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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2页)

事发现场的山谷,距村子大约二、三公里,地上落叶等腐殖质很厚,头顶林木茂密。除了当地人偶尔来此打猪草,基本没有人为破坏痕迹。看完现场,提取了当时现场的实物。天黑前,我们赶到了位于半山腰的村庄,这是一个只有十多户人家的小村子。当晚,找到了受害的老太太和其家人。因为支书一家和老太太是亲戚,支书的儿子做翻译,访问进行的比较顺利。

受害者叫朱某某,63岁。受害者家人说,老太太受害后,可能是因为受惊过度,一个多月不会讲话,也不会动,靠人喂饭,至今只能说一些简单的语言,并且至今吃饭的时候不知道饥饱,只要手里有食物,就会一直吃下去。现在,半边身子还不能自如活动。

老太太的儿子说,事发当日,一同上山打猪草的,除老太太以外,还有两个年轻妇女。“变婆”出现后,两个年轻妇女先逃回了村子,因为迷信和恐惧,没敢吱声。天黑以后,两个儿子潘老拥、潘老里在村子周围寻找母亲,找了很久找不到,后来知道一同上山打猪草的还有这两个年轻妇女,便前去询问,她俩开始说不知道,说可能走的不是同一条路。后来,再去追问,两个妇女才说,老太太可能在出事的那个溪沟。两个儿子前往寻找,才果然找到了母亲。

我们访问的时候,老太太自述对当时的情况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们还去访问了那两个年轻妇女中的一位,也是说什么都不知道。其中原因,潘书记的儿子潘贵宏分析说,这是因为,一则,她们还是害怕“变婆”报复;二则,如果现在承认当时看见而没有回村庄呼救,担心村里人说她们见死不救,怕家属找麻烦。

据当时营救母亲的大儿子潘某某说:当时,他和弟弟二人急忙奔向那个溪沟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两兄弟一路吼叫壮胆。找到老人时,看到老人头在溪边; 头发已经散开,头发上全是草。事发现场草很密,老人露出一点身子,上衣被解开,头帕和围腰都放在旁边,没有撕烂的痕迹,很完整,但是皱皱巴巴。老人浑身冰凉,他们以为老母亲已经死了,就哭了起来。这时,老人突然叹了口气,儿子们就急忙把老人背起回家。途中,老人慢慢有了点知觉,却猛掐儿子的脖子,但是,很快又昏了过去。

回到家,儿媳妇用热水给老人擦了很久,才慢慢恢复体温。儿媳妇说,老太太浑身很湿,身上有乌青,有些伤痕就像人类亲吻的吻痕,也像是人手掐得很重的痕迹。当时感觉老人的脸特别干净,就像洗过一样,口水和鼻水分泌物特别多,背他回来的儿子背部都被弄得湿透了。这一天是农历2004年8月28日(公历10月11日)。

老太太朱某某被救回时,身上只有一件飘蕾(类似于裙子)。这件衣服,回家后,就扔在屋外,一直没人动过。征得家属同意,我们将该衣物和现场所有遗留物一并采集,寄往北京王秘书长处。

关于1996年的伤害老头事件,通过对当事村干部以及村民的走访了解我们得知,受害者叫朱某某,身材高大,身体硬朗,遇害前还能背着100多斤的大米走山道。据村文书莫胜忠介绍:老头那段时间孤身一人住在距村子二三公里的牛棚,事发前,受害者朱老掉还曾提醒村民说:这里有个“野货”,是个女的,屡次骚扰他,让大家小心……谁知道,没过几天,他自己就遇害了,地点就在老头的牛棚附近。

两起“变婆”伤人事件的发生地分别在村庄村的两端,都属于月亮山的一个支系。

之后,我们赶往距月亮山主峰最近的上拉力村,希望能到山顶看看,沿途能发现一些线索。据《贵州商报》报道和朱法智先生介绍,上拉力村至月亮山主峰途中,曾发现过“野人”窝等痕迹。可惜,连日的大雾更加浓郁,能见度还是只有几米,只好放弃。

通过在几个村庄的实地调查和所见所闻分析,这里的村民将熊或者猴子之类误认为是“变婆”、“野人”的可能性相当小,这里的人们祖祖辈辈都有打猎的习惯,不会分不清这些东西。我们此行就拍摄到了猴子手、用熊爪制成的佐料罐等等物件。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的结果表明,媒体上关于贵州月亮山“野人”的报道,虽然多处失实,有新闻炒作夸张的成分,但事实基础是存在的。贵州月亮山区,目前尚存在人形动物活体的可能性相当大,深具研究价值,非常值得进一步探索。

