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雪白制服的年老侍者在车厢里巡回,一排一排地询问:“还要咖啡吗?”
这是一节餐车,火车从米兰出发,开往苏黎世,不断地穿过阿尔卑斯山的山洞。
一个看起来历经沧桑的妇人,操着意大利音浓厚的英语,和对座一对美国老夫妇聊天。话题从米兰的时装、纽约的珠宝、巴黎的咖啡店,转到美国的政治。德州来的老先生刚刚说完他们在罗马的豪华旅馆有些什么缺点,现在正在说:“卡特对他老婆不忠实。总统是要为人楷模的,他不配当总统。”他顿了一下,带点骄傲地说:“对我们美国人而言,婚姻贞洁是极重要的。”
“你们到底是选总统还是选教皇?”妇人很不客气地说,“我实在搞不懂你们美国人!卡特跟谁睡觉和他能不能处理内政、外交,究竟有什么关系?你们要‘乖孩子’来当总统,卡特不是个乖孩子?他可是个蠢得不得了的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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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事件使我再度注意到美国人价值观的混乱与矛盾。促使卡特下台的中心因素是性,而性,在高喊了几十年性革命的美国,仍旧有点肮脏下流的味道,必须与“干净”、“正常”的日常生活严密地隔开。所以在一般的杂志画报,或电视荧幕上,绝对看不到裸像,连小孩的光屁股裸露也属禁忌(这一点,和台湾倒是相像)。
当邮局要出一套以圣母玛丽亚为画面的邮票时,许多美国人极力地反对,原因是玛丽亚哺乳的乳房露了出来,有伤风化。到海边游泳,在沙滩换泳装是违法的,就是用大毛巾遮着身体,躲躲闪闪地换也不可以。
“光明”的表面所禁止的,却在阴暗的角落繁殖。录影带与小电影里的性极尽想象的可能,性杂志把女人、男人的肉体都反复利用尽了之后,扩及小孩的肉体、残障人、变性人、侏儒的肉体……一般的海滩上连换衣服都有害善良风俗,却冒出特殊的海滩,譬如纽约的火岛,同性恋的男人就在太阳照晒的沙滩上赤裸裸地性交。
相形之下,西欧人对性的态度就比较自然,至少,他们不把人的裸体看作罪恶。
一般的家庭杂志中随时可看见全裸的年轻母亲和光着身子的幼儿洗澡戏水的画面。
海滩上、游泳池畔,到处是裸着上身晒太阳的男男女女。洗三温暖的人不分男女,面对面一丝不挂,也没有人觉得伤害了什么风俗。西欧人对美国人有多种的成见,认为美国人对性的态度上像个“伪君子”是最常听见的批评,却有它的道理在。
卡特当然不是为了单纯的性行为而失势的,他受到美国人的唾弃,是因为他对妻子不忠,有了“婚外”性行为。历届的美国总统大多有婚外“情”暂且不提,美国人对婚姻的看法相当自我矛盾。一方面,在清教徒的道德驱使之下,他们强调礼教对个人的约束——“汝不可与人通奸”,另一方面,个人主义的熏陶又鼓励一个人打破格局、摆脱束缚,尽一切力量追求个人的自由与幸福。一般的现代美国人都认为离婚要比痛苦地厮守好,等于在表示,个人的自由与幸福比道德规范来得重要。
然而卡特又为什么受到千夫所指呢?谁知道他与妻子的感情如何?谁知道他与第三者的感情是否真情?或许他正迈往离婚的路上,或许他正在设法解决感情的困境。既然任何人都有与妻子失和的可能,既然任何人都有追求幸福功权利,既然离婚也可能是个美德,怎么卡特就不属于这个“任何人”,没有追求个人幸福的权利?
《华盛顿邮报》记者指着卡特的鼻子逼问:“你是否曾与人通奸?”
记者代表了美国人摆脱不掉的清教徒的心态:道德窠臼至上。
和火车中的意大利妇女一样,许多人在问:为什么美国人把卡特的私事与他的竞选公事扯在一起?
事实上,美国人对总统一向是公私不分的。一个男人被选上了总统,照理说,他的妻子可能是个白痴也可能是个天才,但人民选举的不是她,她的政治权力和街上任何一个欧巴桑的政治权力一样,不多一分。但是美国总统不一样,他入了宫,家里的鸡和狗都升天成了仙。妻子马上担当大任,罗斯福时代的艾莲诺像个垂廉问政的太后,南茜里根也大权在握,决定白宫官员的去留。
让妻子问政掌权,固然是总统本人公私不分,美国老百姓其实也相当鼓励这种作法。他们把随着男人进宫的妻子封为“第一夫人”,无形中宣扬“以夫为贵”的观念。许多美国小女孩的梦想,除了要做“美国小姐”以外,就是要作“第一夫人”,却不说自己要当总统(毕竟美国还是没有女总统)。如果作“美国小姐”是以色取胜,作“第一夫人”又是以什么取胜呢?
把一个女人封为“第一夫人”而爱之宠之骄纵之,其实是对那个女人的侮辱。
她原来可以是一个律师,或教授,或记者,甚至于一个全心全意的母亲,她可以凭她一己的努力而被称为一个出色的律师、教授、记者、母亲。但是美国的社会漠视她本身的条件,径自称她为“第一夫人”,不管是第一或尾巴,“夫人”就是“夫人”,某某人的妻子。她的价值,因此完全附着于另一个人身上。既然她附着于总统身上,她当然也就含糊笼统地变成国事的一部分,成为“嫁”出来的总统。
美国人把候选人的家庭私生活扯进公事来,大概也是因为心里明白,除了自己“选”过来的总统之外,也得考虑那个“嫁”过来的裙带总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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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躲在暗巷中侦察别人卧房的私生活,“下流”大概是最好的辞汇。卡特出事之后,有美国议员受到震撼,出来公开宣布自己是个同性恋者。他估计“自首”
之后,就不会受记者的暗算了。美国的政治人物为什么如此屈服于媒体的操纵?自然是因为他的政治生命倚赖媒体的塑造,可以促成他也可以颠覆他。这就是功利思想了。不为功利计算,政治人物就应该有保护自己人格的勇气。当一个记者问:“你是否与人通奸?你做爱时采取什么姿势?”有格的政治人物可以回答:“滚你娘个蛋!GoToHell!”
美国的记者以“人民有知的权利”为盾牌,有时候使出宵小的手段揭人隐私,固然是不道德的,新闻记者若是畏惧权势,明知黑暗而不去揭发,又何尝是道德呢?
与美国记者背道而驰的,大概是中国的记者。在中国大陆,有哪个记者敢去追踪、揭发一个当权派高官的“隐私”呢?即使在已经大为开放的台湾,如果听说有什么中央要员、政治新星,是个关起门来把老婆吊起来毒打的男人,有没有记者敢问他:“你是不是个虐待妻子的人?”本来男女关系只是男欢女爱,各取所需,但虐待妻子却是违背人权、违反法律的事。新闻记者不敢去挖掘,或许比美国记者的挖掘过分更不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