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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3页)

二人约跑了二里,其中,老叫化都没说半句话,罗俊峰心里一直闷的发慌,他不知道这位老叫化子哥哥,要带他去哪里。

况且十二时辰,瞬间即到,万一在这段时间内,无法找到百年蜈蚣的话,老叫化子就得变成残废。

于是他首先打破这寂静的空气,说道:“老哥,到底你要去那儿,时间来得急吗?”

“时间是足够的,只是见了那人,不一定就能拿到东西。”

“谁?你想找的是谁?若他不给,我们何不用抢?”

“那人是谁?见了面你就知道,那人武功,尚胜老叫化子一筹而且行为怪癖,我们此去,只能见机行事,能使他自动借用最好,不然,也不可惹他。”

“我的老哥哥!为什么一定要到了那里你才肯给我知道呢?你是不是存心使小弟闷死在路上呢?”

“哈哈!老弟我怎么不想告诉你呢?只因你年轻气盛,我提前说出来反而容易惹出事情来。”

“不会的,这关系着你老哥的生命,我就是再笨,也不会为你惹事的,你放心好了。说呀!”

“唉,老弟,这不叫强人所难吗?既然你想知道,可要答应我一件事。”

“好,什么事?”

“到了那里,你可千万别说话,除非他问你,一切都由我老叫化子来作主,这件事你总能办到吧?”

“能,我一定尊守你的话。”

“那人就是与老叫化同称宇内三奇之一的‘百禽神君’郑士永。”

罗俊峰一听,老叫化要找的竟是他,不禁摇头,说道:“这不是与虎谋皮吗?那老怪物把百年蜈蚣看得比他的生命还要重要,他怎么会轻易借给你,我看算了,我们别白走这一趟了。”

“小弟,话虽然如此,但‘百禽神君’与老叫化曾有寻面之缘,我们只好听天由命去碰碰运气了。”

原来,“百禽神君”郑士永,是宇内三奇之一,为人介于正邪之间,凡事但凭己意,不论黑白两道,只要逆其意者,重者处死,轻者残废,故无不退避三舍,不敢惹他。

“百禽神君”,内外功均以登峰造极,一手“百禽掌”,驰名字内。

因他天资异禀,早年从异人处学得绝世武功,后来,又因性喜百禽从百禽中研创出一套拳法,命为“百禽掌”,此掌诡异精奇,厉害无比。

十年前与追云神乞同时隐退江湖,在史村以北二十里遥的古镇,建造一所建筑奇特的房子,取名“百禽居”。

朝夕闭练百禽掌,与世无争。

“百禽神君”膝下单生一女,此女名郑美惠,娇小可爱,喜性顽皮,尤爱与飞燕为伴,连她的衣裳胸前,都绣着一双栩栩如生的蓝色飞燕。

郑美惠,自幼在其父“百禽神君”的溺爱之下,养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凡事亦如其人,专凭己意,就连“百禽神君”亦对她无法。

但是,别看她现在才十五、六岁,一身功夫,堪与武林一流高手,争一雌雄,尤其对乃父的“百禽掌”亦已有了六、七成的火候。

三十年前,“百禽神君”有一次远游苗疆采药,为了一条百年蜈蚣与苗疆白发妖婆冲突,两人斗了三日三夜,白发妖婆技高半筹。

“百禽神君”几乎在第三天的晚上丧命,适时正逢“追云神乞”与宇内三奇之一的“穷儒万念祖”,同赴苗疆寻找白发妖婆。

于是,“百禽神君”终于在二人的暗助之下,保全了他的一世英名,也因此得到了那条百年蜈蚣。

本来“百禽神君”愿将百年蜈蚣赠送给他们二人,但是“穷儒”与“追云神乞”都是正派之流,对于毒物视为邪物,所以没有接受。

没想到三十年后的今天,“追云神乞”反而须要那条蜈蚣来救命了。

古城位于吕梁山脉与中条山之间,北靠南辛,南临汾城。

“百禽神君”为人固然孤癖乖违,但那只是对武林人物而已,他自迁古城,就整日蓄养百禽并作些济贫美举,因此,附近人民,非常敬仰。

老少二人一进古城,很快地找到“百禽居”。

二人看见“百禽居”,竟是二片树林,并没有一间房屋,不禁嘀咕起来,怎么只有红墙及红漆大门,而墙内却是杂树异竹,参差林立。

“追云神乞”也透着奇怪,他一到门口,就拍门大叫,但很久都没有人出来开门,就不由与“追云神乞”起了同样的想法。

于是,他说:“老哥,咱们硬闯算了,我想既然这里是‘百禽居’,那么‘百禽神君’就是不在这里,总有其它的人在看守,我们何不先进去再说。”

“追云神乞”觉得这样太没礼貌,可能引起“百禽神君”的不满,但不如此,眼看伤毒已渐渐扩大,十二时辰也渐接近,自己亦像一步步接近死亡,一是一声长叹,说道:“老弟,只有这样了,但是,等一下见了人,可要客气些才行啊!”

“是的,老哥!”

说着一把拉上“追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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