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文小说

迪文小说>狱警手记 > 第101部分(第1页)

第101部分(第1页)

朱还到处物色“情人”。他到四川等地出差,认识了几个女子,不久就成了他的“情人”。朱在北京认识了一名后,未经集体研究讨论,直接给本单位人事处“交待任务”,将那女子调到省供销社,还冠冕堂皇地说是“引进人才”,委以官职。

更为荒唐的是,1998年朱承岭在北京学习期间,竟然以生活枯燥为由指使徐敏,三次从杭州带所谓的绝色**坐飞机上北京,在昆仑饭店供朱承岭嫖宿。

在此同时,朱承岭大笔一挥,将3ooo多万元的公款“借给”了徐敏。徐则一边挥霍,一边不断地寻找合作项目,以便不断地向朱“借”钱。为了让供销社参与满陇桂雨公园的建设项目,徐敏五次上北京做工作,在金钱和女色夹击下,终于摆平了朱承岭。

罗鉴宇、周航个人生活也很糜烂。个体老板陈某是罗在嵊县工作时就认识的“老朋友”。当得知罗任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后,立即像苍蝇一样叮了上去,千方百计供罗吃喝玩乐。罗先后在西班牙、香港和上海等地观看艳舞表演,洗桑拿浴,接受异性按摩,还让陈某从国外带回来“伟哥”享用。

这3个人中,罗鉴宇的年收入近2o万元;朱承岭每年的总收入过3o万元;周航包括工资奖金在内,各种进项年均也达3o余万。和普通机关干部相比,他们应当属于干部中的高收入一族了。但是,高收入却填不满贪官们的欲壑。

现年54岁的周航,从上世纪9o年代担任浙江省省计经委办公室主任开始,就不间断地收受浙江一建公司项目经理叶旭明等56人的贿赂188次,共计人民币金额达到4o7万元,还有高档手表和金手饰等贵重物品,直到案前几天他还在收受贿赂。

为了捞到金钱,周航到了雁过拔毛,不择手段的地步。对于像叶旭明那样的“老板”送来的总计达百万元的贿赂,他敢收;对浙江省政府明令要扶持的特困企业,他也要借机赚一把。长广煤矿公司是浙江省的特困国有企业,1995年底和1996年底,长广煤矿驻杭办主任刑某为求得和感谢周航在解决资金等事项的支持,先后两次共送给周航1。2万元人民币,周毫不脸红地笑纳了。

担任省药监局局长后,托周航买正宗人参的很多。他先给人家买便宜的,然后按门市价卖给人家,从中获得的差价就有4万元;还把自家的人参卖给人家,连票都没有。

罗鉴宇贪婪的程度也不逊色。经查,罗违法所得接近3oo万元。他对金钱的追求几乎达到了疯狂的地步,只要替人办事,就索要“回报”。1998年11月至2ooo年5月,浙江绍兴某公司的董事长任某为感谢罗帮助他借贷资金、推销黄酒,先后5次送钱给罗,共计人民币15。6万元,美元1。5万元,罗均收受。罗在任某的牵线搭桥下,自作主张向绍兴兰花电子集团出借1ooo万元公款。任某为此连续3次送给他近1o万元。

罗鉴宇还以单位职工搞福利等名义,高价帮人推销花生、葡萄、领带,甚至贺卡,从中获取利益。他在接受调查时说:“我其实并不缺钱花,有时在口袋里放几千块钱,过半年一年,也花不了一分。尽管如此,每次看到钱,我心里还是很高兴,每次拿到别人送的钱就会有一种愉悦感。”

与周、罗两人相比,年过不惑的朱承岭收受贿赂的层次似乎要“高”一些。他不轻易出击,但在与个别大款交上“朋友”、结成利益共同体后,就狮子大张口了。从1997年底至1999年春节,浙江今日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徐敏为达到向供销社借贷巨额资金的目的,先后3次送上总额14万元的贿赂,朱承岭如数收下,为徐大开绿灯,违规拆借资金达3ooo多万。

