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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部分(第1页)

秦云一愣,狐灵儿尴尬的笑了笑,慌忙解释:“我们妖兽乃至魔兽都会在晚上月亮高升的时候,吸收月之精华来修炼,我在修炼的时候……得化作本体,张着嘴,每当修炼一夜,就会从嘴里流出一滴月精凝露,这是我一夜修为所在。其实也算不得珍贵!”

秦云一听。原来月精凝露是这么得来,又看了一眼狐灵儿那杏仁小嘴,眼珠子转不过弯来,直愣愣地盯着她。

狐媚儿浅浅一笑,将雨后龙井小心翼翼地捻了一小撮到两人茶杯里,将烧开的泉水沏上。

“水和茶叶对于外州来说都算得什么,但对于我们太古森林来说,想要找到这么一片洁净地就有些困难了,你上次去的岛屿就是极为难得的一片净地,这些茶喝泉水也是在上面弄的。”

碧绿的茶叶在杯中沉浮。秦云的视线又被拉回到了茶杯上,见着茶叶的沉浮,突然冒出了一句,“人生在世。也如这些茶叶,在水中沉浮,顺着,沉于底,逆着浮于世!”

睚眦与狐灵儿听着秦云的话,均是若有所思,秦云不知自己为何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回味似地笑了笑,吹开浮在水面的茶叶,轻呷了一口茶。顿时,一股清流顺着他的喉咙流到丹田,脑海中闪过一些法则的领悟,秦云马上就知道,这些茶叶的好处。

正在这时,谷外打猎回来的牛不耕扯开破喉咙嚷了起来,“丫的个***,看到一只五彩斑斓虎,结果让他给跑了,只能用这只金纹虎下酒了。我说,宝体小兄弟,你可别嫌弃啊。”

睚眦听得牛不耕破锣似的声音,放下茶杯,笑骂道:“这头蠢牛倒是最先回来。”

秦云也是笑呵呵地说道:“睚眦手下有这么一员猛将。实乃幸事,太古森林百万年来太平无事。有他一份功劳在。”

牛不耕还未道,贼眉鼠眼的蛇眼突然出现在三人的旁边,手中拎着一壶酒,秦云闻着味道,便笑了起来,“这酒好,应该是汾酒,而且是上好的竹叶青,不错不错。”

“哎哎,你们倒是都先到了,可我呢,今儿方圆十万里内,只找到了九十九只金丝雀儿,剩下的一只是怎么找也找不到了,你们将就着吃吧。”

睚眦和秦云两人听得蛤蟆男的话,相视哈哈大笑起来,牛不耕等人也跟着笑了,蛤蟆男不明所以,但别人笑了,他也只得跟着傻笑,睚眦说他最傻最愣,是一点儿也没错。

睚眦打发了蛤蟆男去烧火,炒菜,煮虎肉,蛤蟆男临走时还偷偷的问蛇眼,他们笑什么,蛇眼鄙视地瞧了他一眼,小声说道:“你若不说是打了九十九只金丝雀,难道他们还真会在吃的时候数数到底有多少雀舌?”蛤蟆男这才恍然大悟,乐滋滋的跑去烧火做菜去了。

睚眦见蛤蟆男走了,自己亲自为秦云斟上一杯酒,“小友,来尝尝,这酒好的很,我脱困之后第一次喝到这个酒,至今难以忘怀,没想到百万年过去了,太古森林里的几只猴精酿的酒竟会变得那么香醇,叫我心痒难耐,恨不得去去威逼那两只猴子天天给我酿酒吃。”

秦云也听说过猴儿酒的大名,便将酒凑在唇边品了一小口,果然清香爽口,一溜儿顺着喉咙就下肚了,嘴里还残留酒香,让人回味无穷。秦云砸了砸嘴,不禁一口将杯中的酒饮尽。

“果然好酒,这酒虽烈,却是清冽爽口,醇香浓郁,让人回味无穷。”

“小友若喜欢,我自为你讨些来,让你带着走!”睚眦倒是爽快,秦云也知道猴儿酒极为稀少,整座太古森林也就那么几只灵猴会酿猴儿酒,一年的产量也就那么一点,都是自己饮用,极少与人,睚眦身为整座太古森林之主,也只讨得这么一点。

“投桃报李,我也有一美酒愿与你共饮,但这酒有些后劲,饮之还需谨慎!”