(四)、希望“野人”之谜在中国彻底破解

(四)、希望“野人”之谜在中国彻底破解

关于“变婆”,回到榕江县城后,县委宣传部陈绍新副部长介绍说,《榕江县志》编辑委员会曾搜集到不少有关资料,后来正式出版时,觉得荒诞不经,没有实证,便没有收入。原稿据说尚存,但我们此行没有收集到。

在相邻的从江县,我们查找《从江县志》,发现了,找到了有关“变婆”的记载,《异闻——人类变兽》,全文如下(p742):

“县内苗、仲族谓有变婆之说,言生人死后掩埋土中,或三日或五日或七日,揭棺破土而出,形体依然,颜色不类,心尚知觉,惟哑不言,呼叫有声,腥秽之气随风飘荡,闻臭欲呕,毛骨悚然。当变婆初出土也,人性犹存,当即返家,睹生前经理事件犹能料理如常,见家人仅能摸抚洒泪而已。若妇人之变也,尚知怜其子女而哺乳之,潸潸然泪与涕俱。家人慰以善言,导其不类。变婆闻之,俯首若有所思,自渐化为异类。家人恐久留变异,遂备一公鸡,送往林菁,少置柴草火种,嘱变婆持鸡待享,籍辞觅柴燃火,绕道越山而返。变婆戏鸡痴待,久而失手,鸡则纵去。(变婆)满山溪谷遍地寻觅,遂忘却来时道路矣。斯时也,变婆人性犹未尽泯,时于溪涧深谷中觅蟆蟹田螺之类充食,由是登山涉水,不复知有险途。若不跌崖落水而灭者,迟之又久,形体改变,痛极惨叫,山鸣谷应。忽焉手足拳曲,忽焉蹄爪发现,忽焉遍体长毛,斯时或化为虎,或化为熊。倏忽之间,突变一庞然猛兽,奔走跳跃,窜入深林,不复稍有人性矣。凡是种也,不俱男女,死后均变,以故乡邻隐知底细,畏不结婚,恐为子孙累。婴孩尤忌食乳,稍沾恐即为同化矣。此种离奇怪异之说,惟苗*有之,他处则无,自古未之闻也。又惟苗、仲独有之,他族亦自古为之闻也。如此怪异难明之理,故博学君子闻之亦乐为而研究者也。考察变婆之说约有数端,一说:谓猎户捕虎,虎死其前足带有重八两之银圈,箍于胫下,由是足证人变虎,信不诬也。一说:谓人类手骨带扁,旁附一小骨;兽类足骨形圆,且无附骨,以此观察,园则是,扁则非。是说也,出自臆度,人多不信。一说:谓变婆妇女,富于感情,风姿尤为美丽,其说固近似矣。然苗疆女子明眸皓齿、妍艳动人,其死后不为变婆者亦随处皆是,固此种论断殊不足凭。又一说:谓人之眼目黑暗中不放光彩,若死为变婆之妇女则异是,于昏暗中窥之,则双目炯炯发现青光,若猫眼然。此种苗女死后必为变婆无疑。是说也,征诸苗仲言论,证以父老之传闻,实属信而有征。故此种人种,自知有此不良朕兆,夜间于人围坐时将灯火剔亮,以防灯陷昏朦被人窥破,隐识其为变婆种也。呜乎,苗山一带,处穷荒深山大泽之中,难免有山精物怪潜伏其间,为苗女害,以至怪种流传,至今未替,是苗族中无可如何之隐恨耳。彼世之谬托文明家者,动辄斥为讹传,笑为妄语,何其少见而多怪也。”

与神农架等地一有“野人”的风吹草动,便引来媒体大肆炒作不同,此行,我们深入月亮山现场前后,在榕江县城专门围绕“野人”走访了解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多日,竟然没有听到一点关于2004年事件的消息。可以说,由于当地特殊的民情和地理环境,这个消息当时竟然还没有传到县城。如果我们没有下乡,此时也不会知晓此事,也会错过,只会认为戳穿了一个假新闻。

本次我们在月亮山区的实地调查,关于不明动物的离奇传说还听到很多,有些离奇到荒诞。朱法智先生自述收集到很多实物,有“野人毛”,“野人”血液等等,但我们此行无缘得见实物,只见到了照片。

我们在月亮山收集到的现场实物,寄到北京后,王方辰秘书长组织专家初步鉴定后认为:事实证明,这些偏僻地区才是人形动物生境更优越的地区,本次调查所取得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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