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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3章 大唐律法需修正(第1页)

除了这些政策确立,还有一事在朝堂上引发小范围争论。

就是对武德律的修订,也就是新律的制定。

隋时法律多严酷。

大唐建立后,制订了武德律,虽然宽简许多,但整体上还是趋于严酷。

很多犯人的罪其实并不严重,比如王大林案。

如今负责朝廷刑事案件审判的是法院,有一审判员名张岚江。

此人本是大理寺丞,但在朝廷机构改革后,因为自身能力欠佳,降低了其官位。

因而他工作中总是充满不忿。

在审理案件时多比较随意。

有一犯人叫王大林,是个农民,今年二十有三。

但从小就有癫痫病,长大之后也经常神志不清。

所以周围人一致认为他是一个疯子。

当然他也不是真的疯子,只是有时会说一些胡话,因而街坊四邻都不太喜欢他。

但他家情况也算好,家人给他留下了几十亩良田,生活不错。

这让一些人心生嫉妒。

以他癫狂的行为为由,告发他妖言惑众,企图谋反。

这样的事要是放在现代,王大林说的话就当玩笑听听。

但这是古代,是唐朝,这样的悖逆之言后果严重。

很快他就被抓了,关进了监狱。

在监狱中,王大林由于环境原因,癫痫发病更加频繁,惹得监狱内众人不爽。

而其中有一人认识法院的张岚江,让他赶紧处理。

张岚江也是投桃报李,没有证据,直接审判他为重罪,流放岭南。

但巧合的是有另外一个审判员张古发现了其中的猫腻。

他经过观察王大林不是正常人,他说出的话,并不能当真。

应该从轻发落。于是张古就上书朝廷,建议从轻发落王大林。

李世民看到折子后,认为这样的判决确实很重。

虽然王大林说了一些李世民的坏话,但是他确实多数时间神志不清,审判这样的残障人士,刑罚过重了。

从这方面讲,此时的法律随意性比较高,人治程度很深。

但何以为法,那不是看法,更不是心法。

法律强调的是公正不阿,强调的是循规蹈矩,强调的是罪刑法定。

而且不少的法律条文依旧晦涩难懂,依旧重刑。

死刑条理多,一言不合就是肉刑伺候。

这让李长河和李世民觉得,死刑量罪过重,而肉刑过于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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