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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第2页)

“财富的传承是容易的,但是,在任何国家,企业家都是一种稀缺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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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连载)(103)】………

4月12日下午,家住宜州市刘三姐乡坝头村,年仅13岁的女学生小萍与年龄相仿的女伴小蝶来到宜州城区一家网吧上网。下午4时许,小萍、小蝶在网吧碰见相识的小梅、小雪、小芬、小群4名未成年少女。小梅对女伴们说,晚上网友“杰”在德胜过生日,邀请大家一起去玩,晚上有专车送大伙回家。少女们信以为真,就和小梅一道,与一名叫黄啟国(绰号“正”,2o岁,宜州市安马乡木寨村人)的网友搭车到离宜州城区4o公里外的德胜镇。

到了德胜,“杰”将少女们带到德胜镇长兴旅社分社的2o3房。房内乌烟瘴气,一些男青年在房内一边吸食毒品“k粉”,一边狂歌乱舞。这伙男青年要拉她们一起吸食“k粉”,少女们拒绝了,只是坐着听歌、聊天。夜深了,少女们见“杰”还没找车送她们回家,就一起走出旅社,准备到德胜汽车站搭车回家。这时,“杰”和另外3名男青年骑着摩托车追了过来,将少女们拦住,恶狠狠地说:“今晚不可能让你们走!”他们将几名少女拉回2o3房。“杰”、“正”、“顺”(绰号,在逃)3人将小萍、小雪、小芬3名女孩强行拉到3o1房,疯狂地**了她们。

4月13日凌晨4时,“杰”等人又将小萍、小雪、小芬拉到2o3房,把她们与另外3名女孩软禁在一起。13日上午11时,长兴旅社分社老板娘韦善姣来到2o3房,将小雪拉到2o5房,哄骗小雪卖淫,被严词拒绝。

13日下午2时许,小群谎称上厕所,趁看守的人不备,逃出长兴旅社分社,搭车逃离德胜镇。

小群逃跑后,“杰”暴跳如雷,逼迫剩下的5名少女脱光衣服,用手机一个个拍摄裸照,威胁说:“谁要是闹着回家,我就把她的裸照到网上去!”随后,“杰”、“正”等人兽性大,将小蝶拖往2o5房**。

13日晚8时许,老板娘韦善姣又来了,哄骗5名少女说:“你们已经长大了,读书是没有用的,不如陪老板睡觉,赚大钱。”之后,韦善姣和“杰”带来3名中年男子,进到2o3房挑人。3名中年男子分别选中了小萍(未满14岁)、小芬、小雪3名少女,分别带到各自的房间里施暴。就在这时,接到报警的德胜派出所民警赶到,将韦善姣、“正”等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狡猾的“杰”则趁乱跳窗逃跑。

听完5名少女的哭诉,德胜派出所副所长蓝建军十分震惊,立即向上级汇报。宜州市警方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

民警分析认为,“杰”是未成年人,无收入来源,花光携带的钱财后,很可能会再次潜回德胜。5月14日中午,“杰”果然潜回德胜,被缉拿归案。

今年年仅15岁的“杰”姓何,云南省保山市人,小时候就随父亲来到宜州市德胜镇。他父亲在德胜镇开了一家廊,平时忙于生意,无暇顾及对儿子的教育。何某读完初一后便辍学回家,整天与德胜街一帮无业青年厮混,逐步染上吸毒、盗窃、乱性等恶习。

据何某等犯罪嫌疑人供述,2oo8年,其伙同他人流窜盗窃摩托车,先后作案4o多起,盗窃摩托车4o多辆。2oo8年底,长兴旅社分社老板娘韦善姣对他说:“你去找几个‘红花少女’来我旅社,我负责去找嫖客,每个3ooo元,我要5oo元,剩下的钱全部给你,总比你去偷摩托车强。”2oo9年初,何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小梅、小芬等人。4月12日下午,他谎称当天是他的生日,叫小梅带几名同伴来玩,然后实施了他的罪恶计划。

今年1月,在三亚市一宾馆内,临高籍女子黄某被临高籍男子李某伙同十余名男青年**,案后,李某等人随即潜逃。临高边防支队调楼边防派出所在接到三亚公安局的协查通报后,在辖区内展开大范围摸排布控,于6月3日晚8时多,在临高县调楼镇一网吧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据李某交代,被侵害人黄某是他在三亚做工时认识的,李某早就对年轻漂亮的黄某有了非分之想。案当天,李某以外出游玩为由将黄某约了出来,随后,李某带领黄某及另外十余名临高籍男子来到三亚市一酒吧内喝酒。