睚眦一听乐了,“天下间还有这等酒么,我倒要尝尝,能够让羽化圣人喝了之后都有后劲的酒!”

秦云一听,也不答,直接从戒指里拿出一只酒葫芦,掰开塞子,一股更为浓郁的酒香弥漫开来,此酒浓香与猴儿酒的清香不同,睚眦一闻到这个酒味,就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

“这是啥酒?”睚眦双目瞪得滚圆,看着杯中的红色的液体,忍不住请呷了一口,这一口酒下去,睚眦的脸色顿时就变了,“这酒里怎会有这么浓郁的怨气?”

秦云咧嘴笑了笑,“这可是佛祖酿的酒,叫做百花酿,是天下少有美酒,就算称作天下第一酒也不为过,不过佛祖用它来镇压西州的怨气,所以喝的时候要有化解怨气的本事,否则这酒就是天下第一毒物。”

“你怎么不早说!”睚眦一听这事佛祖酿出来的酒,用来镇压怨气,怎敢怠慢,满上盘膝打坐,以自己羽化圣人的实力,想要化解其中的怨气也并非易事。

大约一炷香过后,睚眦才松了口气,抹了抹额头的汗水,说道:“累死我了,这酒的后劲可真够大的,不过能够喝到佛祖酿的酒,也算是幸事了,你怎会有的。”

秦云就将自己在西州的经历说了一遍,睚眦等人听得如神,之后也是感叹不已,皆道人生沉浮难料。

几人吃喝许久,终于停杯,秦云咧嘴一笑,说道:“是该动身了吧!”

第四百零四章 混入皓月门

夜色静得很,这是一片极为古老的林子,在明月门的山门旁边,崇山峻岭,绵延万里之遥。

林中不时有人影闪动,其中有一个年轻男子,穿着一身粗布褂子,皮肤黝黑,好似常年被太阳晒着,健康的小麦色肌肤,不过,路过他身旁的人,常常露出鄙夷的神色,连多看他一眼都懒得。

因为此人实在没什么值得他们防备的地方,带了些白发的青丝,算得上整洁,却极为平凡的褂子,身上的肌肉虬结,却又拥有低微的修为,众人心中好笑,凭他这种人居然也能修到筑基中期,还是筑基中期顶峰,天之道吃了什么奇花已异果,又或者琼浆玉露。

身上的衣着,还有这个年纪,这份修为,一看就知道是散修才有的特征,即使小门派也比他富有一些,毕竟今天是荆州圣地皓月门收徒的日子,凡是听说过皓月门名头的,谁不拼了命将自己打扮得英俊潇洒一些,生的钟灵毓秀也是有好处的,天地精华所在嘛。

青年男子趁人不注意,来到一棵老树下,这棵老树看上去已有数万年的老龄了,枝叶稀疏,看来已是行将朽木,再过个把念头,发不出嫩芽的时候,就只有死了。

拿下遮在头上的斗笠,年轻男子的手中看上去极为粗糙,手掌心还有厚厚的老茧,一看就知道是以武入道修士,这种修真极为难得。也极为艰难。但战斗之时丝毫不会含糊。

青年男子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望了望天空的月亮,没有人去在意他为什么在夜里还带着斗笠。

“该死的皓月门,非要找到山门的修士才有资格参加皓月门的收徒大会,这次相当于海选了。”这个青年男子便是秦云了,至于弄成这番模样,只是不想引人注意罢了。

秦云背后传来一声脆响,秦云立刻跳了起来,身体贴着老树的树干,飞快的转过身去。只见大树后面站着一名长相清秀可人的女子,只是此女的脸上有一小块胎记,坏了整张脸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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