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鬼咽了口口水,“我妈妈很喜欢你,比我还喜欢。”
纳尼?什么剧情?
是比喜欢你还喜欢我,还是比你还喜欢我?
林汐的情商陡降至1,智商已经归零。
于是她用仅存的EQ问道:“喜欢谁?”
醉得南北不分的林路说:“汐汐啊。”
呸,你这么叫我会乱想。“谁喜欢汐汐?”
“我……妈!”
你还是露宿街头比较能泻我心头之火。
攀升的温度和爬上一层绯色的脸颊也可以搪塞都是发烧的缘故,剧烈。跳动的那个地方翻出的是前所未有的真实破绽。
她把林路塞给楚函阿姨,“噔噔噔”逃上楼。
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感情发展的方向仿佛出现了偏差。
在清晨的微光中,平身躺在沙发上,把书摊放在胸前,听着沉睡的乡村低声呓语。睡意使劲地叩门,但她不愿屈服。醉酒的不是她,可她的脑袋一团浆糊。
习惯拥有相似的温暖。
有一个人一直都在,即使空白了三年也无法改掉的熟悉。22天的坚持就可以成为习惯,那么久的陪伴怎会容易忘怀?
第二天果然睡迟。
她看见林路和往常一样想要拍她的脑袋,下意识躲开,他的手尴尬地停滞空气里,脸上的笑意凝固了几秒。
他还是立马收拾了不该有的表情,“昨天晚上麻烦你了。”
她几不可见地点了点头,“嗯”了一声算是回答。
她隐隐有些心痛,他们之间究竟走进了怎样的一个死局?
作者有话要说:
☆、正难则反
生命僵死之处,必然有法则堆积。
开学后林路和林汐依旧不同班,一个在四楼文科班,一个在三楼理科班。
方宜禾本要不管物化生是多可怕的怪兽,奔着可爱的程慕知念理科,被家长阻止未果,却被林汐降服。
“你想想阳光洒下来,他俯身为我讲题……”
“他不喜欢学渣。”
“闻着我的发香,耐心地讲解每一个步骤……”
“他不喜欢学渣。”
“我假装不懂,然后拍我脑袋宠溺地说……”
“他不喜欢学渣。”
后来林汐被玛丽苏小姐翻了一早上白眼。
林路发短信说一起吃饭。她不知所措。她含蓄地描述了情况,方宜禾同学像炸了毛的猫:“阿咩!没志气,怕什么!不就吃个饭!”
犹犹豫豫下了楼。在四楼转弯顿了几秒,还是拐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