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他不知道骂了她几遍“笨蛋”,但是她非常有恒心地一路笨下去,丝毫没有长进。
她有一颗聪明脑袋,神经却可能比水管还粗,-旦认定他是朋友,就算是故意恶意使坏想让她讨厌,也迟钝到根本没察觉,只当是朋友问的恶作剧笑笑混过,一样继续玩掏心掏肺的死党游戏。
当然,她也一样三不五时以自己的逻辑挖坑给他跳,让他常会气到想将她绑上火箭、射向火星,终结这段孽缘。
可是,她很真。
不扭捏做作、不耍心机,不因为出身地方望族、家财万贯,就像个被宠坏的千金小姐,眼高于顶,只挑门当户对的朋友、娇滴滴地撒钱指使人做事。
相反的,她的个性大剌刺地像个男孩,率真、爽朗的性情从小到大都没变,千元和九十九元的牛排她都吃得津津有味,名牌华服还不如一件破牛仔裤来得讨她欢心;她可以住进酒店式旅馆、享受管家服务,开车出门,做个留学生公主,偏偏要住进二舅家和他一起分摊家事、挤公交车和地铁上下学,一点千金小姐的娇气也没有,有好处也从未忘了帮他讨一份。
老实说,除了三番两次白目气得他暴走,人生之大馍十之八九全因为她之外,其他时间她算得上是不错的朋友。
虽然口头上不承认,偶尔他还会梦见把她当小强踩扁,不过心里很明白,气归气,别说“罗蜜鸥和业”朱立这对怪名的缘分,两人当了十多年芳邻和从小到大同校的情分,这辈子她在自己心上就是个特殊的存在,说当她是亲妹妹看待也不为过。
不过,这个事实打死他也不可能说出口,不然她肯定笑到得意忘形,对他更加肆无忌惮。
他苦笑地摇头。
买完车票回来,朱立业发现罗蜜鸥身边已经聚集了一群年轻男女,一同围着暖炉取暖,她和他们说说笑笑的,任谁看来都象是早已熟识的一群朋友。
对于她马上能和陌生人聊开,甚至结为好友的个性,他十分佩服。
他曾经想过,自己和罗蜜鸥的性格就像蓝天上的太阳和鸟云后的月亮一样,她喜欢绽放光明照亮每个角落,他却喜欢藏身幽暗处。越不引人注目越好。
仔细回想后,个性南辕北辙的他们,吵吵闹闹到现在,还真的从未彻底决裂过。
嗯,真是个奇迹……
第3章(1)
“立业!”
罗蜜鸥发现他已经去而复返,立刻和刚认识的朋友交换手机号码,就道别回到他身边。
“你真的是把‘四海之内皆兄弟’这句话发挥到极致。”他故意酸她。
“嘿嘿。”
罗蜜鸥笑笑,没回话,习惯性地又挽住他手臂,朱立业则主动接过她手中沉重的购物袋。让怕冷的她得以将双手放入外套口袋保暖。
老朋友就是这样吧?什么话都不用说,自有默契。
罗蜜鸥在心里想着。
虽然朱立业从小到大很少给过她好脸色,当她像瘟疫一样避之唯恐不及,可是
一旦她有事,也没见他幸灾乐祸,反而总在第-时问出手帮忙,他不晓得在气头上说过几百遍要一脚踩扁她、一拳打飞她,结果到现在连她一根寒毛都没动过。
态度高傲、爱耍酷,好像很难相处,却只能骗过不熟的人,认识久了就知道,他这个人其实贴心又善良。
刀子口、豆腐心,说的就是他这种人。
不过,他真的很“龟毛”。
她认为无伤大雅的小玩笑,他总是气得七窍生烟,明明体内流着一半以浪漫着称的法国人血液,行事作风却跟浪漫两字从来扯不上边!
更奇怪的是他很在意自己的身高,明明都高她三公分了还不满足,也不想想身为混血儿的他,拥有融合中西方优点、宜男宜女、俊美无俦的脸孔,从小到大找上门恳谈的星探就好几个,拜倒在他迷人容貌下的更是不分男女、一概通吃。但因为他爱低调,有洁癖又眼光高,讨厌成为众人注目焦点的明星也就算了,到现在女朋友还没交过半个,这才是最让干妈担心的事。
“立业,我们班的──”
“不要。”
“不要什么?我话都还没说完!”真是岂有此理!
“你嘴巴一张开,我就一路看进你的胃了。”他悻悻地回说:“这是你第一百三十三次要帮我介绍女人了,不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