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都已经这样了,还想他如何?
该死的傻子,给脸不要脸!
万忆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在一个十分陌生的地方,要不是身上没有什么不对,还以为自己已经遭毒手了。
这个世界太可怕了,她不过就是逃个婚而已,就三番四次差点被人谋害。
前世她不过是一个公司的小职员,被人陷害气不过,与人打了一架,结果就被推下了楼。
再醒来过时,就到了这个诡异的世界,还要嫁给一个病秧子,她当然不乐意,所以趁着所有人不注意逃了出来。
一路遇到不少次危险,要不是被李南救了,她现在还不知道会如何。
尽管李南才十六岁,万忆在现代的时候已经二十六岁,但她还是一眼就喜欢上了李南。
对老牛吃嫩草这种事情,万忆也感到很羞耻,但她的这个身体也不过才十六岁,可以理直气壮的。
万忆不觉得自己李南能逃得出自己的手掌心,毕竟她这具身体长得花容月貌,而且她又是个穿越的,肯定是自带光环的。
况且她还有金手指,万忆抬起手来看了看,她的腕上戴了个镯子。就是这个镯子里面,有着一个灵泉,以及三亩黑地,靠着这个空间镯子,她一定能走上人生巅峰。
唯一可惜的是,灵泉太小了,一天只流出一滴泉水,黑地虽看着挺肥的,但种东西并没有加速,远远没有小说写的那般牛逼。
这几日待在李家,偶而听说李家主要求李南去娶一个傻子,原因是那个傻子特别厉害,万忆的心头就有一种怪异感。
很想去看那个傻子!
不是因为生气李家主要李南娶那个傻子,而是冥冥之中有个声音在告诉她,那个傻子那里有她的一份机缘。
于是万忆在琢磨着,要怎么向李南开口,让李南带自己去看那傻子。
刚这么想着,跟前一道黑影飘过,万忆立马僵直。
有鬼!
以前看小说的时候,看到小说里那些无意中开了鬼眼,明明就可以凭借鬼眼走上人生巅峰,却被打成一手烂牌,就觉得作者写得一点都不合理。
认为三两天可能不习惯,时间长了肯定就会习惯。
可万忆发现自己有鬼眼已经有两三个月了,也仍旧接受不了,每次看到阿飘都会吓个半死。
记忆中,这具身体是天生鬼眼,也并不怕鬼。
轮到她上了这个身,却怕得要死。
这只阿飘只是路过这里,不经意间发现万忆的眼神不对,一时好奇飘了过来,打量着两眼僵直,浑身冒着冷汗的万忆。
“姑娘,可是能看得见小生?”书生阿飘问。
万忆很想将视线移开,可她被吓坏了,一点都做不到。
要说这书生阿飘,其实长得挺好看的,就是死状不太好,胸口破了个大洞,仿佛被什么掏了一般。
“姑娘,姑娘可否说说话?”
书生阿飘见万忆不说话,却不太想放弃,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能看得见他的人,若能替他给家人送个口信,那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事情。
他十年寒窗苦读,家人也勒紧裤头供他,好不容易考出个名堂来,以为能让家人跟着他享福,怎料在归途中却出了意外,身死他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