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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第2页)

那位传说中的顾家长子后来也曾来过医院一次,她记得,那人有着和弟弟同样出色的气质和外貌,然而看上去非常的冷硬霸道,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个女孩子,长得并不是很漂亮,好在气质还算出众。

于菲菲说:“我帮你准备了地方,你可以先去我那儿休养。”

林薄言想一想:“不用了。麻烦你帮我打个电话,我想回家。”

可惜直到她等到太阳落山、华灯初上、夜幕深沉,顾修捷都没有再出现过。于菲菲把她送回家,打开门,只见屋里一片狼藉,上楼打开卧室房门,就看见顾修捷一动不动地坐在床边,身上衣衫凌乱,床上斜放着还未整理完的行李,常穿的衣物乱七八糟地散了一地,凌乱的样子如同此刻他们的爱情。

他没有抬头,说话的时候声音嘶哑:“没有婚礼了,言言,我们的婚礼取消了。”她知道,她连哭都没脸再对着他哭,只能靠在门边僵硬地点了点头,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他不能理解她怎么能够如此狠心,她狠心到拿掉了自己的孩子,他甚至马上就要离开她了,可她竟然如此无动于衷。他恨死她了,他跳起来一巴掌甩在她脸上:“我怎么就看上你了呢?你这个狼心狗肺的混蛋!”

她也不知道,她就是个混蛋。一个人如果太爱你,你就会不懂得如何去爱。她从来没有认认真真地想过如何去对他,甚至从来没有认真地站在他的立场替他想过。他太好也太爱她,她一边享受却也一边倍觉压力,再也无法继续只是闭着眼睛盲目地接受。

小周进来把他的行李搬下楼,她站在门边看着他起身,他从未像现在这样看都不看她一眼,面无表情地从她身边经过,等她转身时,只看见一个高大模糊的背影渐渐远去,那一刻,泪水终于滚滚而下。

于菲菲说得没有错,相比爱他,她更爱她自己。顾修捷没有她还有很多,而她除了自己一无所有,所以她必须加倍爱惜。可后来当于菲菲又问她:“如果有一天他和陆东宁两个同时掉进海里,你会先救哪一个?当然前提是你会游泳而他们都不会。”

林薄言没有回答。

很多时候人不都是这样?有同生共死却没有对抗现实的勇气。她这样转身一逃,转眼已过了三年。

第六十四章

作者有话要说:我这样写会不会太雷人了?纠结了半天还是决定HE了,既然如此就把宝宝还给大家吧,要不然HE了以后顾老二和顾老大应该怎么相处呀?老二知道真相还不把老大给宰了~~~~~林薄言没想到会在自己的家乡遇见顾修捷,2008年夏季,全球经济贸易高端论坛会议在D城开幕,这座中国北方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一时之间名人云集、星光荟萃。新华社D市分社的规模并不算小,发展前景看上去也不错,最重要的是她熟悉并且热爱这座城市,等到驻外期满以后她就直接申请调回了家乡,于菲菲和她一样也是个土生土长的D市人,离婚以后不乐意待在北京,干脆就把行李一裹跑回来和她做伴。

于菲菲是个名副其实的高干子弟,父亲是现任D市大军区的总司令、上将,母亲在退休前是个著名的文艺工作者,这位于小姐的个性按照时下的话说就是有点另类,单从外表看去的确像个乖乖牌,实则散漫、随性、自由,属于怎么舒服怎么过的那一类型。她一向最不耐烦跟那些满口生意经的爆发户们打交道,所以那天的采访任务就非常不幸地轮到了林薄言头上。

顾修捷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他再见到林薄言时的心情。她就坐在酒店大堂临窗的位置上,身上已全没有了三年前的稚气和青涩,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优雅和成熟,举手投足间镇定从容,浑身上下散发着星星点点慑人的光芒,而她面前的那位腆着啤酒肚的某知名企业家则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说个不停,他真奇怪她怎么能坐得这么安稳。

他已三年没见她。当初她毫不留恋地离开,他曾经那样地怪过她,可是今天再见,竟然丝毫也痛恨不起来。

郁容一口气滔滔不绝地说了半天,一抬头看见他正在发呆,不禁愣了一愣,叫道:“顾总……”顺着顾修捷的眼神扭过头,正好看见林薄言和一个男人坐在角落里。

高中时的老同学了,毕业以后各奔东西,这都已经六七年没见了,对方差点儿没认出他来,郁容见状把脸一板,故作气恼:“林大小姐您也太健忘了,多少年的老同学都不认识了,实在是伤透了我的心!”

林薄言“扑哧”一笑:“哪儿能啊?关键是郁少爷现在实在是变化太大了些,长这么帅我都没敢认!”

郁容听了咧嘴一笑,心里头稍稍得意。又再寒暄了几句,薄言想起身边的这位“知名”企业家,忙给他们介绍,郁容可有可无地淡淡应了两句,随即想起什么似的把身子一侧,笑着招呼:“来,言言,我也给你介绍一位朋友。”

认识这么多年,倒也没那么拘束。她对“言言”这个称呼倒也不排斥,顺着郁容手指的方向侧头一瞧,笑容随即僵在了脸上。

吸气、呼气、扶着沙发站起来,脸上带着微笑,她对自己这几年越发沉得住气感到非常满意。

这男人变化太大了。从前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还是个洒脱随性的大男孩,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青春灵动,大多数时候并不穿正装,总是把自己打扮得非常随性休闲,可是眼前的这个人,一身笔挺高雅的黑色西装,洁白的衬衫上看上去一尘不染,领带系得十分工整,因为刚好背着窗户坐着,只有一半的阳光得以投在他身上,那感觉,她惊叹这世上竟然有人能够将如此明动潋滟的阳光和自身的儒雅俊朗完美地结合起来,她认识他的时间这么长这么久,此刻竟然无法不惊叹。

郁容能说会道,三两句话把她给夸得天上有地上无,连上学的时候有人堵在他们班门口死活要给她朗诵情诗的事情都抖了出来,林薄言不禁倒抽口气:她这是走了哪门子的倒霉运了才认识这么个能说会道虚张声势的老同学!

硬着头皮勉强跟他打了个招呼,顾修捷纹丝不动地坐在位置上,简直连头发丝儿都没有动一下,只是微不可见地动了下嘴角,那样子似乎是在问:“你是谁?”

她当即有些尴尬,心里五味杂陈,又随意敷衍了两句,随后推说还有事情便先起身告辞,郁容笑着说这么久不见,不如找时间跟以前的朋友出来聚一聚,她听了自然满口答应。

站在酒店门口等车的时候,她不禁在心里暗暗地表扬自己方才的表现,打车去了自家附近的菜市场,买了两斤基围虾和一斤小排骨,虾是莫莫喜欢的,小排骨则是菲菲的最爱,看着那边小青菜绿油油的挺招人喜爱,又随手拣了一把拎在手里。

莫莫挑食,明明是个男孩子,给舅舅舅妈宠得又是淘气又是任性,她回来安顿妥当以后就把他给接了回来。惠雯这两年待在国外,舅舅舅妈膝下空虚,照料莫莫非常用心。她不知道别人家的小孩是什么样的,反正他们家莫莫特别可人疼。自他有记忆以来她待在国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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