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是女人,妖娆美艳,需要精心的呵护。
竹子似男人,坚韧挺拔,能屈能伸,不管低到何种程度,也可以重新站立,昂首挺胸。
这里平时只有一位打扫卫生的阿姨过来,阿姨住在隔壁,并不住这里,但是小厨房里还是准备了生火的工具。
封瑾走进去,卷起袖子,就开始忙活。
从院子的压水井,打了干净的井水。
花了十分钟,打扫了厨房,烧上一锅热水。
又端了干净的水,走到客厅,擦拭这间陈旧的屋子。
他擦的很仔细,哪怕只是一样小摆设,都要拿起来擦拭。
或许,他擦的不是灰尘,只是快要丢失的记忆。
秦夏打开房门走了出来,看见老大忙碌的身影,嘴角抽了抽,真是……勤快!
“老大,我有事跟你说!”秦夏走过来,刚要开口。
“你去买早饭,小心点,别让人看见了!”封瑾头也没回的说道。
“早饭?”秦夏挠挠头,满脑子的纳闷。
其实他很想说,赶紧走吧!
是非之地,还不赶紧走,待这儿干嘛?
想归想,但是不敢说啊!
秦夏乖乖的跑去买早饭,外面巷子弯弯绕绕,差点把他绕晕了。
真的是九曲十八弯哪!
乔月也睡不着了,探出也藕般嫩白的手——找衣服。
“咦?我的衣服呢?”哪哪都找不着。
对了,她昨天的东西,都在小四身边放着呢!
封瑾走进来,手里是一套崭新的衣服,“先穿这一套!”
乔月的眼睛,在那衣服上盯了好一会,又把目光移上去,看着他的眼睛,想确认他没有开玩笑。
封少当然没有开玩笑,还很认真的,给她找来一双高跟鞋。
“配上这个,有问题吗?”
乔月觉得头皮发麻,“你让我穿旗袍?你确定我可以?”
没错,他拿来的就是旗袍。
一件月牙白的旗袍,云纹绣,很华贵很高雅的样式。
她是女人,只要是女人,就没有不爱旗袍的。
可是喜欢归喜欢,静静的欣赏就好了,为什么要让她穿?
穿了旗袍,就连走路,都迈不开步子,更别说逃跑打架了。
天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