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和十六年,鲜卑遣密使前往楚国,赶着五百头瘦的看得见肋骨的牛羊,想跟楚国换一些过冬的粮食。雍和帝没要牛羊,要求鲜卑赶着五百匹战马来换粮食。双方一番讨价还价,最终以三百五十七匹达成交易。同时,鲜卑愿作先锋与楚国共同出征梁国。若胜,粮食皆归鲜卑,金银财帛归两家平分。
梁国未想到鲜卑突然发难,更没想到鲜卑横穿了两地交界的数百里漫漫黄沙。梁国未设防,一日便丢了两城。
皇上看着卞玉玑的捷报大喜,令辅国大将军廖子彦携雄兵十万前往圭暨,势要一举拿下梁国。
皇上看着隔着一个案几站着的秦歌,“不行,北国天寒地冻,你又一向畏寒,若是病了谁照顾你?”
“阿叔,我不要人照顾,我得去亲手为阿爹报仇。”秦歌坚毅的目光让皇上想起牧合二十九年的东宫,浴血而来的秦戎也是这样的目光,双眸坚定果决,说,殿下,臣来了。
秦歌见皇上久久不说话,又道:“阿叔,你之前答应我的,只要我及笄了就都随我。我也熟读兵书,看过校场演兵,也做过沙盘推演,就连徐司仗也说我武艺有所小成,出入宫闱少有敌手。”
“那是沙场,不比你们小孩子家玩闹。”皇上紧蹙着眉头,在眉心挤出三道深深的沟壑。
“卞姐姐十二岁就随卞老将军出征了,”秦歌有些忿忿不平,“若是阿爹在,他一定带我去。”
皇上无奈扶额,秦戎的死与朝中粮草供给不足有所关联,皇上对其是有愧疚的,更兼飘零夫人在宫中殒身,皇上恨不得将全国的珍宝都捧给秦歌以消解内心的歉意。
“罢了,拗不过你,想去便去吧。”皇上妥协道。
秦歌一反常态跪在地上庄重肃穆的行了个大礼。
皇上扶起秦歌,摸了摸秦歌的头发,手顺势落在秦歌肩上,“答应阿叔,一定平安归来,阿叔在宫中等你凯旋。”
秦歌有模有样地抱拳,“臣女必不辱命!”皇上被秦歌逗笑,轻刮了下秦歌的鼻尖,秦歌耸耸鼻子,告辞了。
皇上看着秦歌离去的背影,不知怎么想起牧合二十三年的杨柳依依,微风徐徐。只是她,绝不会穿如此鲜艳的衣裙,也不会露出这样的笑容。
秦歌要出征的消息像是插上翅膀似的一日传遍了皇宫,贤妃无奈地让司衣司给秦歌准备出征的衣物甲胄棉衣披风斗篷,种种样样,不一而足。又亲自过问惠妃的汤药侍奉,再狠狠瞪一眼蠢蠢欲动的李宸纶。
惠妃的病越发重了,看着倒有五十似的,发间不能忽视的缕缕银丝,偏她要强,总盯着李宸绍的课业不放,闲了也去逗逗五皇子,只是好像总是透过五皇子看别的什么人。
柔佳看着初桃忙里忙外给秦歌收拾行囊,站在门槛后边,好像有什么话想说。直到秦歌收拾完行装,初桃站在一边悄悄抹泪的时候,柔仪才迈着僵硬的双腿进门,把一个红色的香囊塞给秦歌,看着秦歌双眸清润,泫然欲泣,最后只轻轻落下“保重”二字。
雍和十六年十月中,大军进发,秦歌骑着前一晚皇上御赐的宝马疾驰出宫门。李宸纶万万没想到秦歌竟然一个随从都没带,就连同行的秦忠也只是在宫门等待。秦歌一人一马,飒爽英姿,看呆了好些人。
李宸纶套着不合身的甲胄,刚到宫门就被架回了咸福宫。贤妃倒也没徇私,亲自监刑挞二十,打的李宸纶皮开肉绽,偏李宸纶咬着牙一声不吭,贤妃夺过鞭子亲手狠打了几下。
贤妃数完数,叫人把血淋淋的李宸纶抬下去,自己紧攥着鞭子,攥得指节发白,看着鞭子上的血痕,恨恨地摔到一边。
刚汇入大军,秦歌发现辅国大将军廖子彦身边一个剑眉星目的少年,一身玄色衣衫,手中提着一柄钢铛,想来这应该就是褚阳侯世子孟靖康了。
孟靖康的目光扫过秦歌,一个身穿红色窄袖的女子,长发高束,头戴朱冠,手中提着一把红缨枪,枪头闪着锐利的光。
孟靖康默然一抱拳算是见礼,秦歌依样还礼。廖子彦两下介绍了一番,主要人物就辅国大将军廖子彦,其长女廖英姒,次女廖英婷,褚阳侯长孙孟靖康,昭和郡主秦歌,云麾将军秦忠。先到圭暨的有怀化大将军许世安,尚真将军卞玉玑等。
两相认识了,廖子彦下令全速行进,当晚须得抵达庆州。一行人紧赶慢赶,终于在天刚擦黑驻扎下来。
秦歌坐在小溪旁,不知怎的,突然想起柔仪来,也不知自己离宫,她有没有按时吃饭,初桃自个儿在净雪楼会不会受欺负。
孟靖康远远站着,看着席地而坐的秦歌,临出门前,祖父特意把自己叫过去,嘱咐了好几遍要自己好生照顾秦歌,不过是个宫里长大的女子,当真拿得动长枪杀得了敌军吗?
孟靖康十五岁入伍,凭借褚阳侯的荫庇做了千夫长,三年来剿匪镇乱的事做了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尚且只是个校尉,但秦歌一来,奉的便是明威将军的衔儿,生比自己高三级。
秦歌像是意识到有人在看她,一回头,身后的将士来来往往各司其职,并无人停下脚步。秦歌站起来,径直朝着秦忠走去。
“忠大哥,什么时候能睡觉啊?我累了。”秦歌仰着头,有些没精打采的。
秦忠看着秦歌冻得微红的双颊,无神的眸子,心中并不好受。他心中群情激荡,他真想告诉秦歌,报仇这样的事自交给他,秦歌只需要做高贵的郡主就好。但是木讷的秦忠只能在心口盘旋这些字眼,一个字都说不出。
秦忠张了张嘴,发现上下唇已经粘住了,越往北越干,秦歌这样娇艳的南国花卉,纵然带刺也不该移到北国去。
秦忠倒了一竹节水给秦歌,让她润润唇。水是刚从前边的小溪汲上来的,带着秦歌未曾品尝过的怪味。秦歌只微微抿了一小口便将竹杯还给了秦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