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开口,一共二十个年轻战士手里托着冲锋枪齐刷刷下车,虽然只有二十个人,可是那气势,堪比千军万马,被他们一镇,一帮警察居然不自觉地就把路让开,由着沈醉走出,根本就没想到要阻拦……
“怎么弄成这副样子?”军官打量他几眼,脸色一黑,转头,目光不善地瞪向有些不知所措的警察们……
高坤一愣,连忙笑道:“这位首长,我们接到报警,这也是职责所在,我们可真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的,没有采取暴力行动……”
他的话还没说完,又给吞了回去,能在京城闯出局面的警察都很有眼光,知道什么时候能硬,什么时候不能硬,要是一般的军人,他当然不会怕,可遇上一个不到四十岁就混成上校的军官,他还真不敢多说什么。
高坤心里叹了口气,看着黑洞洞的冲锋枪,又看了一眼那军官肩膀上的军衔和漆黑的脸色,再看一眼杀气腾腾的士兵,额头上也不觉渗出冷汗,心里把闯祸的那混蛋骂得狗血淋头,这帮人平日里欺男霸女也就算了,小老百姓遇上只能忍着,奈何不了他们,可你也得看清楚再欺负人吧,这下可好,撞到铁板了,看看这事儿可怎么收场!
“咳咳。”秦卿摇头失笑,给沈醉使了个眼色,“大川哥,你先把人带回去,等明天咱们再处理,我看沈醉也累了,先让他歇歇。”
孙大川点头,一挥手,立即上来两个战士,拎起那已经昏迷的男人就往军车上塞。
高坤脸上一黑,咬了咬牙,苦笑道:“这位长官,不过是个误会,那位是临海市市长家的三公子";>;……”
可惜,没有一个人理会他,高坤也不敢真的让人去阻拦,他再清楚不过,军人们对于执行命令,那绝对不打折扣,他要是敢拦着,一准儿被打倒在地,绝对更丢人!
分出一辆军车,先把沈醉和秦卿回去,沈醉身上有伤,秦卿不放心他自己走。
回到租住的套房,秦卿替沈醉放好洗澡水,又往水里面加了一小瓶灵液,才打发他去洗澡,至于衣物,那是肯定没有,半夜也没处去买,只好用秦卿的睡衣将就一下了。
沈醉洗完澡,裹上秦卿的睡衣,秦卿的身量极高,又喜欢肥肥大大的衣服,所以,这睡衣他穿上到也不是特别的小,又拿了条长浴巾披好,才离开浴室。
进屋时,秦卿正坐在阳台处看书,手里捧着本厚厚的《中草药集成》,膝盖上摊着一本牛皮的笔记本,手中钢笔转动,在灯光下,洁白的手指晶莹剔透……
沈醉一伸手,按住忽然剧烈跳动的心脏,笑问:“学业如何?”
第三十七章惊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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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中医】………
秦卿抬头,微笑,既然被打断了思路,干脆将书扔到一边儿:“没问题……将来我成了沈国手的弟子,你要不要叫我师姑?”
嘴里说着话,秦卿手下不停,站起身,把沈醉推到沙发上坐好,从头到脚开始检查他的伤势:“嗯,颅骨无损伤……身上十二道刀伤,腹部这伤口,可够严重的……”
沈醉腹部一道裂口,从胸部一直裂至小腹,肌肉翻开,隐约有些泛白。
“……对方使得是反手刀?你去找苏零了?”
苏零是使反手刀的大家,每一次与人交手,刀刃都是由后至前,由右向左出,让人防不胜防,哪怕是功夫与他不相伯仲,甚至更好一些,在他手上都讨不了好去。
再加上他功夫极佳,心狠手辣,也不忌讳偷袭暗算,所以,凡是被他盯上的,他就算不出手,等上十天半月,对方自己就受不了精神崩溃……
“没事,只是小伤……你放心,苏零来京城是为了追回他自己的东西,那个程昱并不是他出手,只不过正好碰上罢了。”
秦卿点头,她也知道,如果真是苏零出手,程昱哪里还有活路?那家伙的规矩向来严苛,对一个人,从来只出手一次,一次失败,再不动手,可是十年来,无论是谁,都没有享受到过他赋予的这种权力,但凡他出手,对方就只有引颈就戮的份儿。
沈醉半躺半靠在沙发上,许是刚喝了酒,也或许是受伤的原因,他的脑袋有些发热,昏沉沉的,一颗心也不自觉地躁动,恋恋不舍地看着卿卿从他的身体上移开的手,很奇怪,卿卿习武多年,又是用枪的高手,一双手上,虎口掌心早磨出厚茧……可是,他还是觉得很美,很迷人……
秦卿叹了口气,不再说苏零的事,那个人也没什么好说的,想说的话,十年来已经说得够多……
沈醉怎么都不肯去医院,连他老爷子开的医院都不肯去。
没办法,秦卿只好自个儿煎好药,喂给他喝了,又拿出金针,给他金针过穴,用内气一点点地将他身上的瘀伤揉开,内气破淤血,肯定疼得厉害,那种‘黯然**’的滋味,秦卿自己很清楚,但沈醉似乎毫无感觉,她的治疗好没有完成,就已经睡着了。
秦卿把沈醉放平,拿了条毯子搭在他的身上,关了大灯,只打开一盏书桌上的台灯,在昏暗的灯光下,沈醉的脸更柔和了几分。
看着这个男人,她便忍不住感叹,这人真不像现代社会出来的男人,反而相当有古代君子风范——从小到大,他除了没有从医之外,从不违逆长辈,对长辈恭敬万分,没有叛逆期,不喜欢声色犬马,不喜欢名与利,不崇拜任何明星,生活很规律,就连他喜欢一个女孩子,也是低调的,温柔的,不敢轻易说出口,他也爱喝酒,爱竹,爱抚古琴,喜欢下围棋,喜欢冶游,对兄弟朋友,可以心甘情愿地去两肋插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