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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1页)

只这一点点伤而已,根本不碍事。而且若不是你一人吸走了他们大部分的攻击,我还真有些抵挡不住。”旋即又恨道:“这苍梧派,说起来也是名门大派,尽干这些下三滥的事。”

“他们不会也象麻衣帮那样阴魂不散吧?”

“他们还不如麻衣帮恩怨分明呢。不过他们号称大派,以颜面来说是不会死揪不放的,况且我们又没怎么伤他们。还有,我有直觉,这几个人暗算贺兰大哥,又想除去我们,应该是私下的行为,掌门人未必知道。”

祁暮长叹一声:“千笑,我怎么觉得江湖一点也不好玩。这死缠烂打的,还真没意思。”

沈千笑忽然转了话题:“小暮,没想到你功夫这么好,说不定可以进剑器排行了。还有你的剑,还真是利,叫什么呀?”

“这剑,是师傅留给我的,应该是我们雪峰派一直传下来的吧。我也不知道叫什么。”祁暮第一次对沈千笑有了隐瞒。

“剑上应该有刻的吧。”

“就是没有啊,不信,你看。”祁暮看过这把剑,剑上没有任何标记可以说明它就是那把慕云,剑鞘和剑柄上都没有刻任何字,只有剑身靠近剑柄那端刻了几个弯弯曲曲的纹饰,师傅曾说那是字,但祁暮啥也看不出来。

沈千笑自然也是啥也没看出来,但他却注意到剑柄上缠绕着的是天蚕丝带,而且不止一根。当他说起这一点时,祈暮呆了一下,道:“我没想到我师傅这么有钱啊!”

沈千笑又道:“那你给剑取个名字吧。好歹下次我记江湖录的时候可以写上。”

祁暮玩笑道:“反正没名字,不如就叫无名好了。”

正文 第十章 又相遇

十一月了,地处北界的垠州小城,梧桐落尽,风卷黄叶渐渐地在地上铺开金色地毯。冬日已临,风吹过来都带了呼哨声,北风宛若顽童,常在行人不注意间掀起他们的袍衫襥巾,将那份冰凉贴上他们祼露于外的温暖肌肤。

不过坐在设施齐全的马车里的人自然是不用与北风亲近的,就象此时,垠州城外这架结实地蒙了厚毡的马车。拉车的是两匹四蹄踏雪的黑马,驾马的是个青衣男子,瘦削精练,一双鹰眼精光四射。车旁又跟了四个骑着白马的侍从。

远远地望见垠州的青砖城门,驾车人回身向帘内道:“爷,垠州已到了,我们是马上进城还是先休息一下?”帘内一清朗的声音道:“直接入城,寻个客栈安置好。”又有一娇软女声道:“爷,这车颠得人难受,奴家有些头晕,可否先休息一阵呢?”那清朗男声又道:“好吧,婉儿身子不适,我们就先在长亭歇息一下,喝杯茶吧。”“谢爷体贴。”那婉儿的声音里充满了意外的欣喜。驾车者也有些意外,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来,只是将车赶到十里长亭的茶寮处停了下来,下了马车掀起了车帘。

长亭内已坐了十来个人,四个中年男子及六七个青年男子簇拥着两位老者,占了三张桌子,他们都穿了黑白条纹的短装。一中年男子问:“老八,你大师兄不是早就出发了吗?这一路怎么不曾见着?”那老八恭声道:“师伯,大师兄和四、五、六、七师兄一起走的,此时应该已在城里了吧。”那中年男子略有些不满:“既早到了,师叔祖到了也不来迎接,可真是……”

正说到此,就看到马车上下来一位金冠束发,身穿湖蓝锦袍的青年男子,只见他面如冠玉,长眉斜飞入鬓,一双狭长凤目,眸若点漆。他转过脸来看人时,那眼亮得出奇。他微笑着扫了众人一眼,众人都有一种被闪电闪过的感觉,一时都停了嘴。他看上去是那么温和,但被他扫过众人却都感到了一丝威慑。

此时,他将手伸入车内扶出了一位妙龄女子,那女子着一身绣金线的红裙,翠华满头,一只纤纤素手搭在男子的小臂上,袅袅婷婷地下了车。她有一张圆脸,肌肤赛雪,一双杏眼如笼了烟雾的池水,闪着迷离的细碎粼光,鼻高挺而秀气,一张小嘴红润如带露的樱桃。行走间婀娜生姿,亭内几个年轻男子的眼有些直了。