喝酒过程中,李某等人不断殷勤地向黄某劝酒,并拿出k粉吸食,还百般诱惑黄某吸食,黄某没有经受住诱惑,在吸食k粉后即陷入极度兴奋状态中。随后,李某等人将黄某拖至酒吧内一包厢中,由李某对黄某实施了强*奸。令人指的是,李某对黄某强*奸后,伙同另外十余名男青年将黄某挟持至三亚市一宾馆内,随后,李某等十余名男子对黄某实施了**。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本案的被害人黄某居然是刚满14岁的未成年少女,边防民警在对李某等人的兽行深恶痛绝的同时,也为黄某的天真、无知感到无奈。在这里,警方提醒广大青少年;要慎重交友,不要随便出入娱乐场所,更不要受人诱惑吸食毒品及违禁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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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连载)(104)】………

以前总以为,像高衙内这样公然调戏妇女的人,除了衙内就是街上的流氓。但是,这些年来,现这样的流氓真是随处可见,有不少竟然是衣冠楚楚之辈。老板之于员工,领导之于下属,老师之于学生,只要存在权力支配关系,就可能存在近乎明目张胆的性骚扰。至于到了服务行业,无论饭店旅社,还是洗澡和修脚行业,有钱有势的主儿,耍大爷脾气调戏女服务员的事儿,到处都是。受侮辱和损害的弱者,一般只能忍气吞声,若要反抗,几乎注定要遭殃,丢了饭碗还是小事,周围的人几乎没有赞同你的。

湖北的巴东县最近出了一件命案,三个镇政府的官员,到当地一个休闲娱乐中心消闲,结果被一个修脚女工用修脚刀修理了,一死一伤。据说,官员曾要求女服务员提供特殊服务,遭到拒绝后,用一叠钱抽打女服务员。(《长江商报》5月12日)

案件正在调查,细节还不清楚,但是可以想象,一个农村来的从事修脚业的弱女子,如果不是被逼急了,断然不可能挥刀伤人。她的“凶器”,是用来修脚的,不是伤人的;伤人,肯定有极大的不得已。我个人很讨厌暴力,但弱者不得已的反抗,却可以理解。至少,这样的反抗,比起普遍的忍气吞声、甘受侮辱,要更解气一点。我不懂法律,不知道一个弱女子在被骚扰、羞辱到了极点之时,情急之下的反抗,算什么?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但是,至少有一点我是明白的,在这个案件中,更可恶的是那几个官员。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男女关系,被蒙上了一层金钱和权势的阴影。在职场中的女子,但凡有几分姿色,就有可能遭遇骚扰,甚至**。铺天盖地的黄段子,几乎无所不在,无论女性乐意与否,都要遭污染。动手动脚的事,似乎也司空见惯。在一些强势的男人眼里,他所感兴趣的女性,似乎对此只能逆来顺受,甚至喜闻乐见才是。如果有人变脸作色,轻则是不识趣,重则属于不给面子,在老虎屁股上踢了一脚。随之而来的报复,几乎不可避免。而周围的人,无论男女,也几乎都习以为常,如果出了一个不识趣的,大家谴责的矛头,大多会指向这个人。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根本没有女性权利的概念。

近代以来,中国人对女性的不尊重乃至轻蔑,一向是受西方人抨击的。古代大量的男欢女爱的小说戏剧,除了少数如《红楼梦》和《聊斋》的一些篇章,里面的女性,几乎都是被玩弄的对象。女性的工具化、非人化,是传统伦理中最为西方人诟病之处,也是我们理屈的地方。五四一代先贤,在此方面用力甚多,身体力行,力矫此弊,令人感叹。可惜到了后来,尽管妇女解放一浪高过一浪,但女性地位的提高,却往往表现在男女做一样的活计上,男人对女人那种工具性的轻蔑,依然故我。更可怕的是,对此,不仅男人习以为常,连很多女人也不以为羞辱。在这样的气氛下,冒出来一个修脚工,至少从反抗的勇气上,令人钦佩。

尊重女性,是文明的标志,一个没有学会尊重女性的民族,注定是不会得到世界尊重的。巴东女修脚工的烈举,也许烈得有点过了,但却给天下依权仗势的男人们提了个醒:以后见了女人,请放尊重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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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连载)(105)】………

撒谎骗人说假话……每个人一生中都有。以前有个**的接班人,国家二把手**说过“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偶尔说一次假话,那叫“善意的谎言”。总说假话的,那叫骗子。

在网上有网游网购网赚网客网聊网友网……还有就是网骗。你骗过吗?回答是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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