杭州万丰服装有限公司业主施某为了感谢朱承岭对公司的帮助,送上美金1万美元,朱也予以收受。1996年至2ooo年春节前,朱收受原浙江省兴合集团下属企业负责人陈某、郑某、施某等人送的现金共计9。5万元。在此期间,朱承岭作为省供销社的“一把手”,在他们的职务升迁、奖金分配上等直接为其谋取利益。

朱承岭和罗鉴宇有着居功自傲、独断专行的特点,而周航却显得处处平易近人,相对比较低调。但在弄权牟利方面,他们3人的做法基本一致。但可悲的是,他们许多违反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行径,竟然没有人能够及时出面制止。

朱承岭198o年进入省畜产品公司工作,开始是当一名养长毛兔的工人,后来不断得以升迁,从副科长到副经理直至省供销社主任

面对成绩和荣誉,朱承岭开始飘飘然,并以“功臣”自居,听不得半点不同意见,特别是北京学习之后,更是飞扬跋扈,独断专行。省供销社有位副主任看不惯他的霸道作风,曾善意地提醒朱。朱很反感,从此心存芥蒂。后来,这位副主任被调走了。朱承岭私下多次说:谁不听话,谁就走人!

罗鉴宇从嵊县任县委书记开始,长时期担任一把手职务。作为一把手,本应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然而,罗却利用一把手的权力,独断专行,我行我素。在担任绍兴市供销社主任期间,凡事一人说了算,在有明确规章的情况下,不经班子集体讨论就违规出借资金8oo万元。在任浙江日报社副总编辑期间,未经编委会同意,违规出借资金1ooo多万元。

出任省新闻出版局局长以后,他还兼任省出版总社社长、省出版公司法人代表等多种职务,集人、财、物大权于一身,更加独断专行。上任不到一年,未经酝酿就提出了调整66名处级干部的一揽子方案。他还插手重大工程招投标、生产经营等事务,擅自出借资金1ooo万元。

相对而言,周航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他对办案人员说自己的工作很辛苦,省政府大院的灯亮到最后的,就有他一个。一位熟知他的干部说,周航表面上从不向组织上要求待遇和官职,但私下里,大钱小钱都不放过。承包商叶旭明申请承接宁波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周航说要把这个工程给叶某的理由是叶“不乱来,不会乱送钱,不会出现‘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问题。”药监局班子成员信以为真,而事实上周航已经收下了叶某送上的4o万元人民币和2。2万美金。

努力一阵子快乐一辈子,这样的成功是否才是值得我们在追求的呢?打开这个网址:【oo853f74。pinetet】最让人震撼和兴奋的是——2o1o年,人人都可以通过网络赚钱——你也一样!

………【狱警日记(连载)(215)】………

昨天上午,昆明市中级法院对生在晋宁县看守所的“躲猫猫”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在看守所内故意伤害致李荞明死亡的“牢头狱霸”张厚华、张涛、普华永3个被告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同日,嵩明县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晋宁县看守所原民警李东明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苏绍录犯虐待被监管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虐囚”狱警从轻落

据查,李东明在看守所担任管教民警并主管9号监室期间,不认真执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以致9号监室形成“牢头狱霸”势力,而未得到及时现、制止和打击,导致李荞明被殴致死。此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苏绍录在2oo8年至2oo9年2月期间,违反严禁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规定,对违反监规的2o余个被监管人用罚跪等暴力、侮辱方法进行体罚、虐待,情节严重,但鉴于其案后确有悔罪表现,且在看守所被羁押期间,有阻止他人自杀等情节,可酌情对其依法从轻判处。

监室“老大”被判无期

张厚华、张涛、普华永三名在押人员,最早进看守所的张厚华成了“老大”。自从李荞明进入9号监室后,作为“新人”的他屡屡被张厚华、张涛、普华永殴打、体罚。

2月8日下午5时左右,张厚华等人再次体罚李荞明时,普华永用拳击打李荞明头部,致李荞明头部撞击墙壁倒地昏迷,后抢救无效于2月12日死亡。

经法医鉴定:李荞明死亡原因系在不同时间段遭钝性外力多次击打,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法院指出,张厚华系本案主犯,且又现新罪,应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另两人分别被判17年、16年。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