那女子杏眼波光一转,将亭内众人的表情收入眼内,嘟了一张小嘴低声冲男子撒娇道:“爷,咱离他们远一些吧。”那男子宠溺道:“行,婉儿说如何便如何。”女子便唇角上扬,有说不尽的妩媚。

他两人选了边角的一张桌子坐下,看愣了神的茶寮主人慌忙提过来一瓯水,几只茶碗,那男子淡淡道:“老丈,碗便不要了,只借你的水一用。”说罢,以目示意驾车人,驾车人迅速回车上取来一托盘,盘上放着两只青花瓷茶碗,一小罐茶叶。

那男子取挑子自罐内拨了些茶叶入杯,提沸水冲泡,递了一杯给那女子道:“野外简陋,婉儿将就些吧,茶是雪水云绿,只是水不对,程式上也简单了些,只怕泡不出那味道来。”

女子的表情有些受宠若惊:“婉儿何德,让爷亲自泡茶。婉儿对泡茶也有些研究,到了京城后有机会也让婉儿替爷泡上一杯。”

男子淡笑:“这话我记得了,只怕婉儿食言,我无福享用。”

那婉儿娇嗔道:“婉儿岂是说话不算数的人,爷又调侃我。”

那一干人见他们公然调情,却动作优雅,神态自然。虽贪恋他们美色,却也不好过多窥视。一老者清了清喉咙说道:“时辰也不早了,我们还是赶快进城吧。”霎时,十几个人走得个干干净净。

那男子此时却是冲着驾车人微微一笑,红唇间吐出几字:“苍梧派?不错。”

祁暮和沈千笑到达垠州时,离比武夺刀只有五天了。

他们所剩的银两并不很多了,两人不敢去那豪华所在,只选了一间看上去门面普通却还算整洁的小客栈住了进去。不过客栈虽小,却正是处于繁华大街上,对沈千笑来说,逛街正好。

祁暮已经发现了沈千笑比她还爱逛街,他的解释是,百言堂一向收集江湖信息,而市井街市有着说不尽的小道消息,虽说有些是不实的,但不妨碍他们从中筛选准确的信息。而风俗人情也有益于他对江湖信息做出正确的推理。

这其实正中祁暮的下怀,以前在落霞镇,她逛街的机会也少,但已觉得街市上的零零碎碎充满生机。如今走了这么远,过了这许多城市,见识了五花八门的东西,女孩子的天性渐渐显露。但说到买,就少多了,一来,祈暮倒还在考虑她的钱囊,二来,她已看花了眼,不知要挑什么买了。

沈千笑注意到祁暮常看一些女子喜欢的东西,便打趣道:“小暮心里有牵挂的姑娘么?”祁暮摇头,沈千笑又恍然大悟道:“哦,是想给你娘带点东西么?”听此一言,祁暮心思恍然:“是啊,离家九年,是该给母妃买点东西,只是不知道母妃喜欢什么。还有,三位兄长应该都成家了吧,是否也该给未谋面的嫂子带点礼物呢?”不觉地,她就问出了口。

他们此时正站在一个书画摊前,沈千笑在看着眼前的空山明月图,没听清祁暮的前半句,耳朵却刮到了后半句,随口答道:“就选些你们北狄不常见到的东西啊,不用太贵,有些机巧就行。”

祁暮听了心中一动:是啊,自己没有太多的银两可以选贵重的礼物给他们,但是云阳的特色手工艺品还是可以选点的。便拉了沈千笑去选了些泥人及丝绸做的偶人。

选完这些,沈千笑看看天色近午,便说:“吃饭去吧。”沈千笑对吃食向来有较高的要求,此际便向人询问了此间最富特色的酒楼,拉了祁暮便向那边去了。全然不知,人群中两个褐衣人看了他们好久,见他们往天香楼去了,一人转身迅速消失在人群中。

天香楼是一个十分古朴的所在,二层的小楼立在繁华与僻静的交界处。外表虽不太引人注目,内里却是修饰得极讲究,无论是桌椅楼梯屏风选材都十分精细致,沈千笑直夸有品格。最可人心的是它有一个后院,与前楼以回廊相通,那后院自然就成了各雅室,是达官贵人喜好的地方。

不过祁暮并没觉得后院的雅室有什么好,此时她与沈千笑坐在二楼临窗的桌前,一边看楼下商贩来往,另一边是明溪边的清静小路,觉得倘在后院岂不是看不成街景,只能看园中那点景致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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