六千字呐!唰唰唰唰唰!就这么搞出来了!
他说,他的才情用光了。
我骂他。
你就是吝啬!舍不得那点故事!
他又说,他确实是没故事了。
我又骂他。
你胡说八道!咱俩还能分了家?你心里有几本书我不知道?
他最后说。
“那几本书,赚不到钱。”
我问他。
钱重要还是我重要?
他说。
“当然是钱重要。”
我觉着他说了一辈子混账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