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安之微笑着看向春华,这懒洋洋的样子叫他的心一下子就放了下来。
那股想将皮埃尔丢出大宣的暴虐心情因为她的自在而消散了。
他,或者说他们,大家虽然是不同的身份,却不约而同的想要守候着她眼中的那一抹灵气,那一份天真。
如果程安之看过聊斋,就知道那更具现的形象就是婴宁。
春华有种自然天成的灵气,还很巧的,有种天然的聪慧和剑走偏锋的对世事的老辣,让她这份天真的灵气不是一种孩子似的天真,而是知世故而不世故。
这样的她因为天生天养,没有一开始就生在他们这样复杂的门第,因而更能不带责任、利益关系的去考量所有的事情,她对所有的人和事物抱有一种天然的善意。
而在他30年的生命里,谈得来的这样的人,仅有春华一人,她有佛性,天生有极高的对他人的理解能力,有她的一套逻辑,合眼缘的,就是杀人犯她也能理解,当然,她不是单纯的想着免除责罚,而是觉得应该罚过相抵。
若叫春华知道他的想法,这就是指她富有同理心,定会吐槽他圈子里接触的这样类型的人太少。
他们总想建造一座玻璃房子将她装起来,免得被这污浊的世界染黑,今天的这个皮埃尔却打破了他们的计划。
还好,她天生冷静,能消化这些。
看着她坐在地上喝一口酒,吃一口肉,笑的像个二傻子,他长长的呼出一口气,他就喜欢她这样呆着。
就这样呆着他看一天一夜都不会腻。
春华也很享受这样的静默。
不知不觉间,他们已经成为那种一举一动都能感受到对方心思的朋友,就是常言说的知己。
比朋友好上三分,比恋人少上几分苛求,就像——
春华脑中闪过一副程安之对自己耳提面命的样子,就像一个老父亲想要开解女儿找不到合适的话说。
当程安之难过时,自己也有几分当老妈子的感觉。
“如果,如果你有一天想结婚了,想同这个世界多一分联系,那么,我们就成婚吧。”
“啊?”春华倒读了一遍程安之的话,做个绿茶不是她的菜,但,今天她从程安之左右交叠的食指和中指上看出了他的不安和紧张。
“好!”春华应了,“但我想我这一生都不会有婚姻的想法。”
为等她错过了合适的对象多可惜。
“男女之间就是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从概率来说,每个人适合的,遇到了就会相爱的人有很多,你应该走出去森林里找一找。”
“你呢?”程安之一笑,将自己的大麾披在她肩膀上,坐在她对面,精致的贡缎就这样坐在沾满黑灰的地上。
“是啊,”她也是同样的裹足不前,单恋一人。春华一笑,也就罢了,“今天的月晕好明显。”
“月晕?”程安之看着明亮月光周围的那一抹轻纱,“挺贴切的名字,你每每都有些新的很精致的点子。”
“你不也是吗,大科学家,听说你存储了电。”春华提醒自己需要更谨言慎行,说起另一个话题,这些天才的科学家真是厉害,在平平无奇的社会中,怎么就能发现电是一串粒子流,并且把它存储在电池里,然后利用电磁感应原理又将电释放出来。
“这简直就是神仙方术。”
春华这样新时代的文科生看他们真的是佩服,这是怎样的一种天赋,就像一个原始人看到一个蚕茧,怎么就知道煮一煮然后抽丝按照经纬编制成布匹,怎么就想到用树皮发酵粉碎变成纸,那样的时代,吃饭也难啊?
“我就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若不是有昭明女帝这样的天才改进了算学,我们同前人的区别,主要还是知识的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